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發明係關於伸長時溫度瞬間上升,若重複編織物之伸縮則伸長時會持久發熱之伸縮性編織物,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之特徵在於其係包含非彈性紗與彈性紗之編織物,且編織物之經緯至少一方向之100%伸長時瞬間發熱溫度為1.0℃以上。
公开号:TW201313978A
申请号:TW101118055
申请日:2012-05-21
公开日:2013-04-01
发明作者:Yuji Yoshida;Mayumi Notsu
申请人:Asahi Kasei Fibers Corp;
IPC主号:D04B1-00
专利说明:
伸縮性編織物及衣服
本發明係提供一種在含有彈性紗之布料中,伸長時溫度瞬間上升之伸縮性編織物及使用該編織物之暖和之衣服。
先前,作為保溫衣料等於穿著時溫度上升之衣服,已知有藉由混合有纖維素等吸濕發熱纖維之布料製作衣服,穿著時利用來自人體之無感出汗或發汗而發熱之衣服(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但,吸濕發熱纖維若在纖維之吸濕量達到飽和則不會再發熱,不僅發熱時間短,且吸濕量達到飽和後,甚至會因纖維中之水分而感覺到冷。另,作為吸濕發熱以外之發熱布料及發熱衣服,已知有將面狀發熱體及線狀發熱體等之加熱器組入衣服等,但由於均是利用電力發熱,故作為衣服時會變重,且亦需要電極,因而成為不易活動之衣服。
如此,目前作為穿著時溫度上升、容易活動且輕便之衣服,除吸濕發熱以外未見於世,而由於吸濕發熱之布料有吸濕等之限制,故吸濕發熱有限度,缺乏作為衣服穿著時持久發熱、輕便且容易活動之衣服。 [先前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3-227043號公報
本發明之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在含有彈性紗之編織物中,伸長時溫度瞬間上升,若重複編織物之伸縮則伸長時會持久發熱之伸縮性編織物。又,提供一種將該伸縮性編織物縫製於內襯、運動服等之衣服,藉此可期待保溫性、對加熱伸長部位之肌肉或關節保暖而防止受傷、及脂肪燃燒效果之製品。
本發明者等為達成上述目的,潛心研究之結果,發現可藉由使伸縮性編織物達成上述目的而完成本發明,且該伸縮性編織物之特徵為其係包含非彈性紗與彈性紗之編織物,且100%伸長時瞬間發熱溫度為1.0℃以上。
即,本發明為如下所示。
(1)一種伸縮性編織物,其特徵為其係包含非彈性紗於彈性紗者,且編織物之經緯至少一方向之100%伸長時瞬間發熱溫度為1.0℃以上。
(2)如上述(1)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中含有40 g/m2以上彈性紗,編織物之經緯至少一方向在伸長95%時之編織物強度以下述方法測定為2.5 N以上:伸長95%時編織物強度之測定:將編織物在從原始長度起伸長30%之狀態下固定於拉伸試驗機,將此時之應力值設為0,測定以該設定值為基準進而伸長50%時(從編織物初始長度起合計伸長95%)之應力值(N),將其作為伸長95%時之編織物強度。
(3)如上述(1)或(2)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中將使編織物於經緯兩方向伸長30%時,編織組織一單位中之彈性紗之沉圈之長度與非彈性紗之針圈之長度相加之長度La,與將使編織物於經緯任一方向進一步伸長而拉伸50%時編織組織一單位中之彈性紗之沉圈之長度與非彈性紗之針圈之長度相加之長度Lb的比(Lb/La)滿足下述公式(1):1.2≦Lb/La≦1.8 (1)
