专利摘要:
一種觸控裝置,包含N個觸控區、N-1個非觸控區以及處理單元。N-1個非觸控區中的第i個非觸控區位於N個觸控區中的第i個觸控區與第i+1個觸控區之間。當第一操作手勢始自第i個觸控區橫跨第i個非觸控區至第i+1個觸控區時,處理單元於第一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第i個觸控區之第一觸控訊號,於第二時間範圍內未接收任何觸控訊號,且於第三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第i+1個觸控區之第二觸控訊號。當處理單元判斷第二時間範圍小於第一門檻值時,處理單元根據第一觸控訊號與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第一操作手勢之第一指令。
公开号:TW201316207A
申请号:TW100135969
申请日:2011-10-04
公开日:2013-04-16
发明作者:Yao-Tsung Chang
申请人:Wistron Corp;
IPC主号:G06F1-00
专利说明:
觸控裝置、觸控系統及觸控方法
本發明有關於一種觸控裝置、觸控系統及觸控方法,尤指一種可將多個觸控區整合成一個較大的觸控區之觸控裝置、觸控系統及觸控方法。
由於目前的消費性電子產品皆以輕、薄、短、小為設計之方向,因此,產品上已無空間容納如滑鼠、鍵盤等傳統輸入裝置。隨著觸控技術的進步,在各種消費性電子產品中,例如平板電腦、行動電話、個人數位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一體機(All in One)等產品已廣泛地使用觸控裝置作為其輸入裝置。
一般而言,觸控裝置皆直接設置於顯示面板上。目前,有些電子裝置已具有多個顯示面板,且每一個顯示面板上皆設置有一個對應的觸控裝置。然而,使用者僅能於各個觸控裝置上以獨立的操作手勢執行觸控功能。換言之,各個觸控裝置的觸控功能皆為各自獨立,當使用者之操作手勢從一個觸控裝置橫跨至另一個觸控裝置時,觸控功能便無法執行。多個觸控裝置無法整合成一個較大的觸控裝置,會使得觸控裝置的應用受到限制。
本發明提供一種觸控裝置、觸控系統及觸控方法,其可將多個觸控區整合成一個較大的觸控區,以解決上述之問題。
根據一實施例,本發明之觸控裝置包含N個觸控區、N-1個非觸控區以及處理單元,其中N為大於1之正整數,且處理單元電性連接於此N個觸控區。此N-1個非觸控區中的第i個非觸控區位於此N個觸控區中的第i個觸控區與第i+1個觸控區之間,其中i為小於N之正整數。當第一操作手勢始自第i個觸控區橫跨第i個非觸控區至第i+1個觸控區時,處理單元於第一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第i個觸控區之第一觸控訊號,於第二時間範圍內未接收任何觸控訊號,且於第三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第i+1個觸控區之第二觸控訊號。當處理單元判斷第二時間範圍小於第一門檻值時,處理單元根據第一觸控訊號與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第一操作手勢之第一指令。
根據另一實施例,本發明之觸控方法包含:以第一操作手勢作用於觸控裝置上,其中觸控裝置包含N個觸控區以及N-1個非觸控區,此N-1個非觸控區中的第i個非觸控區位於此N個觸控區中的第i個觸控區與第i+1個觸控區之間,第一操作手勢始自第i個觸控區橫跨第i個非觸控區至第i+1個觸控區,N為大於1之正整數,且i為小於N之正整數;於第一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第i個觸控區之第一觸控訊號;於第二時間範圍內未接收任何觸控訊號;於第三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第i+1個觸控區之第二觸控訊號;以及當第二時間範圍小於第一門檻值時,根據第一觸控訊號與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第一操作手勢之第一指令。
根據另一實施例,本發明之觸控系統包含第一觸控裝置以及第二觸控裝置。第一觸控裝置包含第一觸控區、第一處理單元以及第一通訊單元,其中第一處理單元電性連接於第一觸控區與第一通訊單元。第二觸控裝置包含第二觸控區、第二處理單元以及第二通訊單元,其中第二處理單元電性連接於第二觸控區與第二通訊單元,且第二通訊單元與第一通訊單元形成通訊。第二觸控裝置與第一觸控裝置鄰近排列,使得非觸控區位於第一觸控區與第二觸控區之間。當第一操作手勢始自第一觸控區橫跨非觸控區至第二觸控區時,第一處理單元於第一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第一觸控區之第一觸控訊號,第一處理單元與第二處理單元於第二時間範圍內皆未接收任何觸控訊號,第二處理單元於第三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第二觸控區之第二觸控訊號。當第一處理單元與第二處理單元判斷第二時間範圍小於第一門檻值時,第一處理單元與第二處理單元根據第一觸控訊號與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第一操作手勢之第一指令。
