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氣清淨機
专利摘要:
空氣清淨機A,構成為包括:可搬式殼體1,在其內部形成具有吸入口11和吹出口42的通風路R;送風裝置44,將從設於該殼體1內部的該吸入口11導入該通風路R的室內空氣從該吹出口42吹出;除臭元件62,設置為遮斷該通風路R,使得被導入該通風路R的空氣通過該除臭元件62;及控制裝置47,其控制該送風裝置44的運轉;其中,該除臭元件62含有觸媒,吸附被導入該通風路R的空氣中的氨成分,以從空氣中捕集氨成分;該控制裝置47,控制該送風裝置44,以使得通過該除臭元件62的空氣的流速在特定值以下,藉此,該除臭元件捕集導入通風路R的室內空氣中的至少70%以上的氨成分。 公开号:TW201314140A 申请号:TW101117723 申请日:2012-05-18 公开日:2013-04-01 发明作者:Yousuke Kuge;Yoshitaka Akari;Akihisa Sato;Katsuyuki Akahori;Yasumitsu Touda 申请人:Mitsubishi Electric Corp;Mitsubishi Electric Home Appl; IPC主号:B01D53-00
专利说明:
空氣清淨機 本發明係關於空氣清淨機,其係藉由送風裝置,使得吸入本體內部的室內空氣通過除臭部,藉此除去空氣中的臭氣成分,以進行室內空氣的除臭。 過去有一種空氣清淨機,其包括:本體殼體;形成於該本體殼體前面的空氣吸入口;形成於該本體殼體上面後部的空氣吹出口;設置於本體殼體內,用以將空氣從空氣吸入口吸入並從空氣吹出口吹出的風扇;用以驅動該風扇的風扇馬達;設於風扇的上游側,用以捕捉吸入的空氣中的塵埃的集塵濾器,在空氣吹出口旁具有:在用以吸附臭氣成分的吸附材的表面上添附觸媒之除臭部、以及加熱以使得該除臭部的除臭功能恢復的加熱部。 此種空氣清淨機,藉由驅動風扇,將室內空氣從空氣吸入口吸入本體殼體內部,在集塵濾器除去塵埃之後,用除臭部的吸附材吸附流到除臭部的室內空氣中的臭氣成分,以進行室內空氣的除臭。 然後,藉由加熱部加熱吸附了臭氣的除臭部的吸附材,以將臭氣成分去除。其結果,能恢復吸附材的除臭功能(例如,專利文獻1)。 先前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1-38126號公報(第1圖) 但是,專利文獻1記載之空氣清淨機,在形成於本體殼體上面後部的空氣吹出口的旁邊,設有具備用以吸附臭氣成分的吸附材之除臭部,所以,必須在非常狹窄有限的區域內配置除臭部,而難以採用除臭性能更高除臭容量更大的臭氣吸附材。 因此,在這種構造中,即使讓室內空氣通過除臭部,也很難一次就大幅度除去臭氣,所以必須要使空氣清淨機運轉長時間,人才會感受到室內空氣的臭氣已經減少了。 再者,因為空氣吹出口的開口面積比空氣吸入口小很多,所以,相較於流過空氣吸入口附近的空氣的流速,流過設置在空氣吹出口及空氣吹出口旁邊的除臭部的空氣的流速是比較快的。 因此,在此種構造中,在吸附材無法完全吸附流過除臭部的室內空氣中所含有的臭氣的狀態下,空氣就從空氣清淨機排到室內,所以必須要使空氣清淨機運轉長時間,人才會感受到室內空氣的臭氣已經減少了。 再者,作為將吸附材加熱以去除吸附在吸附材上的臭氣之加熱部的加熱器,係設置為對吸附材固定,所以形成了加熱器和吸附材的距離靠近的部分和遠離的部分。 藉此,靠近加熱器的吸附材的部位,因為能夠有效率地加熱而能夠去除臭氣,但是遠離加熱器的吸附材的部位,加熱器發出的熱有可能無法有效傳導,所以可能無法確實地完全去除臭氣。 因此,在此種構成中,無法充分恢復吸附材的臭氣吸附能力,而可能導致空氣清淨機的除臭功能的低下。 本發明係為了解決如上述的問題,其目的在於提供空氣清淨機,其能夠有效率減少室內空氣的臭氣,另外,能夠有效恢復吸附臭氣之吸附材的功能。 為了解決上述課題,本發明空氣清淨機,其包括:可搬式殼體,在其內部形成具有吸入口和吹出口的通風路;送風裝置,將從設於該殼體內部的該吸入口導入該通風路的內部空氣從該吹出口吹出;除臭元件,設置為遮斷該通風路,使得被導入該通風路的空氣通過該除臭元件;及控制裝置,其控制該送風裝置的運轉;其中,該除臭元件含有觸媒,吸附被導入該通風路的空氣中的氨成分,以從空氣中捕集氨成分;該控制裝置,控制該送風裝置,以使得通過該除臭元件的空氣的流速在特定值以下,藉此,該除臭元件捕集空氣中的至少70%以上的氨成分。 依據本發明,能夠提供具有快速除臭功能的空氣清淨機,其吸入更多的室內空氣,能夠有效減少室內空氣的臭氣。(實施的形態1) 以下參照圖式,詳細說明本發明實施型態1。 參照第1圖~第6圖,本實施形態的空氣清淨機A,係由形成外廓框體的本體殼體C,以及設置於該本體殼體C中的除臭部60等的各種功能元件所構成。 該本體殼體C,係由樹脂形成的箱形狀,係由前面板10和前殼體20和後殼體40等的複數個元件構成。 前殼體20,其正面視形狀為長方形,係以具有特定進深幅的框狀的框21為基體所構成。該框21的前面形成長方形的前開口22,後面的開口則被區隔板23所覆蓋。 而且,在區隔板23上形成朝向後方開口的圓形的後開口24。亦即,前殼體20為前開口22和後開口24連通的狀態。另外,區隔板23的後開口24,在後述的送風扇44的風扇開口44d的周圍形成喇叭口。 再者,前殼體20的框21的下邊,全體比左右兩邊更向前方突出,藉此形成下突出部25。 另外,框21的上邊,比左右兩邊更向前方突出,藉此形成上突出部28,在上邊的上部之前側,設有由複數個操作按鈕或形成顯示部的LED構成的操作部26。 而且,對應於此操作部26,在框21的上邊的上部內側,設有裝設了這些操作按鈕或LED的操作基板(圖未顯示)。再者,該操作基板和後述的控制裝置47電氣連接。 再者,前面板10,其正面視形狀為長方形,構成為可以從正面覆蓋前殼體20的前開口22的形狀。 另外,在前面板10的前面,形成在左右方向延伸的縫隙,藉此,形成在前面板10的前後方向連通的空氣吸入口11(以下稱之為吸入口11)。亦即,前面板10,使得能夠讓空氣貫通前後方向流動,以確保通氣性。 再者,後殼體40,其正面視形狀為長方形,在前面開了前開口41,上面形成作為空氣吹出口42(以下稱之為吹出口42)的開口,後面43形成為封閉的箱型形狀。 而且,在後面43設有:作為用以使室內空氣進入空氣清淨機內部的送風裝置之送風扇44;以及形成將從該送風扇44流下的空氣導向吹出口42的風路的繩孔形狀的區隔板45。 作為送風裝置的送風扇44,和控制裝置47連接,由控制裝置47控制其轉動.停止.回轉數。如此,送風扇44由控制裝置47所控制,藉此得以控制風量或風速等的送風能力。 另外,在區隔板45的下側,在由後殼體40和區隔板45形成的空間中,設有依據特定程式控制空氣清淨機A各部的控制裝置47。 再者,在後殼體40內側上部之吹出口42的附近,設有百葉窗46,其可以改變從吹出口42向室內吹出的空氣的風向,或將吹出口42關閉。 再者,在吹出口42的開口部分設有格子,使得不會和百葉窗46直接接觸。 再者,送風扇44係使用多翼式扇(多葉送風機),其採用裝有複數片具有特定寬度之葉片的多翼葉片。亦即,送風扇44在距離回轉軸特定半徑的位置上具有複數葉片44a。 而且,送風扇44係裝設於後殼體40的後面43。在已安裝送風扇44的狀態下,回轉驅動送風扇44的葉片44a的馬達44b,係處於其回轉軸44c朝向前方,於水平方向上延伸的狀態。 另外,周圍被葉片44a包圍的風扇開口44d係朝向前方開口。 藉由將送風扇44如上述般安裝在後殼體40,送風扇44從朝向回轉軸44c軸方向前方的風扇開口44d吸入空氣,並將空氣吹到包含送風扇44上方之送風扇44的徑方向。 再者,區隔板45設置為從後殼體40的後面43略垂直地站起,以包圍送風扇44的周圍,其一端和吹出口42的右端42a連接,另一端和吹出口42的左端42b連接。 亦即,區隔板45配置在後殼體40,其圍繞送風扇44的周圍,並使得端部和空氣吹出口42連接並成為袋狀。 百葉窗46係由下列構成:複數個板狀的風向板46a;連結機構46c,其分別和該複數片風向板46a連結,使風向板46a移動為特定角度;以及使該連結機構46c動作的馬達等的驅動部(圖未顯示)。 