(4)如上述(1)~(3)中任一項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以下述公式表示之伸長發熱指數為0.5~4.0:伸長發熱指數=(彈性紗重量×伸長95%時編織物強度)/編織物伸度
(在上述公式中,彈性紗重量為每編織物單位面積之彈性紗重量(g/m2),伸長95%時編織物強度為以前述方法測定之伸長95%時編織物強度(N),編織物伸度為在9.8N/編織物寬2.5 cm荷重下之編織物伸度(5%))。
(5)如上述(1)~(4)中任一項之伸縮性編織物,其在9.8 N荷重下,伸長發熱之方向之編織物伸度為70~200%,且編織物經緯伸度之和為170~450%。
(6)如上述(1)~(5)中任一項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中彈性紗中至少一部份係由紗圈組織編製。
(7)如上述(1)~(6)中任一項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中彈性紗彼此在彈性紗之交叉部固定。
(8)如上述(1)~(7)中任一項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中彈性紗100%伸長時之強度為0.04~0.20 cN/dtex。
(9)一種衣服,其係使用上述(1)~(8)中任一項之伸縮性編織物而成,緊貼身體,至少覆蓋關節部者。
(10)如上述(9)之衣服,其係選自下身類、上衣類、褲類、護具類及手套中之一種。
配備有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之衣服係藉由膝蓋或手腕之彎曲伸張,使編織物發熱1℃以上而變暖,保溫性優良,且具有藉由使伸長部位之肌肉保暖而防止受傷之效果,且亦具有燃燒脂肪之效果。另,若於冬季運動時穿著,則藉由發熱可防止肌肉溫度下降,從而可期待防止肌肉溫度下降而導致之運動機能下降,且可期待防止及緩和膝痛等之傷痛。再者,可使衣服在穿著時及洗滌時之變形亦較少。此處,關於穿著時及洗滌時之變形,係以JISL 0217 103法評估因洗滌所致之尺寸變化,該洗滌所致之尺寸變化率只要經度方向及緯度方向均在3.0%以內,則可判斷穿著時及洗滌時之變形均較少。
以下,就本發明進行詳細之說明。
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之特徵為其係由經編機或圓編機製造之包含非彈性紗與彈性紗之編織物,且至少編織物之經度或緯度方向中任一方向100%伸長時之瞬間發熱溫度(以下稱為伸長發熱)為1.0℃以上。
本發明之瞬間發熱溫度是指在除伸縮以外未受到來自外部之能量供給之條件下,以將伸縮性編織物100%伸長然後緩和並恢復至原來之長度之步驟為1次,進行100次重複伸縮期間,以熱像儀測定編織物顯示之最高溫度,並根據與試驗開始前之編織物溫度之差所計算出之值。
若在100次之100%伸縮中或伸縮結束後,編織物溫度立即變得高於試驗開始前編織物溫度,則表示瞬間發熱。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藉由該方法測定之瞬間發熱溫度必需為1.0以上。若瞬間發熱溫度小於1.0℃,則幾乎感覺不到發熱,無法達成發明之目的。瞬間發熱溫度較佳為1.5℃以上,更佳為2.0℃以上。瞬間發熱溫度越高越佳,只要在不對人體造成不良影響之範圍,則上限並無特別限定,但由於若為提高瞬間發熱溫度而使彈性纖維之含量過多,則編織物將成為高強度,作為衣料不易活動,故瞬間發熱溫度較佳為10℃以下。又,編織物經緯方向中,只要至少一方向100%伸長時之瞬間發熱溫度為1.0℃以上即可,如為經度及緯度方向之瞬間發熱溫度均為1.0℃以上之編織物之情形,可無需特別考慮製品縫製時之定型方向,而如為僅一方向瞬間發熱之編織物之情形,只要使人體之關節、即皮膚伸展特別大之方向與瞬間發熱較大之編織物之方向一致,即可製造運動動作時暖和之衣服。
再者,以實施例具體表示發熱溫度之測定。