根據另一實施例,本發明之觸控方法包含:使第一觸控裝置與第二觸控裝置形成通訊,其中第一觸控裝置包含第一觸控區,第二觸控裝置包含第二觸控區,且第二觸控裝置與第一觸控裝置鄰近排列,使得非觸控區位於第一觸控區與第二觸控區之間;以第一操作手勢作用於第一觸控裝置與第二觸控裝置上,其中第一操作手勢始自第一觸控區橫跨非觸控區至第二觸控區;於第一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第一觸控區之第一觸控訊號;於第二時間範圍內未接收任何觸控訊號;於第三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第二觸控區之第二觸控訊號;以及當第二時間範圍小於第一門檻值時,根據第一觸控訊號與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第一操作手勢之第一指令。
綜上所述,當第一操作手勢橫跨非觸控區時,於第二時間範圍內不會接收到任何觸控訊號。本發明之觸控裝置、觸控系統及觸控方法即是利用此第二時間範圍來判斷第一操作手勢是否為連續的操作手勢。若第二時間範圍小於第一門檻值(例如,0.5秒),第一操作手勢即被判定為連續的操作手勢,此時,即可根據來自不同觸控區之觸控訊號執行對應第一操作手勢之第一指令。反之,若第二時間範圍不小第一門檻值(例如,0.5秒),第一操作手勢即被判定為不連續的操作手勢,此時,即不執行任何指令。藉此,觸控裝置或觸控系統上的多個觸控區即可整合成一個較大的觸控區。
關於本發明之優點與精神可以藉由以下的發明詳述及所附圖式得到進一步的瞭解。
請參閱第1圖至第3圖,第1圖為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之觸控裝置1的俯視示意圖,第2圖為第1圖中的觸控裝置1的側視示意圖,第3圖為第1圖中的觸控裝置1的功能方塊圖。如第1圖至第3圖所示,觸控裝置1包含殼體10a、10b、顯示面板12a、12b、觸控區14a、14b、處理單元16、記憶單元18、圖形控制器(graphic controller)20以及輸入/輸出單元22。於此實施例中,顯示面板12a、12b可為液晶顯示器或其它顯示器,觸控區14a、14b可為壓電式、電阻式、電容式或其它形式之觸控裝置,處理單元16可為具有資料運算處理功能之處理器或控制器,記憶單元18可為非揮發性記憶體、揮發性記憶體或其它資料儲存裝置。
殼體10a、10b彼此樞接,使得殼體10a、10b可相互轉動而閉合或展開。顯示面板12a設置於殼體10a中,且觸控區14a設置於顯示面板12a上。顯示面板12b設置於殼體10b中,且觸控區14b設置於顯示面板12b上。處理單元16、記憶單元18、圖形控制器20以及輸入/輸出單元22可選擇性地設置於殼體10a或10b中。處理單元16電性連接於觸控區14a、14b、記憶單元18、圖形控制器20與輸入/輸出單元22,並且透過圖形控制器20電性連接於顯示面板12a、12b。於此實施例中,顯示面板12a、12b用以顯示影像;觸控區14a、14b用以感測使用者之操作手勢;處理單元16用以執行記憶單元18中的程式,自觸控區14a、14b接收觸控訊息,並且控制圖形控制器20於顯示面板12a、12b上顯示影像;記憶單元18用以儲存觸控裝置1運作時必要的程式或資料;圖形控制器20用以產生影像,並且將影像顯示於顯示面板12a、12b上;輸入/輸出單元22用以經由有線或無線的方式與外部的輸入/輸出裝置形成通訊。
如第1圖與第2圖所示,由於觸控區14a、14b分別設置於殼體10a、10b上,觸控區14a、14b之間係存在非觸控區24。需說明的是,此實施例係利用兩個觸控區14a、14b以及一個非觸控區24來說明本發明之技術手段。然而,於實際應用中,可於本發明之觸控裝置1上設置N個觸控區,其中N為大於1之正整數。此外,觸控裝置1上存在N-1個非觸控區將N個觸控區相互隔開,亦即N-1個非觸控區中的第i個非觸控區位於N個觸控區中的第i個觸控區與第i+1個觸控區之間,其中i為小於N之正整數。以第1圖與第2圖為例,觸控區14a即為第1個觸控區,觸控區14b即為第2個觸控區,而非觸控區24即為位於觸控區14a與觸控區14b之間的第1個非觸控區(亦即,N等於2,且i等於1)。
於實際應用中,可於觸控區14a、14b及非觸控區24設定對應的座標,以作為觸控判斷的依據。如第1圖所示,觸控區14b的四個角落的座標分別為(0,0)、(x1,0)、(0,y1)、(x1,y1),非觸控區24的四個角落的座標分別為(0,y1)、(x1,y1)、(0,y2)、(x1,y2),且觸控區14a的四個角落的座標分別為(0,y2)、(x1,y2)、(0,y3)、(x1,y3)。