而且,百葉窗46,其複數片板狀的風向板46a,係配置為:在空氣吹出口42開口相隔特定間隔,並分別平行並排,各個風向板46a,係藉由形成於該風向板46a兩端的軸46d,軸支於吹出口42。 再者,使連結機構46c動作的驅動部,和後述的控制裝置47連接,對應於空氣清淨機A的狀態,依據特定的程式而驅動,藉此以改變百葉窗46的方向。 再者,參照第7圖~第8圖,除臭部60係為讓進入空氣清淨機A內部的室內空氣通過,藉此將臭氣從室內空氣中去除的部位,其具有:作為設置各元件之基體的框體61;除臭元件62;將該除臭元件62局部加熱的加熱單元63;驅動裝置64,其作為位置變更裝置,使除臭元件62移動,以使得加熱單元63和除臭元件62相對部位的相對位置關係改變。 首先,框體61其正面視形狀為長方形,係為具有特定進深幅的框狀的框。再者,框體61的外形,係為能夠嵌入前殼體20的前開口22的尺寸。 另外,框體61的內部設有中區隔板65,以將框體61的開口遮住(將開口區隔為前後)。 再者,中區隔板65上,形成使框體61前後連通的圓形狀的開口65a。在此開口65a的中心,設有中央支撐體65b,並且形成從該中央支撐體65b放射狀地和開口65a的開口緣連結的樑部65c。另外,在中央支撐體65b設有向後方突出的軸65j。 另外,開口65a的前側,設有可以讓空氣流入開口65a內的框65h。框65h係用以防止使用者直接接觸到後述的除臭元件62。 再者,在中區隔板65的背面(後面),形成包圍住開口65a,朝向後方立設的環狀的導引部65e。 在該導引部65e的邊緣,設有受部65f,其係向開口65a的內部方向突出,在將後述的除臭元件62安裝在導引部65e時,承接除臭元件62。 另外,導引部65e位於圓形狀的開口65a的開口邊緣外側。亦即,在開口65a的邊緣和導引部65e之間,形成縫隙r。另外,導引部65e所形成之環的直徑,其尺寸係設定為可以將後述設有各部的除臭元件62固持在內部。 而且,中區隔板65的開口65a的中央支撐體65b的下方的區域,以中央支撐體65b為中心,左右等角展開特定角度而形成的扇形的區域,由扇形狀的蓋體65d所覆蓋。 再者,該蓋體65d係由不鏽鋼所形成,從中區隔板65的後面側(背面側)用螺釘等固定在樑部65c。 另外,蓋體65d配置為和後述的加熱單元63相對,其尺寸為,在和加熱單元63的加熱器單元63a相對的狀態下,能夠覆蓋加熱器單元63a。亦即,加熱單元63和蓋體65d相對,藉此行程後述除臭元件62的加熱空間。 再者,蓋體65d上,施以用於提高熱放射率的黑色的耐熱塗裝。 再者,除臭元件62,其平面形狀為圓板形狀,係為:在由陶瓷或鋁形成之形成為如同蜂巢開口般複數個開口的蜂窩夾層架構芯材形狀的基材上,用粘合劑塗布觸媒或含浸觸媒而成。 該觸媒係採用錳系(例如神鋼阿克塔克股份公司製的錳系除臭用觸媒)或白金系等的具有吸附臭氣(尤其是氨、甲硫醇和硫化氫的臭氣)的性質之觸媒。 此種觸媒,吸附臭氣成分,藉由觸媒的作用而產生氧化分解,將臭氣成分分解為不具臭味的成分。尤其是此種觸媒具有可藉由加熱而加速臭氣成分的分解速度的特性。 另外,在除臭元件62的中心部形成開口部62c,在前面設有固持除臭元件62的不鏽鋼製的元件框62a。 在此,如上述的除臭元件62,再由蜂窩夾層架構芯材形成且設於前面的元件框62a上形成特定的開口,因此,空氣能夠流動而在前後方向貫穿除臭元件62的內部。 再者,在除臭元件62的周緣,設有齒輪部62b圍繞除臭元件62。 包含齒輪部62b的除臭元件62的直徑,係構成為大於形成於中區隔板65的圓形狀的開口65a。 再者,參照第9~10圖,加熱單元63係由下列構成:作為加熱除臭元件62的加熱裝置的加熱器單元63a;以及具有將該加熱器單元63a收納於其內部的特定的內部空間之殼體63b。 該加熱器單元63a係和控制裝置47電氣連接,係對應於空氣清淨機A的狀態而被通電控制。 再者,加熱器單元63a係由下列構成:板狀的發熱部63f;以及使發熱部63f熱的加熱器部63g。再者,發熱部63f的平面形狀為扇形狀,其表面施以用以提高從發熱部63f接收之熱的放射率的耐熱塗裝(黑色)。 亦即,加熱器單元63a,由板狀的發熱部63f接收加熱器部63g所產生的熱,從整個板面放射熱,藉此,能減少不均地加熱對向的除臭元件62。 而且,在加熱器單元63a被通電特定時間的情況下,將與配置為和加熱器單元63a隔著預定縫隙的除臭元件62相對的部分,設定為能夠使其上升到將吸附於除臭元件62的臭氣除去的特定溫度的加熱能力。如此一來,藉由將除臭元件62加熱,能夠恢復其捕集臭氣的能力。 另外,為了恢復臭氣的捕集能力而進行的加熱,係執行為:除臭元件62之被加熱部位的溫度,到達能夠將除臭元件62所捕集的臭氣成分分解之120度以上。另外,加熱單元63係夠成為能夠在約60分鐘以內到達此加熱溫度。 如此一來,能夠在60分鐘以內執行用以恢復臭氣的捕集能夠的加熱程序,因此,能夠在使用者使用空氣清淨機A的工作的閒空,執行除臭元件62的臭氣捕集能力的恢復程序。 另外,加熱器部63g係使用以鈦酸鋇作為主要成分的半導體陶瓷的PTC加熱器。 該PTC加熱器,具有自我溫度控制性,無須從外部的溫度控制,所以不進行像恆溫器一樣地斷續控制,因此不會產生火花和噪聲而能夠穩定使用。 再者,在殼體63b上,形成用以將加熱器單元63a固持於內部的凹部63c,以及從該凹部63c的開口周緣展開的凸緣部63d。 凹部63c,係為和加熱器單元63a的平面形狀一致的扇形狀,其內部設有加熱器單元63a,其係使加熱器單元63a面向凹部63c的開口的狀態。在凸緣部63d上,設有螺絲孔63e,其係用以在將加熱單元63安裝在特定位置時讓螺絲貫穿。 如上述構成的加熱單元63,係構成為平面形狀和加熱器單元63a的發熱部63f的形狀相合的扇形狀,凹部63c的開口也構成為扇形狀。 再者,參照第7圖,驅動裝置64為位置變更裝置,其使除臭元件62移動以改變加熱單元63和除臭元件62相對部位的相對位置關係,亦即,改變和加熱單元63相對的除臭元件62的部位。 驅動裝置64係由馬達64a、以及固持該馬達64a的托架64b構成。馬達64a的回轉軸上裝有齒輪。另外,馬達64a和控制裝置47電氣連接,係對應於空氣清淨機A的狀態而被通電控制。 參照第4圖及第7~8圖,上述除臭元件62、加熱單元63及驅動裝置64,係依據下述方式安裝於框體61中,以構成除臭部60。再者,為了以清楚易懂的方式表示各元件,第7圖係顯示框65h卸下的狀態。 首先,由框體61的背面,除臭元件62的開口部62c作為軸承以自由回轉的方式嵌入設置於中央支撐體65b的軸65j。 藉此,除臭元件62以對框體61自由回轉的方式,配置在形成於框體61背面(後面)的導引部65e的內部,並處於除臭元件62面對開口65a的狀態(相對的狀態)。 而且,在導引部65e的邊緣,向開口65a內方突出,以形成受部65f。受部65f係為承受除臭元件62的承受部分,以不會大幅阻礙除臭元件62的回轉方向的動作的程度,將除臭元件62由後方(背面)固持在導引部65e。 如此,藉由將除臭元件62安裝在框體61,除臭元件62,於面對中區隔板65的開口65a的狀態下,以自由回轉的方式固持在中區隔板65的背面(縫隙r)、導引部65e及受部65f圍成的空間內部。 另外,即使不是將設置於中央支撐體65b的軸65j和除臭元件62的開口部62a構成為如上述的軸和軸承的關係,只要是由導引部65e固持除臭元件62的構造即可。 再者,如上述將除臭元件62配置在框體61的狀態下,將加熱單元63如下述般安裝在框體61,以蓋住除臭元件62的一部份。 首先,加熱單元63係配置為跨越除臭元件62的中心之下側部位,並且不會妨礙除臭元件62的回轉。 在此狀態下,設有加熱器單元63a的凹部63c的開口朝向前方,使得加熱單元63的加熱器單元63a直接靠近並面對除臭元件62。 而且,加熱單元63被螺固於位於除臭元件62的開口部62c的中央支撐體65b,以及位於除臭元件62外側的中區隔板65上形成的安裝位置。 另外,在此狀態下,加熱單元63和蓋體65d係為透過除臭元件62而互相相對的位置關係。 藉由如上述般的構成,加熱單元63固定在框體61,且不會阻礙除臭元件62的回轉方向的動作。 另外,因為加熱單元63和蓋體65d係相對配置於框體61,所以在除臭元件62介於加熱單元63和蓋體65d之間的狀態下,形成留住加熱器單元63a的熱的空間。再者,發熱部63f,因為施有提高熱的放射率的塗裝,所以能夠更有效率地放射加熱器63g接收到的熱。 