先前之含有彈性紗之編織物係使編織物具有伸縮性,在穿著衣服時賦予舒適合身感者,從而製成具苗條審美感之衣服,或提高運動機能者。相對於此,本發明為製成藉由伸縮進行發熱之編織物者,且為與先前產品完全不同之構想之編織物。為將100%伸長時之瞬間發熱溫度設為1℃以上,重要的是彈性紗之含量、編織物之強度及紗圈結構等之編織物設計,與用於有效地發揮伸長發熱之編織物製造方法,藉由本發明,製成初次100%伸長時之瞬間發熱溫度為1℃以上之伸縮性編織物,在作為衣服穿著時,即使穿著時之人體關節之伸長量僅30~50%之伸長,仍可高度發熱,穿著時可實際感覺到發熱。
在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中,為將100%伸長時之瞬間發熱溫度設為1℃以上,較佳為於編織物中使彈性紗含有40 g/m2以上,彈性紗含量越多則發熱溫度越高,更佳為50 g/m2以上,尤佳為55 g/m2以上。但由於若彈性紗含量過多,則編織物重量會增加,且編織物成為高強度,作為衣料不易活動,故較佳為200 g/m2以下。
又,雖未特別限定編織物中之彈性紗與非彈性紗之比率,但彈性紗之比率(混率)較佳為20~65%,更佳為25~60%,尤佳為30~55%。若彈性紗之比率超過65%,則染色堅牢度下降,或無法充分獲得編織物之強度,若彈性紗之比率小於20%,則無法發揮充分之伸長發熱效果。
本發明之伸縮編織物並非可僅藉由上述之彈性紗含量而發揮發明之效果,重要的是藉由作為衣服穿著時之動作使彈性紗線有效地伸長。即,在先前之含有彈性紗之編織物中,彈性紗在編織物中蜿蜒或彎曲,當編織物伸長時,首先彈性紗之蜿蜒或彎曲被拉伸,使彈性紗變得筆直。再者,在針圈與沉圈之交叉部亦會產生紗圈之偏差,根據伸長方向使針圈或沉圈變小,即針圈與沉圈之長度不會改變而產生紗圈變形。由於彈性紗係在該等之變化後伸長,故對於獲得本發明所要求之伸長時之發熱是為效率非常低結構。
相對於此,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中,編織物中之彈性紗之蜿蜒或彎曲極小,從而編織物之伸長會使彈性紗線有效地伸長,其結果,成為伸長時高發熱之編織物。先前編織物與本發明之伸縮編織物之該等之結構性差異可利用以下之方法闡明。
即,將使編織物於經緯兩方向伸長30%時之編織組織一單位中之彈性紗之沉圈之長度,與非彈性紗之針圈之長度相加之長度設為La。另,將使編織物於經緯任一方伸長50%時之編織組織一單位中之彈性紗之沉圈之長度,與非彈性紗之針圈之長度相加之長度設為Lb。要成為伸長時高發熱之編織物,La及Lb較佳為滿足1.2≦Lb/La≦1.8。在該範圍內調整Lb/La,可藉由編織組織或染色加工步驟條件之調整進行。只要Lb/La在該範圍內,則編織物在伸長時會發熱,且無損穿著感。再者,若Lb/La小於1.2,則編織物中之彈性紗之伸度低,其結果,伸長時之發熱溫度亦會低至無法感覺之程度。且,彈性紗之伸長及伸長恢復不良,伸長之編織物不會復原,使得編織物起皺從而容易產生變形。又,在大於1.8之情形,由於彈性紗之強度過高,故不僅不易穿著,或成為不易活動之衣服,且編織物之變形亦較大,非彈性紗與彈性紗之變形均過大,結果伸長恢復性不足,於伸長緩和時編織物起皺,或因洗滌導致尺寸產生變化,成為變形之原因。因此,La與Lb較佳為滿足1.2≦Lb/La≦1.8,更佳為滿足1.3≦Lb/La≦1.7。其結果,可成為藉由伸長而發熱,且穿著時及洗滌時亦不會變形之衣服。
在本發明中,La及Lb係根據使用從編織物之針圈側(工藝正面)拍攝之放大圖像,利用以下記載之方法測定之編織組織一單位中之彈性紗之沉圈之長度、與非彈性紗之針圈之長度而求得。此處,通常較佳的是亦測定彈性紗之紗針圈之長度,但彈性紗之針圈多由非彈性紗覆蓋,從而難以明確測定紗圈長。因此,選擇能夠確認隱藏於非彈性紗之針圈下且存在有彈性紗之針圈之部位,測定伸長時進行與彈性紗大致相同動作之非彈性紗之針圈之長度,而代用作為編織物伸長所致之彈性紗之針圈長變化。當然,作為拍攝放大圖像之部位,不選擇隱藏於非彈性紗下且不存在彈性紗之針圈之部位。