請參閱第4圖,第4圖為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之觸控方法的流程圖。第4圖中的觸控方法可藉由程式設計來實現。以下將以第1圖至第3圖中的觸控裝置1搭配第4圖中的觸控方法說明此實施例之技術特點。首先,執行步驟S100,以第一操作手勢G1作用於觸控裝置1上,其中第一操作手勢G1始自觸控區14a橫跨非觸控區24至觸控區14b。當第一操作手勢G1始自觸控區14a橫跨非觸控區24至觸控區14b時,處理單元16於第一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觸控區14a之第一觸控訊號(步驟S102),於第二時間範圍內未接收任何觸控訊號(步驟S104),且於第三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觸控區14b之第二觸控訊號(步驟S106)。於步驟S102中,第一時間範圍即是第一操作手勢G1在觸控區14a上移動所需的時間。於步驟S104中,第二時間範圍即是第一操作手勢G1在非觸控區24上移動所需的時間。於步驟S106中,第三時間範圍即是第一操作手勢G1在觸控區14b上移動所需的時間。接著,執行步驟S108,處理單元16會判斷第二時間範圍是否小於第一門檻值(例如,0.5秒)。當處理單元16判斷第二時間範圍小於第一門檻值時,處理單元16即會根據第一觸控訊號與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第一操作手勢G1之第一指令(步驟S110)。如第1圖所示,此第一指令可為將顯示面板12a所顯示之物件O移動至顯示面板12b(如第1圖所示之虛線部分)。反之,若處理單元16判斷第二時間範圍不小於第一門檻值時,則不執行任何指令(步驟S112)。
綜上所述,當第一操作手勢G1橫跨非觸控區24時,於第二時間範圍內不會接收到任何觸控訊號。本發明之觸控裝置1及觸控方法可利用此第二時間範圍來判斷第一操作手勢G1是否為連續的操作手勢。若第一操作手勢G1被判定為連續的操作手勢,即可根據來自不同觸控區之觸控訊號執行對應第一操作手勢G1之第一指令。反之,若第一操作手勢G1被判定為不連續的操作手勢,即不執行任何指令。藉此,觸控裝置1上的多個觸控區即可整合成一個較大的觸控區。
需說明的是,不同的第一操作手勢G1及其對應的第一指令可根據實際應用而設計,不以上述實施例為限。
請參閱第5圖,第5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方法的流程圖。第5圖中的觸控方法可藉由程式設計來實現。以下將以第1圖至第3圖中的觸控裝置1搭配第5圖中的觸控方法說明此實施例之技術特點。如第1圖所示,非觸控區24與觸控區14a鄰接於第一側邊S1,且非觸控區24與觸控區14b鄰接於第二側邊S2。第5圖中的步驟S200-S206與第4圖中的步驟S100-S106相同,在此不再贅述。於步驟S206之後,處理單元16會先判斷第一操作手勢G1是否與第一側邊S1及第二側邊S2相交(步驟S207)。若第一操作手勢G1與第一側邊S1及第二側邊S2相交,則執行步驟S208。反之,若第一操作手勢G1與第一側邊S1或第二側邊S2不相交,則執行步驟S212。第5圖中的步驟S208-S212與第4圖中的步驟S108-S112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換言之,第5圖中的觸控方法即是利用第二時間範圍以及第一操作手勢G1是否與第一側邊S1及第二側邊S2相交來判斷第一操作手勢G1是否為連續的操作手勢,以作為是否執行第一指令的依據。
請參閱第6圖,第6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方法的流程圖。第6圖中的觸控方法可藉由程式設計來實現。以下將以第1圖至第3圖中的觸控裝置1搭配第6圖中的觸控方法說明此實施例之技術特點。如第1圖所示,第一操作手勢G1與第一側邊S1相交於第一交點E1,且第一操作手勢G1與第二側邊S2相交於第二交點E2。第6圖中的步驟S300-S308與第5圖中的步驟S200-S208相同,在此不再贅述。於步驟S308之後,執行步驟S309,處理單元16會判斷第一交點E1與第二交點E2間之位移量是否小於第二門檻值(例如,3公釐)。若第一交點E1與第二交點E2間之位移量小於第二門檻值,則執行步驟S310。反之,若第一交點E1與第二交點E2間之位移量不小於第二門檻值,則執行步驟S312。第6圖中的步驟S310-S312與第5圖中的步驟S210-S212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換言之,第6圖中的觸控方法即是利用第二時間範圍、第一操作手勢G1是否與第一側邊S1及第二側邊S2相交以及第一交點E1與第二交點E2間之位移量來判斷第一操作手勢G1是否為連續的操作手勢,以作為是否執行第一指令的依據。
需說明的是,當觸控區14a與觸控區14b極為接近時(亦即,非觸控區24很小),橫跨非觸控區24的第一操作手勢G1便有可能同時接觸第一側邊S1及第二側邊S2。此時,上述之第二時間範圍實質上係等於零。
請參閱第7圖,第7圖為第二操作手勢G2與第三操作手勢G3分別作用於觸控區14a與觸控區14b的示意圖。如第7圖所示,第二操作手勢G2與第三操作手勢G3皆為移動手勢。當第二操作手勢G2作用於觸控區14a,且第三操作手勢G3作用於觸控區14b時,處理單元16同時接收來自觸控區14a之第三觸控訊號(對應第二操作手勢G2)以及來自觸控區14b之第四觸控訊號(對應第三操作手勢G3),並且根據第三觸控訊號與第四觸控訊號執行對應第二操作手勢G2與第三操作手勢G3之第二指令。舉例而言,由於第7圖中的第二操作手勢G2與第三操作手勢G3相互遠離,則對應的第二指令可為將顯示面板12a所顯示之物件O放大(如第7圖所示之虛線部分)。同理,若第二操作手勢G2與第三操作手勢G3相互靠近,則對應的第二指令可為將顯示面板12a所顯示之物件O縮小。