藉此,加熱單元63構成為能夠將對向的除臭元件62的部位局部地有效率地加熱。 再者,驅動裝置64,在馬達64a固持於托架64b的狀態下,托架64b被固定在中區隔板65。此時,安裝在馬達64a的回轉軸的齒輪和設於除臭元件62的齒輪62b咬合。 另外,驅動裝置64的配置位置係在中區隔板65背面,被開口65a和中區隔板65的角65g夾住的部位。另外,設置該驅動裝置64的部位,只要在4個角65g之中,被位於離開加熱單元63的上方之角65g和開口65a夾住的部位即可。 藉由如上述般設置驅動裝置64,用控制裝置47通電控制來驅動馬達64a,藉此,能使除臭元件62對框體61回轉,就能夠變更除臭元件62和加熱單元63對向的部位。 亦即,能夠改變加熱單元63和除臭元件62的相對位置關係。 另外,因為驅動部64設置於被開口65a和角65g夾住的位置,能夠有效利用形成於長方形的中區隔板65的開口65a的周圍的閒置空間。另外,因為驅動裝置64設置於離開加熱單元63的位置,所以能夠讓驅動部64不容易受到加熱單元63產生的熱的影響。 再者,如上述由各元件構成的前面板10、前殼體20、後殼體40及除臭部60,和其他的功能元件如後述般組裝,構成空氣清淨機A。 首先,後殼體40,其開口41朝向前方,安裝在前殼體20的後面。此時,設於後殼體40的送風扇44的風扇開口44d,係和形成於設於前殼體20的區隔板23上的後開口24,成為相對向的位置關係。另外,後開口24的開口中心和送風扇44的回轉軸的軸心,係為前後一致。 再者,除臭部60,係藉由框體61從前殼體20的前開口22插入前殼體20內部,框體61的外周固持在前殼體20的內部,而安裝在前殼體20上。 如此,在除臭部60被安裝在前殼體20的狀態下,除臭部60的後面側(安裝加熱單元63的位置側)係配置於朝向前殼體20的後開口24,加熱單元63位於除臭元件62和後開口24之間。 因此,除臭元件62,和在送風扇44的風扇開口44d周圍形成喇叭口之前殼體20的區隔板23及後開口24,係隔著特定的間隔D而相對向,以使得不會阻礙從除臭元件62向後開口24流動之空氣的流動。 加熱單元63係位於如上述形成之間隔D的部位。 再者,在安裝於前殼體20的除臭部60的框體61的內方,設有和框體61的開口同樣尺寸的HEPA濾器12,並設有覆蓋HEPA濾器12前面的預濾器13。 而且,在預濾器13的前面側,在前殼體20的上突出部28和下突出部25之間,設有前面板10,藉此構成空氣清淨機A。 另外,HEPA濾器12係為用以去除空氣中包含的花粉、塵蟎糞、霉菌孢子、室塵等微細的塵埃的濾器。 另外,預濾器13係為,在用HEPA濾器過濾空氣之前,先將空氣中的大塵埃去除的粗網眼的濾器,其係用以長時間維持HEPA濾器的效果。 再者,參照第4圖,如上述構成的空氣清淨機A的內部,從吸入口11到吹出口42,形成將室內空氣吸入,執行吸入的空氣之清淨及除臭,並將其放出到室內的通風路R。茲針對該通風路R,依照空氣清淨機A的空氣清淨運轉狀態以及吸入內部的空氣的流動,進行說明。 首先,使用者藉由操作操作部26,執行對控制裝置47的輸入,藉此實施執行空氣清淨機A的運轉的特定程式。 上述運轉開始後,送風扇44驅動,產生將室內空氣從空氣吸入口11吸進空氣清淨機A的內部的吸力,使室內空氣流入吸入口11。 從吸入口11進入的空氣,經空氣清淨機A內部向後方流動,在預濾器13將大的塵埃去除之後,由HEPA濾器12去除微細塵埃。 再者,去除了塵埃的空氣,再向後方流動而到達除臭部60,通過開口65a,到達配置為面對該開口65a的位置的除臭元件62。該除臭元件62設置為蓋住通風路R,從表面到背面形成了複數個蜂窩形狀的開口,其表面則塗布了吸附臭氣的觸媒。 因此,含有臭氣的空氣,在從除臭元件62的表面側向背面側通過時,通過了蜂窩形狀的開口,由塗布在除臭元件62的觸媒吸附空氣中所包含的臭氣,藉此將臭氣從空氣中去除。 另外,所謂的「將臭氣從空氣中去除」,並不光是將臭氣完全從空氣中去除的狀態,也包含臭氣由空氣通過除臭元件62之前的狀態減少的狀態。 因此,如上述般使空氣清淨機A繼續運轉,被吸附的臭氣就不斷累積在除臭元件62上,除臭元件62的除臭能力隨著已吸附的臭氣的增加而降低。 再者,去除了塵埃和臭氣的空氣,從除臭元件62再向後方流動,通過在前殼體20的區隔板23開口的後開口24,流向配置為與該後開口24相對向的送風扇44。 朝向送風扇44流動的空氣,從送風扇44的軸方向前方流向周圍被葉片44a圍繞的風扇開口44d的內部,向包含送風扇44上方的送風扇44的徑方向往送風扇44的外部吹出。 從送風扇44吹出的空氣,在後殼體40由區隔板45引導,在通過百葉窗46時調整其風向,從吹出口42朝向空氣清淨機A的上方向,從空氣清淨機A的內部吹出為清淨空氣。 如上述,通風路R係為,在水平方向從吸入口11向空氣清淨機本體的後部聯繫,並在該後部改變方向為朝向上方並到達吹出口42的風路。 亦即,就空氣的流動為基準觀之,通風路R係為,在除臭元件62的上游側,設置預濾器13或HEPA濾器12等的塵埃過濾濾器,在除臭元件62的下游側,則形成使空氣流動的方向向上方彎曲而改變位置的彎曲部。作為送風扇44的多葉送風機係位於該彎曲部。該多葉送風機從風扇的回轉軸方向吸入空氣,並將吸入的空氣向風扇的徑方向吹出,所以除了造成室內空氣從本體殼體C的前面向後面直線流出之外,還能夠有效率地將風的方向改變為朝向吹出口42。 另外,相對於流過通風路R的空氣的方向,除臭元件62、預濾器13、HEPA濾器12、送風扇44的風扇開口44d的前面,係配置為垂直的方向。 藉此,空氣的流動在到達除臭元件之前是直的,空氣是垂直地接觸到各濾器,因此空氣的流動佳。 因此,開口65a的位置,係位於本體殼體C的正面的上下方向的中央,在本體殼體C的正面視的投影面積X,以及開口65a的正面視的面積Y的關係如下。 Y≧0.6X 再者,說明如上述因為空氣清淨運轉(除臭運轉),而吸附大量的臭氣並使除臭性能下降的除臭元件62的除臭性能的恢復之用的動作(再生動作)。 控制裝置47,在特定的時間點,執行如下述的除臭性能恢復動作,例如在運轉開始或前次執行的除臭元件62的除臭性能恢復動作之後的累積運轉時間超過特定的時間時。 在送風扇44停止的狀態下,亦即,空氣清淨機A的空氣清淨運轉結束後,或者沒有在進行空氣清淨運轉的狀態下,控制裝置47對加熱器單元63a通電,藉此使加熱器單元63a發熱,而使和加熱器單元63a相對向的除臭元件62的部位的溫度上升到特定的溫度,並加熱特定的時間。 該除臭元件62的加熱溫度及加熱時間,係為足以使除臭元件62上所吸附的臭氣除去的溫度及時間。 另外,除臭元件62之被加熱的部位,前面側被施以提高放射率的塗裝的蓋體63d所覆蓋,後面側則被加熱單元63(加熱器單元63a)所覆蓋。因此,藉由從加熱器單元63a產生的熱,以及由蓋體63d放射的熱,能夠有效率地將除臭元件62加熱。 另外,除臭元件62係位於被加熱器單元63a和蓋體63d夾住的位置,所以,從這些元件放出的熱,容易滯留在除臭元件62附近,而能夠更有效率地將除臭元件62加熱。 繼之,如上述,和加熱單元63對向的部位的除臭性能恢復動作結束時,控制裝置47驅動使除臭單元62轉動的驅動裝置64,使除臭單元62回轉特定的角度。 藉由此動作,和加熱單元63對向的除臭元件62的加熱處理結束的部位,能夠在回轉方向對加熱元件63偏移。 藉此,結束加熱處理的除臭單元62的部位,從被加熱單元63和蓋體63d夾住的位置偏移,並且,重新將吸附大量臭氣的除臭元件62的部位移到加熱單元63和蓋體63d所夾住的位置。 另外,使除臭單元62回轉的角度,可以和扇形狀的加熱器單元63a的開角相等,或者,也可以為較該開角小的角度。藉由這樣設定回轉角度,除臭單元62回轉一周之內,除臭單元62偏移的部位也一定會停留在加熱器單元63a的前面被施以加熱處理。 另外,移動除臭單元62的時間點,可以在加熱處理之後立刻執行,或者,也可以在下一次要執行空氣清淨運轉之前執行。 如上述般構成空氣清淨機A的各部,能夠得到如後述的效果。 如本實施形態,構成為能夠改變除臭元件62以及將該除臭元件62局部加熱的加熱單元63的相對位置關係,藉此,能夠使加熱單元63小型化。 此加熱單元63小型化的優點為,能夠達成構造的簡略化及成本降低,例如,不需要為了能確實將整個除臭元件62進行加熱處理,而配置能夠與整個除臭元件62相對向的大型加熱器。 