以下使用圖1說明各紗圈長之測定方法。編織物向經緯兩方向伸長30%,並在該狀態下放大觀察編織物之針圈側。如圖1所示,將可在非彈性紗之針圈之下部兩側觀察到之針圈之最下部2處,分別設為起點2(○記號)與終點3(○記號),測定從起點2至終點3之紗圈長,作為非彈性紗之針圈(1)之長度。而對於沉圈係如圖1所示,關於在2經行間觀察到之針圈與針圈間之彈性紗,係將彈性紗之兩端設為沉圈之起點5(○記號)與終點6(○記號),測定其間之長度,作為彈性紗之沉圈(4)之長度。
使用圓編或覆蓋紗之情形等彈性紗由非彈性紗覆蓋之情形時,係推斷彈性紗所在之部位而測定彈性紗之長度。該情形,由非彈性紗覆蓋之部分之彈性紗係作為直線狀存在者進行測定。又,因彈性紗為經編之嵌縫組織或圓編之浮線組織,故而沉圈為橫跨2經行以上之情形時,隱藏在存在於沉圈之中途之針圈之部份之沉圈不予測定,僅測定從表面觀察到之沉圈之長度,並將各經行之沉圈長之和作為沉圈(4)長。
彈性紗及非彈性紗均測定纖維束之寬度方向中央部之長度。於各自測定後將非彈性紗之針圈(1)之長度加上彈性紗之沉圈(4)之長度,求得編織組織一單位中之紗圈之總長度作為La。接著,將編織物進一步向經度方向、或緯度方向伸長50%,同樣求得編織組織一單位中之紗圈之總長度作為Lb。在經度方向及緯度方向兩者進行如此之測定,在經度方向伸長或緯度方向伸長之任一方向上,只要為1.2≦Lb/La≦1.8即可。再者,僅可於一方向伸長之編織物之情形,僅測定可伸長之方向作為紗圈之長度。
再者,在La及Lb之測定中,求得至少至小數點第2位數之長度作為各紗圈之長度,並任意測定10處而求得平均長度。基於該平均長度,計算Lb/La,將小數點第2位數四捨五入,以成為1.2≦Lb/La≦1.8的方式設定。
又,編織組織一單位是指以針圈與沉圈之組織重複之一單位,例如,在經編之經平組織中,針圈1紗圈與沉圈1紗圈之長度和為編織組織一單位。又,以圓編於經行方向重複織圈與掛圈之情形,作為針圈,針圈1紗圈與沉圈1紗圈之和為一單位之針圈,將其加上沉圈2紗圈之長度為La或Lb。再者,編織組織為浮線(不編織)之情形,將由非彈性紗構成之針圈之寬度設為浮線組織時之針圈長。
又,於經度方向伸長50%之情形,主要是針圈伸長,沉圈之伸長較少。另一方面,於緯度方向伸長50%之情形,一般主要是沉圈伸長,針圈之伸長較少。因此,伸長時之發熱在經度方向伸長時針圈發揮較大作用,相反的,在緯度方向伸長時,沉圈發揮較大作用。僅著眼於該等之各紗圈,而僅提取La及Lb測定時之針圈之變化量之情形,經度方向伸長50%時之針圈之變化量相較於伸長前較佳為1.2~1.7倍,緯度方向伸長50%時之沉圈變化量相較於伸長前較佳為1.8~4.0倍。再者,該情形,變化量之所以比編織物伸長量大,固然是因為沉圈因伸長而變長,但在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中,由於針圈部份多為即使伸長亦被牢固固定,針圈部份難以於緯度方向伸長,從而使得沉圈伸展超過編織物伸長量,於是沉圈之變化量便變得比編織物伸長量多。
在本發明之伸縮編織物中,要將紗圈長之變化比Lb/La設為1.2≦Lb/La≦1.8,可藉由脫圈(knock-over)之深度(脫圈密度)、沉片形狀變更及藉由紗線之供給量調整而減少彈性紗之彎曲或蜿蜒,進而尤其是可藉由染色加工時之密度控制而進行。即,圓編或經編(雙梳櫛經平組織,Tricot)之本色布之密度一般會因為染色加工而大幅增加,從本色布之狀態密度上升1.3~1.8倍左右。其原因為先前之含有彈性紗之編織物以賦予伸縮性為主要目的,藉由將密度上升至該程度,而獲得具有良好之伸縮性之編織物之緣故。相對於此,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以伸長時發熱為目的,在編織物伸長時,必須有效地使編織物中之彈性紗伸長。因此,為使完成染色加工之編織物之彈性紗成為大致筆直之狀態,只要將染色加工後之編織物之密度精加工成與本色布大致相同之狀態,尤其是預定形時,以與本色布成為相同狀態的方式進行密度控制即可。