需說明的是,不同的第二操作手勢G2、第三操作手勢G3及其對應的第二指令可根據實際應用而設計,不以上述實施例為限。
請參閱第8圖至第10圖,第8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裝置1'的俯視示意圖,第9圖為第8圖中的觸控裝置1'的側視示意圖,第10圖為第8圖中的觸控裝置1'的功能方塊圖。觸控裝置1'與上述的觸控裝置1的主要不同之處在於,觸控裝置1'僅包含一個顯示面板12,且觸控區14a、14b皆設置於顯示面板12上。當單一觸控區無法製造成與顯示面板12同樣大小時,便需在顯示面板12上設置多個觸控區,以涵蓋整個顯示面板12的顯示區域。如第8圖與第9圖所示,非觸控區24位於觸控區14a、14b之間。需說明的是,第8至10圖中與第1至3圖中所示相同標號的元件,其作用原理大致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請參閱第11圖以及第12圖,第11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裝置1"的俯視示意圖,第12圖為第11圖中的觸控裝置1"的功能方塊圖。觸控裝置1"與上述的觸控裝置1的主要不同之處在於,觸控裝置1"不包含顯示面板與圖形控制器,且利用輸入/輸出單元22與外部的顯示裝置3形成通訊。當使用者之操作手勢作用於觸控裝置1"之觸控區14a、14b上時,處理單元16即透過輸入/輸出單元22將觸控訊號輸出至顯示裝置3。需說明的是,第11至12圖中與第1至3圖中所示相同標號的元件,其作用原理大致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請參閱第13圖,第13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裝置4的俯視示意圖。觸控裝置4與上述的觸控裝置1的主要不同之處在於,觸控裝置4之觸控區14a、14b之寬度和/或長度不同。因此,觸控區14b的四個角落的座標可分別設定為(0,0)、(x3,0)、(0,y1)、(x3,y1),非觸控區24的四個角落的座標可分別設定為(0,y1)、(x3,y1)、(x1,y2)、(x2,y2),且觸控區14a的四個角落的座標分別為(x1,y2)、(x2,y2)、(x1,y3)、(x2,y3)。換言之,觸控區14a、14b與非觸控區24的座標可根據觸控區14a、14b之個別尺寸而有不同的設定。需說明的是,第13圖中與第1圖中所示相同標號的元件,其作用原理大致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請參閱第14圖,第14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裝置5的俯視示意圖。觸控裝置5與上述的觸控裝置1的主要不同之處在於,觸控裝置5包含四個觸控區14a、14b、14c、14d,其中四個觸控區14a、14b、14c、14d兩兩相鄰,且四個觸控區14a、14b、14c、14d中的任兩個觸控區之間皆存在非觸控區24。第4圖至第6圖中的觸控方法亦適用於第14圖所示之觸控裝置5。換言之,當本發明之觸控裝置包含多個觸控區時,多個觸控區並不限於直線排列。
請參閱第15圖至第17圖,第15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系統7的俯視示意圖,第16圖為第15圖中的觸控系統7的側視示意圖,第17圖為第15圖中的觸控系統7的功能方塊圖。如第15圖至第17圖所示,觸控系統7包含第一觸控裝置70以及第二觸控裝置72。第一觸控裝置70包含第一顯示面板700、第一觸控區702、第一處理單元704、第一記憶單元706、第一圖形控制器708、第一輸入/輸出單元710以及第一通訊單元712,其中第一顯示面板700、第一觸控區702、第一處理單元704、第一記憶單元706、第一圖形控制器708以及第一輸入/輸出單元710之作用原理與上述之顯示面板12a、12b、觸控區14a、14b、處理單元16、記憶單元18、圖形控制器20以及輸入/輸出單元22大致相同,在此不再贅述。第二觸控裝置72包含第二顯示面板720、第二觸控區722、第二處理單元724、第二記憶單元726、第二圖形控制器728、第二輸入/輸出單元730以及第二通訊單元732,其中第二顯示面板720、第二觸控區722、第二處理單元724、第二記憶單元726、第二圖形控制器728以及第二輸入/輸出單元730之作用原理與上述之顯示面板12a、12b、觸控區14a、14b、處理單元16、記憶單元18、圖形控制器20以及輸入/輸出單元22大致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於此實施例中,第一通訊單元712與第二通訊單元732可為網路介面單元,使得第一觸控裝置70與第二觸控裝置72可分別透過第一通訊單元712與第二通訊單元732連線至網際網路,進而形成通訊。於另一實施例中,第一通訊單元712與第二通訊單元732可為藍芽(bluetooth)、WiFi、紅外線等無線通訊模組,可連線至例如是群蜂(Zigbee)等無線感測器網路(Wireless Sensor Network,WSN)之感測器,或者是可連線至手機網路通訊系統(例如,GSM/GPRS、HSDPA/HSUP等)之無線通訊模組,使得第一觸控裝置70與第二觸控裝置72可分別透過第一通訊單元712與第二通訊單元732以無線的方式形成通訊。於另一實施例中,第一通訊單元712與第二通訊單元732亦可為通用序列匯流排(universal serial bus,USB)連接器或其它連接器,使得第一觸控裝置70與第二觸控裝置72可分別透過第一通訊單元712與第二通訊單元732經由連接線形成通訊。換言之,第一觸控裝置70與第二觸控裝置72可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形成通訊。