另外,因為能夠改變加熱單元63和除臭元件62的相對位置關係,所以在將整個除臭元件62進行除臭時,只要改變除臭元件62和加熱單元63相對向的部位即可,加熱單元63不需要覆蓋整個除臭元件62。 亦即,除臭元件62和加熱單元63相對向的部分是有限的部分就可以了,因此能把加熱單元63對空氣流過除臭元件62的妨礙限制在最小程度。藉此,對於能夠讓更多的空氣流過除臭元件62,而能夠一次從空氣中除去更多的臭氣。 再者,因為能夠改變加熱單元63和除臭元件62的相對位置關係,所以,能夠更確實地使加熱單元63對向除臭元件62的各部分進行加熱。 藉此,能夠減少除臭元件62各部位間的加熱不均,能夠更有效率地恢復除臭元件62的除臭能力。 繼之,在本體的前面形成空氣清淨機A的吸入口11,在本體的側面、頂面或背面中任何一處形成吹出口42。 藉由此種構成,容易將大開口的吸入口11對著臭氣的發生源,因此能夠更快速地吸入臭氣,將臭氣從室內空氣中去除。 另外,因為吹出口11形成於本體的側面、頂面或背面中任何一處,所以已被清淨過的空氣不容易流到臭氣的發生源,而能夠防止臭氣的擴散。 再者,除臭元件62係以可轉動的方式固持在本體殼體C,加熱單元63則靠近除臭元件62的表面固定在本體殼體C。 藉此,加熱器單元63a為發熱部位的加熱單元63不會動到本體殼體C的內部,無須考慮供應用以使其發熱的電源的配線的配置,或因為高溫部位在本體殼體C的內部改變位置而必須考慮在本體殼體C內部的廣範圍的熱對策。 另外,藉由除臭元件62的轉動,而改變和加熱單元63相對向的面,所以,只要在1個方向移動除臭元件62,就可以均勻地使除臭元件62的全面對向加熱單元63。 繼之,因為除臭元件62的形狀為圓板形狀,所以相對於從除臭元件62回轉軸方向觀看的面積,能夠使得除臭元件62回轉的回轉區域為最小。 亦即,能夠使得本體殼體C的內部的除臭元件62的配置區域變小。 另外,藉由除臭元件62回轉來改變其和加熱單元63相對向的面,所以,若除臭元件62的形狀為圓板形狀,則加熱單元63的加熱器單元63a,在除臭元件62的直徑方向的尺寸,至少和除臭元件62的回轉半徑相同或較小,所以能夠加熱除臭元件62的多數區域。 再者,因為除臭元件62的形狀為圓板形狀,具有實現上述的效果的構成,並且,相對於矩形開口的本體殼體C的開口面積,圓形狀能夠形成最大的區域,因此能夠形成更大的可除臭的區域。 藉此,能夠讓更多的空氣流動通過除臭元件62,因此,在維持除臭力的同時能夠使風量大。 再者,在除臭元件62的表面塗布或含浸了具有氨的分解功能的觸媒。藉此,能夠成可以更快除去寵物臭或醫院或護理設施或者護理現場等的護理臭的空氣清淨機。 尤其是以本實施形態,在短時間內,能夠從更多的空氣中除去臭氣,所以在醫院或護理設施等的有多人利用的情況下,能夠快速解決護理等的臭味的問題。 再者,作為送風裝置的送風扇44位於通風路內部,除臭元件62位於通風路R中送風扇44的上游側,在送風扇44和除臭元件62之間則設有加熱單元63。 因為是如此構成,能夠將用以降低在除臭元件62和送風扇44的風扇開口44d的周圍產生的壓損(空氣流動的損失)而設置的空間,使用作為加熱單元63的配置位置。 再者,加熱單元63,在與除臭元件62相對向的一側開口,設有:具備特定內部空間的殼體63b;以及位於該殼體63b內部空間中並透過開口放射熱的電氣加熱器單元63a,加熱器單元63a之加熱能力設定為,在已通電特定時間時,將除臭元件62的相對向部分在特定時間(例如,30分鐘)以內加熱到特定溫度(例如,150度)。藉此,能夠將吸附在除臭元件62的臭氣去除。 另外,上述的殼體63b為扇形。藉此,能夠使覆蓋除臭元件62的面積為最小限度。另外,扇形的開角係構成為以使除臭元件62回轉時的一次的回轉角度為基準。 繼之,控制裝置47,在特定的時間點區域作為位置變更裝置的驅動裝置64,其內建有使除臭元件62回轉的控制程式。 藉此,將除臭元件62加熱時,可以由控制裝置47自動使除臭元件62回轉並使應該要除臭的部位對向加熱單元63。亦即,作為加熱裝置的加熱單元63,藉由控制裝置47在除臭元件62加熱時,在和除臭元件62的特定區域相對向的狀態下,通電特定時間,藉此,將吸附在除臭元件62的臭氣去除,使得除臭元件62的局部的臭氣捕集力恢復。 另外,上述的控制程式,具有下述處理步驟:在特定的時間點驅動驅動裝置64,使除臭元件62轉動特定的回轉角度後使其停止,在該停止狀態下將加熱單元通電特定時間。 藉此,能夠由控制裝置47自動執行從除臭元件62的回轉到加熱的一連串的動作。 再者,上述的去除吸附在除臭元件62的臭氣之控制,係在作為送風裝置的送風扇44的累積運轉時間或累積運轉次數超過特定值時,在送風扇44的運轉停止後執行。 亦即,控制裝置47,配合空氣清淨機A的使用頻率,反覆執行此動作,依據特定方向依序改變除臭元件62和加熱單元63的相對位置關係。 藉此,能夠維持除臭元件62的整體的臭氣捕集力。 再者,在通風路R,在比除臭元件62更上游側設有塵埃濾器12及13,在本體殼體C的前面,以可裝卸的方式安裝了具有通氣性的框體之前面板10,其構成為,在將該框體從本體殼體C卸下的狀態下,能夠將塵埃濾器從本體殼體C取下。 藉由此種構成,能夠從本體殼體C的前側裝卸塵埃濾器,所以,能夠提高容易讓大灰塵附著的塵埃濾器的維護性。 再者,通風路R,在除臭元件62的下游側向上方彎曲,而且,在該彎曲部設有送風扇44,該送風扇44係以在水平方向延伸的回轉軸為中心回轉,係為將從本體殼體C正面側導入的空氣向上方送出的多翼式扇。 此種多翼式扇(多葉送風機),從風扇的回轉軸方向吸入空氣,並將吸入的空氣向風扇的徑方向吹出,所以,形成室內空氣從本體殼體C的前面向後方的直線的流動,並且,能有效率地將風向改變為朝向吹出口42。 再者,加熱單元63,係以位於比除臭元件62的回轉中心下側的方式安裝於本體。 如此一來,具有加熱器單元63a等有某種程度重量的加熱單元63配置在低的位置,所以能降低空氣清淨機A的重心。藉此,能夠構成可以穩定地設置在地面的空氣清淨機A。 另外,開口65a的位置,位於本體殼體C的正面的上下方向的中央,在本體殼體C的正面視的投影面積A,和吸入口的正面視的面積B的關係為「B≧0.6A」。 此關係為,相對於本體殼體C的正面視的面積,開口65a的吸入口可以最大限度吸入室內空氣的關係,能夠構成吸入更多室內空氣並流向除臭元件62的空氣清淨機A。 再者,如上述構成的空氣清淨機A,藉由如下述的構成,可以做成能夠移動而任意接近臭味發生源的可搬動式框體。 參照第15~17圖,空氣清淨機A係由下列構成:由外廓及框體組成的本體殼體C,以及設置於該本體殼體C中的除臭部60等的各種功能元件。 該本體殼體C係由樹脂形成,由前面板10和前殼體20和後殼體40等的複數個元件構成,其正面及側面的平面形狀係為縱長方形的外殼形狀。 而且,在本體殼體C的底部設有4個車輪90。4個車輪在前殼體20的底部設有2個,在後殼體40的底部設有2個,從本體殼體C的前側觀之,係以左右對稱於本體殼體C的中心的方式,分別在左右各配置1個。 另外,在構成前殼體20的框21的上邊的上部後側,設有使用者移動空氣清淨機A時握持的把手91。 把手91設置為,其握部91a的中心軸在本體殼體C的頂面中央,且向著左右方向。把手91之相對於本體殼體C的前後方向的位置,係位於加熱單元63和送風扇44之間。另外,握部91a距離地面的高度L係構成為700mm以下之範圍。 在各部分如此配置的狀態下,車輪90係構成為至少可在握部91a的長邊方向自由轉動。 如上述,車輪係以在把手91的握部91a的長邊方向自由轉動的方式設置在本體殼體C,所以即使是大型的空氣清淨機A也能夠容易地推拉。 尤其是,把手91的本位殼體C的前後位置係位於加熱單元63和送風扇44之間,所以把手91係位於重量密度大的略中間位置。藉此,在握著把手91推拉空氣清淨機A時,能夠以較能掌握重量平衡的位置為支點而移動空氣清淨機A。 因此,能夠做為使用者容易搬動的空氣清淨機A。 另外,本實施形態的空氣清淨機A構成為,把手91的握部91a距離地面的高度L為700mm以下。 因為是如此的構成,日本人的成人的指節點高度(人站立在地面的狀態下,從地面到中指指節的垂直距離)的平均,在男性為695mm,女性為632mm,整體為662mm,所以,不論性別,把手91的高度是使用者不需要大幅度彎腰,就可以容易握住的高度。 另外,本實施形態的空氣清淨機A的進深S約為300mm。 