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進而較佳為,使編織物在伸長時之強度之影響較大,且與穿著時相當之伸長狀態下之編織物強度在特定之範圍內。具體而言,由於編織物在穿著時伸長30%左右,進而因穿著後之動作而從該狀態伸長50%左右,故以下述之方法測定的編織物之經緯至少一方向伸長95%時之編織物強度較佳為2.5~8.0 N,更佳為2.5~7.0 N,尤佳為3.0~6.0 N。
此處,伸長95%時之編織物強度利用以下之方法測定。
(i)將編織物在從初始長伸長30%之狀態下固定於拉伸試驗機,將此時之應力值設為0(零)N。
(ii)以該固定長度為基準,測定進而伸長50%時(從編織物起始長度起合計伸長95%)之應力值(N),將其作為伸長95%時之編織物強度。
若伸長95%時編織物強度小於2.5 N,則雖容易活動,但伸長時之發熱性不足,相反的,若編織物強度過高,則不易活動,尤其是大於7.0 N時,伸縮性不足,成為穿著時會感覺到緊繃感之不適之衣服。因此,伸長發熱之方向伸長95%時之編織物強度較佳為2.5~7.0 N。再者,編織物之經緯兩方向在伸長95%時之編織物強度均較佳為2.5~7.0 N,但只要經緯其中一編織物方向伸長95%時之編織物強度為2.5~7.0 N即可。在經度方向與緯度方向之強度不同之情形,例如,在縫製至腳踝之護腿類之下身時,若在腳穿入編織物之高強度方向之方向縫製,則容易發揮發明之效果。再者,編織物之強度測定係藉由實施例記載之方法進行。
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亦可藉由變更編織組織、或紗線用法,或施與樹脂印刷等,而混合點狀、直線狀、或曲線狀等局部強度不同之高強度部份與低強度部份。該情形,只要編織物中之一部份滿足本性能即可。例如,伸長95%時之編織物強度為8 N左右之高強度之編織物中,在穿著衣服等時可能有不易活動之情形時,可採用僅在膝蓋等想要有伸長發熱效果之部份為高強度、其他部份則為發熱性差但容易伸展之低強度之結構。
再者,編織物強度係測定伸長95%時之強度,與伸長發熱係藉由伸長100%而測定雖相矛盾,但之所以將伸長發熱之測定設為100%,係因為能夠更明確展現伸長發熱之效果。
進一步探討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之發熱之結果,判斷發熱大幅受到由下述公式表示之伸長發熱指數之影響。即,若將由下述公式表示之伸長發熱指數設為0.5~4.0,則可獲得伸長時良好發熱之本發明之編織物。
伸長發熱指數=(彈性紗重量×伸長95%時編織物強度)/編織物伸度
此處,彈性紗重量為每編織物單位面積之彈性紗重量(g/m2),伸長95%時編織物強度為以前述方法測定之編織物強度(N),編織物伸度為9.8 N/2.5 cm荷重下之編織物伸度(%),計算經緯各自之方向之伸長發熱指數;經度方向係使用經度方向之編織物強度、編織物伸度求得,而緯度方向亦相同,係藉由緯度方向之編織物強度、編織物伸度求得。再者,僅能夠於一方向伸長之情形,僅求得可伸長之方向之伸長發熱指數。
伸長發熱指數越大伸長發熱溫度越高,但若過大於4.0,則成為發熱溫度高但衣服穿著時不易活動之衣服,相反的,若伸長發熱指數小於0.5,則成為伸長發熱溫度低之編織物。因此,只要以使伸長發熱指數為0.5~4.0,較佳為0.7~3.8的方式進行編織物設計及染色加工即可。此處,編織物之經緯兩方向之伸長發熱指數均較佳為0.5~4.0,但只要經緯其中一編織物方向之伸長發熱指數為0.5~4.0即可。再者,本申請書實施例之伸長發熱指數係表示伸長發熱溫度高之方向之值。