如第15圖與第16圖所示,第二觸控裝置72與第一觸控裝置70鄰近排列,使得非觸控區742位於第一觸控區702與第二觸控區722之間。於實際應用中,可於第一觸控區702、第二觸控區722及非觸控區742設定對應的座標,以作為觸控判斷的依據。如第15圖所示,第二觸控區722的四個角落的座標分別為(0,0)、(x1,0)、(0,y1)、(x1,y1),非觸控區742的四個角落的座標分別為(0,y1)、(x1,y1)、(0,y2)、(x1,y2),且第一觸控區702的四個角落的座標分別為(0,y2)、(x1,y2)、(0,y3)、(x1,y3)。
請參閱第18圖,第18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方法的流程圖。第18圖中的觸控方法可藉由程式設計來實現。以下將以第15圖至第17圖中的觸控系統7搭配第18圖中的觸控方法說明此實施例之技術特點。首先,執行步驟S400,使第一觸控裝置70與第二觸控裝置72形成通訊。接著,執行步驟S402,以第一操作手勢G1作用於第一觸控裝置70與第二觸控裝置72上,其中第一操作手勢G1始自第一觸控區702橫跨非觸控區742至第二觸控區722。第一處理單元704於第一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第一觸控區702之第一觸控訊號(步驟S404)。第一處理單元704與第二處理單元724於第二時間範圍內皆未接收任何觸控訊號(步驟S406)。第二處理單元724於第三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第二觸控區722之第二觸控訊號(步驟S408)。於步驟S404中,第一時間範圍即是第一操作手勢G1在第一觸控區702上移動所需的時間。於步驟S406中,第二時間範圍即是第一操作手勢G1在非觸控區742上移動所需的時間。於步驟S408中,第三時間範圍即是第一操作手勢G1在第二觸控區722上移動所需的時間。接著,執行步驟S410,第一處理單元704與第二處理單元724會判斷第二時間範圍是否小於第一門檻值(例如,0.5秒)。當第一處理單元704與第二處理單元724判斷第二時間範圍小於第一門檻值時,第一處理單元704與第二處理單元724即會根據第一觸控訊號與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第一操作手勢G1之第一指令(步驟S412)。如第15圖所示,此第一指令可為將第一顯示面板700所顯示之物件O移動至第二顯示面板720(如第15圖所示之虛線部分)。反之,若第二處理單元724判斷第二時間範圍不小於第一門檻值時,則不執行任何指令(步驟S414)。
綜上所述,當第一操作手勢G1橫跨非觸控區742時,第一觸控裝置70與第二觸控裝置72於第二時間範圍內皆不會接收到任何觸控訊號。本發明之觸控系統7及觸控方法可利用此第二時間範圍來判斷第一操作手勢G1是否為連續的操作手勢。若第一操作手勢G1被判定為連續的操作手勢,即可根據來自不同觸控裝置之觸控區之觸控訊號執行對應第一操作手勢G1之第一指令。反之,若第一操作手勢G1被判定為不連續的操作手勢,即不執行任何指令。藉此,觸控系統7之多個觸控裝置即可整合成一個較大的觸控裝置。
需說明的是,不同的第一操作手勢G1及其對應的第一指令可根據實際應用而設計,不以上述實施例為限。
請參閱第19圖,第19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方法的流程圖。第19圖中的觸控方法可藉由程式設計來實現。以下將以第15圖至第17圖中的觸控系統7搭配第19圖中的觸控方法說明此實施例之技術特點。如第15圖所示,非觸控區742與第一觸控區702鄰接於第一側邊S1,且非觸控區742與第二觸控區722鄰接於第二側邊S2。第19圖中的步驟S500-S508與第18圖中的步驟S400-S408相同,在此不再贅述。於步驟S408之後,第一處理單元704會先判斷第一操作手勢G1是否與第一側邊S1相交且第二處理單元724會先判斷第一操作手勢G1是否與第二側邊S2相交(步驟S509)。若第一操作手勢G1與第一側邊S1及第二側邊S2相交,則執行步驟S510。反之,若第一操作手勢G1與第一側邊S1或第二側邊S2不相交,則執行步驟S514。第19圖中的步驟S510-S514與第18圖中的步驟S410-S414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換言之,第19圖中的觸控方法即是利用第二時間範圍以及第一操作手勢G1是否與第一側邊S1及第二側邊S2相交來判斷第一操作手勢G1是否為連續的操作手勢,以作為是否執行第一指令的依據。