因為是如此的構成,日本人的成人的肩寬度的平均,在男性約為426mm,在女性約為394mm,整體為約409mm,所以,不論性別,從側面推拉空氣清淨機A時,能夠在人的肩寬度以內。 藉此,即使在狹窄的通路或場所,也能夠容易地移動空氣清淨機A。 再者,一般家庭的走廊寬度約為850mm~900mm,所以將空氣清淨機A橫向放在走廊時,能夠確保約550mm~600mm的空間。 因此,即使將空氣清淨機A放在一般家庭的走廊中,也能夠確保讓人或物通過的足夠空間。 再者,護理設施的走廊寬度為約1800mm以上,所以將空氣清淨機A橫向放在走廊時,能夠確保約1500mm的空間。 因此,即使將空氣清淨機A放在護理設施的走廊中,也能夠確保讓人或物通過的足夠空間。 另外,一般使用的輪椅寬度約為700mm,所以即使將空氣清淨機A放在護理設施的走廊中,也可以讓輪椅會車。 如上述般構成各部的空氣清淨機A,藉由控制裝置47,控制送風扇44使得通過除臭元件62的空氣的流速在特定值以下,藉此,控制使得除臭元件62捕集導入通風路R的室內空氣中的臭氣成分氨成分的70%以上。 此構成為,從吸入口11吸入的包含氨成分等的室內空氣,從吹出口42吹出到本體外部時,是以去除70%以上的氨成分等的狀態下,從本體排出到室內空間中。 亦即,構成為:含有氨成分的空氣,只要通過除臭元件62一次,就能夠從吸入的室內空氣中除去約70%的氨成分。 另外,使空氣通過除臭元件62一次,除臭元件62所達到的去除空氣中所含有的臭氣成分的比率,稱之為臭氣成分的一過性除去率(一次通過除去率)。 例如,完全沒有除去臭氣成分的狀況之一過性除去率為0%(一次通過除去率0%),空氣中所含的臭氣的80%被除去的狀況之一過性除去率為80%(一次通過除去率80%)。 在此,參照第18圖,說明臭氣強度。第18圖為,使氨的臭氣濃度對應於該6階段的臭氣強度。 所謂的臭氣強度,係由臭氣判定士等的專家,以臭氣的嗅覺測定法(官能測試法)測量的,將臭味的感覺方式以6階段顯示,係被採用作為設定惡臭防止法中22物質的基準值時的評量基準。該臭氣強度,係作為從高階段向低階段降一階時,人的嗅覺感覺到臭氣減少尺度。 另外,在臭氣強度的各階段中人的臭氣的感覺方式(臭的程度)係如下述。臭氣強度0為無臭(在一定的濃度以下,不感覺到臭)。臭氣強度1為,終於能夠感知到臭氣的臭(亦稱之為檢知閾值)。臭氣強度2為,可以知道是什麼臭的微弱臭(亦稱之為認知閾值)。臭氣強度3為,能夠輕鬆檢知到的臭(常有關於臭味的抱怨)。臭氣強度4為,強烈的臭(所有人都不舒服,有環境對策的必要)。臭氣強度5為,強烈的臭(人無法待在該場所)。 對應於該臭氣強度,說明傳統的空氣清淨機和本實施形態的空氣清淨機的臭氣捕集能力。 首先,在臭氣強度「4」(氨的臭氣濃度為10ppm)的空氣中使用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為50%的傳統使用的可搬運空氣清淨機的情況下,從本體放出從空氣中除去50%臭氣的含有氨的臭氣濃度5ppm的空氣。 亦即,在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50%的空氣清淨機的情況下,臭氣強度未達「3」,還有強烈臭味的空氣從本體放出到室內空間中。 因此,在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50%的空氣清淨機的情況下,臭氣成分雖有減少,但空氣在其臭氣強度未降到1階的狀態下回到室內,所以使用者無法從被放出的空氣感受到臭氣的減少。 另外,雖然是有除臭,但因為人無法感受到臭氣減少的空氣從本體放出到室內空間,所以除了室內除臭耗費時間之外,還會使臭氣擴散到整個室內。 繼之,在臭氣強度「4」(氨的臭氣濃度為10ppm)的空氣中使用本實施形態中可控制為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80%的空氣清淨機的情況下,從本體放出從吸入本體內部的空氣中除去80%臭氣的含有氨的臭氣濃度2ppm的空氣。 亦即,在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80%的空氣清淨機的情況下,臭氣強度下降1階達到「3」的空氣從本體放出到室內空間中。 因此,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80%的空氣清淨機的情況下,臭氣成分大幅減少,臭氣強度下降1階的空氣從本體放出到室內空間中,所以使用者能夠從被放出的空氣中實際感受到臭氣的減少。 另外,因為將使用者能夠實際感受到臭氣減少的空氣吹出到室內,所以,能夠使得含有大量臭氣的室內空氣中的臭氣快點變稀薄,能夠更快速進行室內除臭之外,也能避免臭氣擴散到整個室內。 另外,雖是以正為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為80%的狀態下的空氣清淨機進行說明,但即使一過性除去率為70%,當使用於臭氣強度「3」的狀態之空氣中時,從吹出口42放出的空氣,其臭氣減少到臭氣強度下降1階達到「2」的狀態,所以使用者在開始之後立刻就可以實際感受到除臭效果。 在此,空氣清淨機A係構成為可搬運的大小,所以,除臭元件62的尺寸,為了要能收納在可搬運的本體內部而受到限制。亦即,無法如設置在特定場所使用的固定型的空氣清淨機一樣,為了提高除臭能力,而將除臭元件62的尺寸(厚度)大型化。 因此,空氣清淨機A,即使是如上述尺寸被限制住的除臭元件62,為了要將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維持在70%以上,藉由控制裝置47控制送風扇44,使得通過除臭元件62的含有臭氣的空氣之流速為秒速0.15公尺~秒速1.8公尺。 如此,藉由將風速控制在1.8公尺以下,在維持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在70%的狀態下,能夠構成確保可搬運性的空氣清淨機。另外,也能夠抑制因為提高風速而造成的從送風扇等發出的噪音和震動。 另外,藉由使風速在大約0.15以上,可以進行每分鐘能夠從本體放出1立方公尺的清淨空氣的弱運轉。 繼之,空氣清淨機A在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為70%以上的狀態下,在送風扇44運轉中的狀態下,控制裝置47控制送風扇44,使得通過通風路R的室內空氣的量(風量)在每分鐘約10立方公尺以下。 參照顯示使用例1及使用例2的第19圖,說明在上述控制狀態下的空氣清淨機A。另外,也說明傳統的空氣清淨機(過去例),以做為參考例。 首先,使用狀況為,室內面積為3疊(4.86平方公尺),室內空間為13.122立方公尺,初期的氨臭氣濃度為1ppm。此使用狀況係預想為醫院或護理設施中有數人使用的病房中,1個床位區域以掛簾區隔的空間。 亦即,從外部搬入空氣清淨機,使用於由牆壁等構造物區隔的特定容積的空間內的情況。 所謂經過時間為,從使用開始起已經過的時間。所謂室內濃度為,室內空氣中含有的氨臭氣的濃度。所謂的吹出濃度為,從空氣清淨機A的吹出口42放出的空氣中所含有的氨臭氣的濃度。另外,經過時間的單位為「分」,室內濃度及吹出濃度的單位以「ppm」表示。 茲說明在此種狀況下,使用下述的各空氣清淨機的情況之各臭氣濃度對於經過時間的變化。 (使用例1: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大約80%、1分鐘的風量是8立方公尺) 若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是80%,則從吹出口42放出的空氣的臭氣強度,比室內空間的臭氣強度低1階以上,所以從使用開始,使用者就可以用嗅覺感覺到臭氣的減少。 而且,若每1分鐘的風量為8立方公尺,則從使用開始起3分鐘後,則從吹出口42放出的空氣的臭氣強度,下降到0.05ppm(初期室內臭氣濃度1ppm的1/20)。此為臭氣強度下降2階之後的值。 然後,從使用開始6分鐘時,室內的氨濃度下降到0.05ppm(原來的1/20)。此數值為幾乎感覺沒有臭味的臭氣濃度。 