請參閱第20圖,第20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方法的流程圖。第20圖中的觸控方法可藉由程式設計來實現。以下將以第15圖至第17圖中的觸控系統7搭配第20圖中的觸控方法說明此實施例之技術特點。如第15圖所示,第一操作手勢G1與第一側邊S1相交於第一交點E1,且第一操作手勢G1與第二側邊S2相交於第二交點E2。第20圖中的步驟S600-S610與第19圖中的步驟S500-S510相同,在此不再贅述。於步驟S610之後,執行步驟S611,第一處理單元704與第二處理單元724會判斷第一交點E1與第二交點E2間之位移量是否小於第二門檻值(例如,3公釐)。若第一交點E1與第二交點E2間之位移量小於第二門檻值,則執行步驟S612。反之,若第一交點E1與第二交點E2間之位移量不小於第二門檻值,則執行步驟S614。第20圖中的步驟S612-S614與第19圖中的步驟S512-S514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換言之,第20圖中的觸控方法即是利用第二時間範圍、第一操作手勢G1是否與第一側邊S1及第二側邊S2相交以及第一交點E1與第二交點E2間之位移量來判斷第一操作手勢G1是否為連續的操作手勢,以作為是否執行第一指令的依據。
第7圖至第14圖中的實施例亦適用於上述之觸控系統7,在此不再贅述。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之較佳實施例,凡依本發明申請專利範圍所做之均等變化與修飾,皆應屬本發明之涵蓋範圍。
1、1'、1"、4、5...觸控裝置
3...顯示裝置
7...觸控系統
10a、10b...殼體
12、12a、12b...顯示面板
14a、14b、14c、14d...觸控區
16...處理單元
18...記憶單元
20...圖形控制器
22...輸入/輸出單元
24...非觸控區
70...第一觸控裝置
72...第二觸控裝置
700...第一顯示面板
702...第一觸控區
704...第一處理單元
706...第一記憶單元
708...第一圖形控制器
710...第一輸入/輸出單元
712...第一通訊單元
720...第二顯示面板
722...第二觸控區
724...第二處理單元
726...第二記憶單元
728...第二圖形控制器
730...第二輸入/輸出單元
732...第二通訊單元
742...非觸控區
G1...第一操作手勢
G2...第二操作手勢
G3...第三操作手勢
O...物件
S1...第一側邊
S2...第二側邊
E1...第一交點
E2...第二交點
x1-x3、y1-y3...座標
S100-S112、S200-S212、S300-S312、S400-S414、S500-S514、S600-S614...步驟
第1圖為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之觸控裝置的俯視示意圖。
第2圖為第1圖中的觸控裝置的側視示意圖。
第3圖為第1圖中的觸控裝置的功能方塊圖。
第4圖為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之觸控方法的流程圖。
第5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方法的流程圖。
第6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方法的流程圖。
第7圖為第二操作手勢與第三操作手勢分別作用於不同觸控區的示意圖。
第8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裝置的俯視示意圖。
第9圖為第8圖中的觸控裝置的側視示意圖。
第10圖為第8圖中的觸控裝置的功能方塊圖。
第11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裝置的俯視示意圖。
第12圖為第11圖中的觸控裝置的功能方塊圖。
第13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裝置的俯視示意圖。
第14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裝置的俯視示意圖。
第15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系統的俯視示意圖。
第16圖為第15圖中的觸控系統的側視示意圖。
第17圖為第15圖中的觸控系統的功能方塊圖。
第18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方法的流程圖。
第19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方法的流程圖。
第20圖為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之觸控方法的流程圖。
1...觸控裝置
10a、10b...殼體
12a、12b...顯示面板
14a、14b...觸控區
24...非觸控區
G1...第一操作手勢
O...物件
S1...第一側邊
S2...第二側邊
E1...第一交點
E2...第二交點
x1、y1-y3...座標
权利要求:
Claims (20)