如此,在使用例1的情況下,從空氣清淨機A使用開始起5~6分鐘,就可以快速除臭到達幾乎感覺無臭味的程度,所以,能夠進行醫院或護理設施的病床周圍執行的伴隨產生臭氣的作業,而不會讓臭味擴散到病房內。 例如,以換尿布為例進行說明,作為如上述作業之一例,1人的換尿布作業通常需要5~6分鐘,在上述情況之除臭所需的時間內。 亦即,在開始換尿布時,將圍繞床邊的掛簾拉上,到換完尿布拉開掛簾為止,在換尿布作業的同時,使用空氣清淨機A,藉此,在換好尿布時,能夠幾乎完成去除伴隨換尿布而生之臭氣的除臭。 因此,藉由使用空氣清淨機A,在有數人使用的病房內換尿布時,能夠防止臭氣從正在進行換尿布作業的床的周圍,流向其他利用者。 另外,在需要進行數個利用者的換尿布作業的設施中,也可以有效率地進行作業,而不會讓換尿布伴隨而生的臭氣擴散。 (使用例2: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大約90%、1分鐘的風量是5立方公尺) 本使用例為,風量比使用例1少,而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高的例子。 若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是90%,則從吹出口42放出的空氣的臭氣強度,比室內空間的臭氣強度低1階以上,所以從使用開始,使用者就可以用嗅覺感覺到臭氣的減少。 而且,若每1分鐘的風量為5立方公尺,則從使用開始起2分鐘後,則從吹出口42放出的空氣的臭氣強度,下降到0.05ppm(初期室內臭氣濃度1ppm的1/20)。此為臭氣強度下降2階之後的值。 然後,從使用開始9分鐘時,室內的氨濃度下降到0.05ppm(原來的1/20)。此數值為幾乎感覺沒有臭味的臭氣濃度。如此,從空氣清淨機A使用開始起9分鐘,就可以快速除臭到達幾乎感覺無臭味的程度。 在本使用例中,為了使室內的氨臭氣濃度下降到1/20,需花費比使用例1更多的時間,但是在使用開始之後2分鐘左右,能夠使從吹出口42放出的空氣的臭氣濃度下降到初期室內臭氣濃度的1/20(0.05ppm)。 另外,因為是抑制風量的運轉,能夠將送風扇44等的運轉音抑制在低水準,並且,能夠抑制運轉造成的消耗電力。 以上雖針對空氣清淨機A的使用例進行說明,但在可搬式空氣清淨機的情況下,控制在風量即使是最大也在每分鐘風量10立方公尺以下較佳。 其原因在於,構成為可搬運程度的大小的空氣清淨機,其吹出口42的開口面積是有限制的。因此,從空氣清淨機A放出的風量增加,會使得吹出口42放出的空氣的風速變快,而使得塵埃上揚。 另外,風量的增加,使得通過除臭元件62的風速變快,可能造成除臭元件62的一過性除去率下降。 (過去例1: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大約50%、1分鐘的風量是3立方公尺) 在此,為了比較,說明傳統使用的空氣清淨機的參考使用例。 在過去,可搬性的空氣清淨機具有約50%的臭氣的一過性除去率。 在此種空氣清淨機的情況下,從吹出口42放出的空氣的臭氣濃度只有下降到0.5ppm左右,所以無法使臭氣強度低1階,在使用開始時,使用者難以用嗅覺感覺到臭氣的減少 而且,因為一過性除去率是50%,1分鐘的風量是3立方公尺,所以需要從使用開始起約10~11分的運轉時間,才能使用者感覺到室內臭氣的減少,亦即,從初期的室內臭氣濃度減少70%以上的臭氣濃度。 如此,要耗費長時間才能減少室內的臭氣,所以不足以作為在醫院或護理設施等進行換尿布作業時使用之物。 上述使用例1及使用例2說明的空氣清淨機A,也可以如下述構成。空氣清淨機,其係為從外部搬入由壁等的構造物區隔出的特定容積的空間內,其包括:移動式殼體,在其內部形成具有吸入口11和吹出口42的通風路R,能夠任意向該空間內的低層界發生的包含氨成分的臭氣發生源靠近;送風裝置,將從設於該殼體內部的該吸入口11導入該通風路R的室內空氣從該吹出口42吹出;除臭元件62,位於該殼體中,使被導入該通風路R的空氣通過該除臭元件62;及控制裝置,其控制該送風裝置44的送風能力;其中,該除臭元件62含有觸媒,吸附被導入該通風路R的空氣中的氨成分,以從空氣中捕集氨成分;在該控制裝置47控制該送風裝置44的風量為通過該除臭元件62的空氣的每分鐘流量為該空間容積的1/5倍以上的狀態下,該除臭元件62在該空氣一次的通過中,捕集導入該通風路R中的室內空氣中的氨成分之特定比率以上。 如上述構成的空氣清淨機A,構成為可以移動到位於室內低層界的臭氣發生源附近,所以,能夠使吸入口11對著臭氣發生源,使空氣清淨機A任意地接近,能夠在氨的臭氣擴散到空間內之前,就從吸入口11吸入到空氣清淨機A的內部。 此係為,能夠迅速地將在設置於室內的床位等處換尿布時所漏出的臭氣吸入空氣清淨機A內部的構成。 除此之外,控制裝置控制該送風裝置的風量為,通過除臭元件62的空氣的每分鐘流量為該空間容積的1/5倍以上,所以,能夠在短時間內,捕集飄散於室內空間的臭氣(參見第19圖)。 另外,所謂室內的低層界指病房的空間或掛簾圍出的空間等,由壁等的構造物區隔出的特定容積的空間的地面上1公尺以下的範圍。 而且,在空氣清淨機中,吸入口11朝向殼體的橫方向開口,通過吸入口11中心的水平線的位置為該空間的地面上30公分到70公分的範圍內。 藉由如上述形成的吸入口11,能夠有效率地將病房等中成為臭氣發生源的床上發出的臭氣吸入空氣清淨機A的內部。 另外,通風路R,在從該殼體正面之吸入口11的下游側向上方折曲,藉此,吹出口42從該殼體的頂面朝向上方向,除臭元件62,位於該通風路R中從吸入口11到折曲部位之間。 如此一來,已去除臭氣的空氣向殼體上方吹出,所以,當空氣清淨機A放在臭氣發生源附近使用時,能夠把已除去臭氣的空氣吹倒比臭氣發生源上方。 藉此,不容易擾亂臭氣發生源附近的氣流,所以能夠防止臭氣的擴散,並且,能夠有效率地將含有臭氣的室內空氣吸入空氣清淨機A中。 (變形例) 繼之,參照第11~12圖,說明本發明的變形例。另外,和實施形態1相同的構成則標示以相同的符號,並省略其說明。 作為位於構成除臭部60的中區隔板65的開口65a的內部中央的中央支撐體65b的下方的區域,以中央支撐體65b為中心,左右對稱展開特定角度所形成的扇形的區域,由中區隔板65的裡側扇形狀的蓋體65d所覆蓋。 該蓋體65d係由不鏽鋼所形成,從中區隔板65的後面側(背面側)用螺釘等固定在樑部65c。另外,蓋體65d配置為和後述的加熱單元63相對,其尺寸為,在和加熱單元63的加熱器單元63a相對的狀態下,能夠覆蓋加熱器單元63a。 而且,該蓋體65d如上述般安裝的狀態下,在由蓋體65d的前面和樑部65c圍住的部位,設有隔熱材66。並在隔熱材66的前側設有套67。套67係由樹脂形成,從中區隔板65的前面側(表面側)由螺絲固定在樑部65c。 若如上述般構成各部分,則因為隔熱材66覆蓋住蓋體65d的前面,所以用加熱單元63加熱除臭元件62時,使得加熱空間的熱難以從由和加熱單元63相對而形成加熱空間的蓋體65d的表面逃逸。 因此,能夠有效率地升高加熱空間的溫度,亦能夠有效率地加熱除臭元件62,並且,因為使用者無法直接接觸到變成高溫的蓋體65d,所以也能夠防止燙傷。 繼之,參見第13~14圖,說明本發明其他的變形例。另外,和實施形態1及上述變形例相同的構成則標示以相同的符號,並省略其說明。 另外,在第13~14圖中,通常在吹出口42的開口部分安裝了格子,不過,為了說明百葉窗46的動作,而顯示已將格子卸下的狀態。 首先,吹出口42附近的百葉窗46,係由下列構成:複數個板狀的風向板46a;連結機構46c,其分別和該複數片風向板46a連結,使風向板46a移動為特定角度;以及使該連結機構46c動作的馬達等的驅動部(圖未顯示)。 而且,百葉窗46,其複數片板狀的風向板46a,係配置為:在空氣吹出口42開口相隔特定間隔,並分別平行並排,各個風向板46a,係藉由形成於該風向板46a兩端的軸,軸支於吹出口42。 再者,使連結機構46c動作的驅動部,和後述的控制裝置47連接,對應於空氣清淨機A的狀態,依據特定的程式而驅動,藉此以改變百葉窗46的方向。 另外,風向板46a的尺寸為,前後方向的寬度和吹出口42前後方向的寬度約略一致,並且,左右方向的最大寬度為,將百葉窗46關閉時(亦即,風向板46a倒伏的狀態下),相鄰的風向板46a將吹出口42遮擋住。 而且,控制裝置47使得動作連結機構46c的驅動部動作,以使得百葉窗46,在進行除臭元件62加熱處理的期間,各風向板46a倒伏以遮住吹出口42。 