[1] 一種觸控裝置,包含:N個觸控區,N為一大於1之正整數;N-1個非觸控區,該等非觸控區中的第i個非觸控區位於該等觸控區中的第i個觸控區與第i+1個觸控區之間,i為一小於N之正整數;以及一處理單元,電性連接於該等觸控區;其中,當一第一操作手勢始自該第i個觸控區橫跨該第i個非觸控區至該第i+1個觸控區時,該處理單元於一第一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該第i個觸控區之一第一觸控訊號,於一第二時間範圍內未接收任何觸控訊號,且於一第三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該第i+1個觸控區之一第二觸控訊號,當該處理單元判斷該第二時間範圍小於一第一門檻值時,該處理單元根據該第一觸控訊號與該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一操作手勢之一第一指令。
[2] 如請求項1所述之觸控裝置,其中該第i個非觸控區與該第i個觸控區鄰接於一第一側邊,且該第i個非觸控區與該第i+1個觸控區鄰接於一第二側邊,當該第一操作手勢始自該第i個觸控區橫跨該第i個非觸控區至該第i+1個觸控區時,該處理單元判斷該第一操作手勢是否與該第一側邊及該第二側邊相交,若該第一操作手勢與該第一側邊及該第二側邊相交,且該第二時間範圍小於該第一門檻值,該處理單元根據該第一觸控訊號與該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一操作手勢之該第一指令。
[3] 如請求項2所述之觸控裝置,其中該第一操作手勢與該第一側邊相交於一第一交點,且該第一操作手勢與該第二側邊相交於一第二交點,當該處理單元判斷該第二時間範圍小於該第一門檻值,且判斷該第一交點與該第二交點間之一位移量小於一第二門檻值時,該處理單元根據該第一觸控訊號與該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一操作手勢之該第一指令。
[4] 如請求項1所述之觸控裝置,其中當一第二操作手勢作用於該第i個觸控區,且一第三操作手勢作用於該第i+1個觸控區時,該處理單元同時接收來自該第i個觸控區之一第三觸控訊號以及來自該第i+1個觸控區之一第四觸控訊號,並且根據該第三觸控訊號與該第四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二操作手勢與該第三操作手勢之一第二指令。
[5] 如請求項4所述之觸控裝置,其中該第二操作手勢與該第三操作手勢皆為移動手勢。
[6] 一種觸控方法,包含:以一第一操作手勢作用於一觸控裝置上,該觸控裝置包含N個觸控區以及N-1個非觸控區,該等非觸控區中的第i個非觸控區位於該等觸控區中的第i個觸控區與第i+1個觸控區之間,該第一操作手勢始自該第i個觸控區橫跨該第i個非觸控區至該第i+1個觸控區,N為一大於1之正整數,i為一小於N之正整數;於一第一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該第i個觸控區之一第一觸控訊號;於一第二時間範圍內未接收任何觸控訊號;於一第三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該第i+1個觸控區之一第二觸控訊號;以及當該第二時間範圍小於一第一門檻值時,根據該第一觸控訊號與該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一操作手勢之一第一指令。
[7] 如請求項6所述之觸控方法,其中該第i個非觸控區與該第i個觸控區鄰接於一第一側邊,且該第i個非觸控區與該第i+1個觸控區鄰接於一第二側邊,該觸控方法另包含:當該第一操作手勢始自該第i個觸控區橫跨該第i個非觸控區至該第i+1個觸控區時,判斷該第一操作手勢是否與該第一側邊及該第二側邊相交;以及若該第一操作手勢與該第一側邊及該第二側邊相交,且該第二時間範圍小於該第一門檻值,根據該第一觸控訊號與該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一操作手勢之該第一指令。
[8] 如請求項7所述之觸控方法,其中該第一操作手勢與該第一側邊相交於一第一交點,且該第一操作手勢與該第二側邊相交於一第二交點,該觸控方法另包含:當該第二時間範圍小於該第一門檻值,且該第一交點與該第二交點間之一位移量小於一第二門檻值時,根據該第一觸控訊號與該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一操作手勢之該第一指令。
[9] 如請求項6所述之觸控方法,另包含:以一第二操作手勢作用於該第i個觸控區,且以一第三操作手勢作用於該第i+1個觸控區;同時接收來自該第i個觸控區之一第三觸控訊號以及來自該第i+1個觸控區之一第四觸控訊號;以及根據該第三觸控訊號與該第四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二操作手勢與該第三操作手勢之一第二指令。
[10] 如請求項9所述之觸控方法,其中該第二操作手勢與該第三操作手勢皆為移動手勢。