如此一來,在進行除臭元件62加熱處理的期間,藉由百葉窗46將吹出口42遮擋住,能夠使得在加熱處理時從除臭元件62產生的臭味不容易讓出到空氣清淨機A的外部。 另外,在本實施形態中,雖說明是由設置於吹出口42的百葉窗46遮擋住吹出口42,不過,也可以不用百葉窗46,而設置例如開閉吹出口42的擋片等。 另外,不止是吹出口42,也可以在吸入口11,設置開閉吸入口11的開口的擋片等,在除臭元件62的加熱處理時,將吸入口11關閉,藉此使得在加熱處理時從除臭元件62產生的臭味更不容易讓出到空氣清淨機A的外部。 A‧‧‧空氣清淨機 C‧‧‧本體殼體 R‧‧‧通風路 10‧‧‧前面板 11‧‧‧空氣吸入口 12‧‧‧HEPA濾器 13‧‧‧預濾器 20‧‧‧前殼體 21‧‧‧框 22‧‧‧前開口 23‧‧‧區隔板 24‧‧‧後開口 25‧‧‧下突出部 26‧‧‧操作部 28‧‧‧上突出部 40‧‧‧後殼體 41‧‧‧開口 42‧‧‧空氣吹出口 43‧‧‧後面 44‧‧‧送風扇 44a‧‧‧葉片 44b‧‧‧馬達 44c‧‧‧回轉軸 44d‧‧‧風扇開口 45‧‧‧區隔板 46‧‧‧百葉窗 46a‧‧‧風向板 46c‧‧‧連結機構 47‧‧‧控制裝置 60‧‧‧除臭部 61‧‧‧框體 62‧‧‧除臭元件 62a‧‧‧元件框 62b‧‧‧齒輪 62c‧‧‧開口部 63‧‧‧加熱單元 63a‧‧‧加熱器單元 63b‧‧‧殼體 63c‧‧‧凹部 63d‧‧‧凸緣部 63f‧‧‧發熱部 63g‧‧‧加熱器部 64‧‧‧驅動裝置 64a‧‧‧馬達 65‧‧‧中區隔板 65a‧‧‧開口 65b‧‧‧中央支撐體 65c‧‧‧樑部 65d‧‧‧蓋體 65e‧‧‧導引部 65f‧‧‧受部 65h‧‧‧框 65j‧‧‧軸 66‧‧‧隔熱材 67‧‧‧套 90‧‧‧車輪 91‧‧‧把手 91a‧‧‧握部 第1圖(a)為實施形態1的空氣清淨機A的正面圖,(b)為同空氣清淨機A的頂面圖,(c)為同空氣清淨機A的側面圖。 第2圖顯示第1圖所示空氣清淨機A的前面板、預濾器、HEPA濾器卸下的狀態的(a)正面圖、(b)頂面圖、(c)側面圖。 第3圖顯示第1圖所示空氣清淨機A的分解斜視圖。 第4圖顯示第1圖所示空氣清淨機A的Y-Y縱斷面圖。 第5圖(a)顯示從前方觀看第1圖所示空氣清淨機A的斜視圖,(b)顯示從後方觀看第1圖所示空氣清淨機A的斜視圖。 第6圖顯示第5(a)圖所示空氣清淨機A的前面板、預濾器、HEPA濾器卸下的狀態的斜視圖。 第7圖(a)為從前方看實施形態1的空氣清淨機A的除臭部的斜視圖,(b)為從後方看除臭部的斜視圖。 第8圖為第7(b)圖所示除臭部的分解斜視圖。 第9圖(a)為實施形態1空氣清淨機A的加熱單元的裡面的平面圖,(b)為加熱單元的Z-Z斷面圖。 第10圖(a)為第9圖所示的加熱單元的裡面的斜視圖,(b)為第9圖所示的加熱單元的表面的斜視圖。 第11圖為從後方觀看實施形態2的空氣清淨機A的除臭部的分解斜視圖。 第12圖(a)為從後方看實施形態2空氣清淨機A的除臭部的平面圖,(b)為(a)所示之除臭部的X-X斷面圖。 第13圖(a)為從前方看實施形態3的空氣清淨機A的斜視圖,(b)為從後方看同空氣清淨機A的斜視圖。 第14圖顯示從後方觀看第13圖所示空氣清淨機A的百葉窗關閉狀態之斜視圖。 第15圖為實施形態4的空氣清淨機A的(a)正面圖、(b)同空氣清淨機A的頂面圖、(c)同空氣清淨機A的側面圖。 第16圖(a)為從前方觀看第15圖所示空氣清淨機A的斜視圖,(b)為從後方觀看第15圖所示空氣清淨機A的斜視圖。 第17圖顯示第15圖所示空氣清淨機的從底面側觀看的平面圖。 第18圖為氨的臭氣濃度對6階段的臭氣強度的對應表。 第19圖為空氣清淨機的使用例(表示臭氣的室內濃度和吹出濃度對應於經過時間的表)。 10‧‧‧前面板 11‧‧‧空氣吸入口 20‧‧‧前殼體 21‧‧‧框 25‧‧‧下突出部 26‧‧‧操作部 40‧‧‧後殼體 42‧‧‧空氣吹出口 42a‧‧‧吹出口42的右端 42b‧‧‧吹出口42的左端 A‧‧‧空氣清淨機 C‧‧‧本體殼體
权利要求:
Claims (12) [1] 一種具有除臭功能的空氣清淨機,其包括:可搬式殼體,在其內部形成具有吸入口和吹出口的通風路;送風裝置,將從設於該殼體內部的該吸入口導入該通風路的室內空氣從該吹出口吹出;除臭元件,設置為遮斷該通風路,使得被導入該通風路的空氣通過該除臭元件;及控制裝置,其控制該送風裝置的運轉;其中,該除臭元件含有觸媒,吸附被導入該通風路的空氣中的氨成分,以從空氣中捕集氨成分;該控制裝置,控制該送風裝置,以使得通過該除臭元件的空氣的流速在特定值以下,藉此,該除臭元件捕集空氣中的至少70%以上的氨成分。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具有除臭功能的空氣清淨機,在該送風裝置正在運轉的狀態下,該控制裝置控制該送風裝置,使得通過該除臭元件的空氣的流速為每秒1.8公尺以下。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具有除臭功能的空氣清淨機,在該送風裝置正在運轉的狀態下,該控制裝置控制該送風裝置,使得通過該通風路的空氣的量在每分鐘10立方公尺以下。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具有除臭功能的空氣清淨機,其中:該通風路形成於該殼體內部之水平方向;從該吹出口的位置觀之,該除臭元件位於被導入該通風路的空氣的流動的上游側。 [5] 一種具有除臭功能的空氣清淨機,其包括:可搬式殼體,在其內部形成具有吸入口和吹出口的通風路;送風裝置,將從設於該殼體內部的該吸入口導入該通風路的室內空氣從該吹出口吹出;除臭元件,設置為遮斷該通風路,使得被導入該通風路的空氣通過該除臭元件;加熱裝置,其加熱該除臭元件;控制裝置,其控制該送風裝置的運轉;其中,該除臭元件含有觸媒,吸附被導入該通風路的空氣中的氨成分,以從空氣中捕集氨成分;該控制裝置,控制該送風裝置,以使得通過該除臭元件的空氣的流速在特定值以下,藉此,該除臭元件捕集空氣中的至少70%以上的氨成分;該加熱裝置,其具備在該控制裝置未使該送風裝置運轉的期間,使該除臭元件的特定部分於特定時間內,被加熱到能夠恢復該除臭元件的氨成分的捕集力的特定溫度以上的加熱能力。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所述之具有除臭功能的空氣清淨機,該加熱裝置具備將該除臭元件的特定部分在約60分鐘以內加熱到約120度以上的溫度的加熱能力。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所述之具有除臭功能的空氣清淨機,其中:該除臭元件構成為,使得來自該送風機的空氣從第1側面朝向相反側的第2側面通過;該加熱裝置包含:由該控制裝置控制通電的發熱體、以及包含該發熱體的加熱空間;該加熱裝置,位於靠近該除臭元件的該第1側面或該第2側面中至少一者的側邊的位置,並在和該除臭元件相對之側具有將來自該加熱空間的熱放射出來的開口。 [8] 一種具有除臭功能的空氣清淨機,其包括:可搬式殼體,在其內部形成具有吸入口和吹出口的通風路;送風裝置,將從設於該殼體內部的該吸入口導入該通風路的室內空氣從該吹出口吹出;除臭元件,設置為遮斷該通風路,使得被導入該通風路的空氣通過該除臭元件;及控制裝置,其控制該送風裝置的運轉;其中,該除臭元件含有觸媒,吸附被導入該通風路的空氣中的氨成分,以從空氣中捕集氨成分;該控制裝置,控制該送風裝置,以使得通過該除臭元件的空氣的流速在特定值以下,藉此,該除臭元件捕集空氣中的至少70%以上的氨成分,並且,控制使得通過該通風路的室內空氣的量在每分鐘4立方公尺~每分鐘10立方公尺。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所述之具有除臭功能的空氣清淨機,該控制裝置控制該送風裝置,使得通過該除臭元件的空氣的流速為每秒0.15公尺~每秒1.8公尺。 [10] 一種具有除臭功能的空氣清淨機,其係為從外部搬入由壁等的構造物區隔出的特定容積的空間內,其包括:移動式殼體,在其內部形成具有吸入口和吹出口的通風路,能夠任意向該空間內的低層界發生的包含氨成分的臭氣發生源靠近;電動送風裝置,將從設於該殼體內部的該吸入口導入該通風路的室內空氣從該吹出口吹出;除臭元件,位於該殼體中,使被導入該通風路的空氣通過該除臭元件;及控制裝置,其控制該電動送風裝置的送風能力;其中,該除臭元件含有觸媒,吸附被導入該通風路的空氣中的氨成分,以從空氣中捕集氨成分;在該控制裝置控制該電動送風裝置的風量為通過該除臭元件的空氣的每分鐘流量為該空間容積的1/5以上的狀態下,該除臭元件在該空氣一次的通過中,捕集導入該通風路中的室內空氣中的氨成分之特定比率以上。 [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具有除臭功能的空氣清淨機,其中:該低層界係指該空間地面上1公尺以下的範圍;該殼體的該吸入口為橫向,通過該吸入口中心的水平線的位置為該空間的地面上30公分到70公分的範圍。 [1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具有除臭功能的空氣清淨機,其中:該通風路,在從該殼體正面之該吸入口的下游側向上方折曲,藉此,該吹出口從該殼體的頂面朝向上方向;該除臭元件,位於該通風路中從該吸入口到該折曲部位之間。
类似技术:
公开号 | 公开日 | 专利标题 JP5201275B1|2013-06-05|空気清浄機 WO2013047135A2|2013-04-04|空気清浄機 TWI454292B|2014-10-01|空氣清淨機 CN107850325B|2020-07-14|纤薄型空气处理设备 JP6217810B2|2017-10-25|空気清浄機 TWI498149B|2015-09-01|空氣清淨機 WO2015011819A1|2015-01-29|脱臭装置 TWI500890B|2015-09-21|空氣清淨機 TWI544184B|2016-08-01|空氣清淨機 TWI460381B|2014-11-11|空氣清淨機 KR20090026981A|2009-03-16|문 일체형 공기청정기 JP5673845B2|2015-02-18|空気清浄機 KR101876225B1|2018-07-10|공기 청정기 NZ616441B2|2015-09-29|Air cleaner KR100804296B1|2008-02-18|기능성필터를 구비하는 공기청정기
同族专利:
公开号 | 公开日 HK1190951A1|2014-07-18| WO2013008497A1|2013-01-17| CN103547294B|2016-04-20| TWI507646B|2015-11-11| JP6196258B2|2017-09-13| NZ616441A|2015-06-26| CN103547294A|2014-01-29| JP2016190075A|2016-11-10| JPWO2013008497A1|2015-02-23| JP5790763B2|2015-10-07| EP2730294A4|2015-08-19| EP2730294A1|2014-05-14| JP6217810B2|2017-10-25| JP2015147092A|2015-08-20|
引用文献:
公开号 | 申请日 | 公开日 | 申请人 | 专利标题 TWI608202B|2015-03-30|2017-12-11|三菱電機股份有限公司|空氣清淨機|JP3029967B2|1994-03-30|2000-04-10|シャープ株式会社|脱臭装置| JP3331264B2|1994-09-12|2002-10-07|コーベックス株式会社|排ガス濃縮処理方法および装置| JPH08112336A|1994-10-12|1996-05-07|East Berii:Kk|空気清浄脱臭器| SG52935A1|1996-03-25|1998-09-28|Matsushita Electric Works Ltd|Garbage disposal apparatus| JPH10274426A|1997-03-31|1998-10-13|Hitachi Ltd|電気除湿機| JPH11178905A|1997-12-24|1999-07-06|Daikin Ind Ltd|シート状材料及びこれを用いた空気浄化用触媒構造体並びに空気清浄機| JP2001038126A|1999-07-30|2001-02-13|Sanyo Electric Co Ltd|空気清浄機| JP3924712B2|2000-02-17|2007-06-06|三菱電機株式会社|除湿機| US20030113246A1|2000-12-28|2003-06-19|Akiko Saitou|Deodorizing device| JP2002349917A|2001-05-22|2002-12-04|Mitsubishi Paper Mills Ltd|空気清浄装置| CN2565456Y|2002-08-09|2003-08-13|杨和平|高效光触媒空气净化装置| JP2004209433A|2003-01-08|2004-07-29|Mitsubishi Electric Corp|脱臭フィルター及び送風装置| JP3649241B1|2003-03-04|2005-05-18|ダイキン工業株式会社|空気清浄部材および空気調和装置| CN1319600C|2005-09-30|2007-06-06|复旦大学|一种低浓度大风量恶臭气体的处理装置和方法| JP2007101066A|2005-10-04|2007-04-19|Fujitsu General Ltd|空気調和機| JP4561710B2|2006-01-19|2010-10-13|ダイキン工業株式会社|脱臭機能再生装置| JP2007296524A|2007-05-24|2007-11-15|Sharp Corp|空気調和機| JP2009154092A|2007-12-26|2009-07-16|Toshiba Carrier Corp|吸着再生装置および空気調和機の室内機| JP2010002068A|2008-06-18|2010-01-07|Sharp Corp|空気清浄機| JP2010236722A|2009-03-30|2010-10-21|Sanyo Electric Co Ltd|空気清浄機| JP2011024936A|2009-07-29|2011-02-10|Fujitsu General Ltd|脱臭装置|JPWO2016080094A1|2014-11-21|2017-05-25|三菱電機株式会社|空気清浄機| JP6583223B2|2016-03-28|2019-10-02|株式会社ジック|無菌動物飼育装置用のフィルター、滅菌缶及び輸送缶| JP6597891B2|2016-04-22|2019-10-30|三菱電機株式会社|空気清浄機|
法律状态:
2020-08-11| MM4A| Annulment or lapse of patent due to non-payment of fees|
优先权:
[返回顶部]
申请号 | 申请日 | 专利标题 JP2011151364||2011-07-08|| PCT/JP2012/059451|WO2013008497A1|2011-07-08|2012-04-06|空気清浄機| 相关专利
Sulfonates, polymers, resist compositions and patterning process
Washing machine
Washing machine
Device for fixture finishing and tension adjusting of membrane
Structure for Equipping Band in a Plane Cathode Ray Tube
Process for preparation of 7 alpha-carboxyl 9, 11-epoxy steroids and intermediates useful therein an
国家/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