[11] 一種觸控系統,包含:一第一觸控裝置,包含一第一觸控區、一第一處理單元以及一第一通訊單元,該第一處理單元電性連接於該第一觸控區與該第一通訊單元;以及一第二觸控裝置,包含一第二觸控區、一第二處理單元以及一第二通訊單元,該第二處理單元電性連接於該第二觸控區與該第二通訊單元,該第二通訊單元與該第一通訊單元形成通訊,該第二觸控裝置與該第一觸控裝置鄰近排列,使得一非觸控區位於該第一觸控區與該第二觸控區之間;其中,當一第一操作手勢始自該第一觸控區橫跨該非觸控區至該第二觸控區時,該第一處理單元於一第一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該第一觸控區之一第一觸控訊號,該第一處理單元與該第二處理單元於一第二時間範圍內皆未接收任何觸控訊號,該第二處理單元於一第三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該第二觸控區之一第二觸控訊號,當該第一處理單元與該第二處理單元判斷該第二時間範圍小於一第一門檻值時,該第一處理單元與該第二處理單元根據該第一觸控訊號與該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一操作手勢之一第一指令。
[12] 如請求項11所述之觸控系統,其中該非觸控區與該第一觸控區鄰接於一第一側邊,且該非觸控區與該第二觸控區鄰接於一第二側邊,當該第一操作手勢始自該第一觸控區橫跨該非觸控區至該第二觸控區時,該第一處理單元判斷該第一操作手勢是否與該第一側邊相交且該第二處理單元判斷該第一操作手勢是否與該第二側邊相交,若該第一操作手勢與該第一側邊及該第二側邊相交,且該第二時間範圍小於該第一門檻值,該第一處理單元與該第二處理單元根據該第一觸控訊號與該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一操作手勢之該第一指令。
[13] 如請求項12所述之觸控系統,其中該第一操作手勢與該第一側邊相交於一第一交點,且該第一操作手勢與該第二側邊相交於一第二交點,當該第一處理單元與該第二處理單元判斷該第二時間範圍小於該第一門檻值,且判斷該第一交點與該第二交點間之一位移量小於一第二門檻值時,該第一處理單元與該第二處理單元根據該第一觸控訊號與該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一操作手勢之該第一指令。
[14] 如請求項11所述之觸控系統,其中當一第二操作手勢作用於該第一觸控區,且一第三操作手勢作用於該第二觸控區時,該第一處理單元接收來自該第一觸控區之一第三觸控訊號且該第二處理單元接收來自該第二觸控區之一第四觸控訊號,該第一處理單元與該第二處理單元分別根據該第三觸控訊號與該第四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二操作手勢與該第三操作手勢之一第二指令。
[15] 如請求項14所述之觸控系統,其中該第二操作手勢與該第三操作手勢皆為移動手勢。
[16] 一種觸控方法,包含:使一第一觸控裝置與一第二觸控裝置形成通訊,該第一觸控裝置包含一第一觸控區,該第二觸控裝置包含一第二觸控區,該第二觸控裝置與該第一觸控裝置鄰近排列,使得一非觸控區位於該第一觸控區與該第二觸控區之間;以一第一操作手勢作用於該第一觸控裝置與該第二觸控裝置上,該第一操作手勢始自該第一觸控區橫跨該非觸控區至該第二觸控區;於一第一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該第一觸控區之一第一觸控訊號;於一第二時間範圍內未接收任何觸控訊號;於一第三時間範圍內接收來自該第二觸控區之一第二觸控訊號;以及當該第二時間範圍小於一第一門檻值時,根據該第一觸控訊號與該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一操作手勢之一第一指令。
[17] 如請求項16所述之觸控方法,其中該非觸控區與該第一觸控區鄰接於一第一側邊,且該非觸控區與該第二觸控區鄰接於一第二側邊,該觸控方法另包含:當該第一操作手勢始自該第一觸控區橫跨該非觸控區至該第二觸控區時,判斷該第一操作手勢是否與該第一側邊及該第二側邊相交;以及若該第一操作手勢與該第一側邊及該第二側邊相交,且該第二時間範圍小於該第一門檻值,根據該第一觸控訊號與該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一操作手勢之該第一指令。
[18] 如請求項17所述之觸控方法,其中該第一操作手勢與該第一側邊相交於一第一交點,且該第一操作手勢與該第二側邊相交於一第二交點,該觸控方法另包含:當該第二時間範圍小於該第一門檻值,且該第一交點與該第二交點間之一位移量小於一第二門檻值時,根據該第一觸控訊號與該第二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一操作手勢之該第一指令。
[19] 如請求項16所述之觸控方法,另包含:以一第二操作手勢作用於該第一觸控區,且以一第三操作手勢作用於該第二觸控區;接收來自該第一觸控區之一第三觸控訊號,且接收來自該第二觸控區之一第四觸控訊號;以及根據該第三觸控訊號與該第四觸控訊號執行對應該第二操作手勢與該第三操作手勢之一第二指令。
[20] 如請求項19所述之觸控方法,其中該第二操作手勢與該第三操作手勢皆為移動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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