要將伸長發熱指數設為0.5~4.0,可藉由調整構成上述公式之各要素進行。要使伸長發熱指數增大,只要調整:(1)增加彈性紗之重量、(2)增高編織物之強度、(3)降低編織物伸度之3個條件中之1個或複數個條件即可。作為增加彈性紗之重量之方法有:使用粗彈性紗之方法;藉由增加針織機隔距或減少彈性紗之紗圈而提高編織物密度之方法;使彈性紗之編織組織為例如在翠可特中為雙環(two needle stitch)或嵌縫組織等針跡較多之組織而使其緻密之方法;增加彈性紗編製時之彈性紗供給量(減少拉伸比)而編製之方法;及於染色加工時不伸長編織物,於固著時進行最後加工而提高密度之方法等。又,提高編織物之強度之方法,除與前述增加彈性紗之重量之方法相同之方法以外,並有加粗非彈性紗之方法、增多編織組織之紗圈之方法。關於編織組織,例如若為圓編,則較佳為將掛圈紗圈、浮線(不編織)紗圈或插入組織配置於編織物中,該等之紗圈越多則編織物之強度越高,較佳將針圈在編織物中所占之比例設為30~70%。若為經編,則可藉由編鏈、經平組織、插入組織而提高編織物之強度,該等方法均對不易伸展之組織有效。再者,要提高編織物強度,可執行在染色加工時以若干粗密度精加工之方法等。要降低編織物之伸度,可藉由與提高編織物之強度之方法相同之方法進行。要將伸長發熱指數設為0.5~4.0,雖可藉由增加彈性紗之重量、提高編織物之強度、降低編織物伸度而容易達成,但由於任一要因均密切相關,故只要以使伸長發熱指數為0.5~4.0的方式進行適當之編織物設計,即可獲得有效之伸長發熱之編織物。
再者,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在以後述之方法測定之編織物中之彈性紗之強度在伸長100%時較佳為0.04~0.20 cN(Centi-Newton=N×0.01)/dtex。伸長發熱性因大幅受到彈性紗之強度左右,故若彈性紗之強度小於0.04 cN/dtex,則無法獲得充分之伸長發熱性,若大於0.20 cN/dtex,則編織物不易伸展,且衣服縫製時不易活動故而不佳。因此,彈性紗之強度較佳為0.04~0.20 cN/dtex,更佳為0.05~0.18 cN/dtex,尤佳為0.10~0.17 cN/dtex。
彈性紗之強度測定,係抽出編織物中之彈性紗,測定以萬能拉伸試驗機伸長至100%時之強度,將除以纖度之數值作為彈性紗強度,但抽出之彈性紗有時會蜷縮,該情形下,以萬能拉伸試驗機伸長,以荷重為0(零)之處為起點伸長100%,測定彈性紗強度。又,要抽出彈性紗,可進行:拆開編織物之方法,切斷非彈性紗而將彈性紗從編織物中抽出之方法,或熔解非彈性紗而抽出彈性紗僅作為彈性紗之方法,單獨或組合該等方法,抽出彈性紗而測定彈性紗強度。再者,彈性紗之纖度係伸展已抽出之彈性紗之蜷縮使其筆直,並以拉伸試驗機伸長,測定10條荷重為0(零)時之長度與重量,將平均值作為纖度。再者,若彈性紗因互相熔接等而導致無法從編織物中抽出彈性紗之情形,僅裁斷彈性紗之編織物1經行或1緯列,將於緯列方向或經行方向連續連接有針圈之狀態設為1條纖維(稱為紗圈纖維),在該狀態下,根據長度與重量求得紗圈纖維之纖度(稱為紗圈纖度),進而,測定該紗圈纖維伸長100%時之強度而代用作為彈性紗強度,但由於發現因紗圈之交纏部會使強度提高,故藉由下述公式進行修正而作為彈性紗之強度。
未抽出之情形之彈性紗強度=(1經行(1緯列)份之紗圈纖維之彈性紗強度×0.8)/紗圈纖度
此時之彈性紗紗圈纖度係將已抽出之彈性紗之紗圈纖維之蜷縮伸展而使其筆直,並以拉伸試驗機伸長,測定10條荷重為0(零)時之長度與重量,將平均值作為紗圈纖度。
作為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所使用之彈性紗,舉例有聚氨酯系彈性紗或聚醚酯系彈性紗,但作為具有上述強度之彈性紗,較佳為聚氨酯系彈性紗。其中尤以包含軟鏈節為聚氨酯結構、硬鏈節為尿素結構之聚氨酯脲彈性紗為佳。
要獲得編織物中之強度高之彈性紗,有將彈性紗之分子量提高之方法。作為其他之方法,例如有添加如日本特開2001-140127號公報所示,使含有選自伯胺或仲胺中任一者之1官能性胺、羥基、及三級氮或雜環狀氮中之至少1種含氮化合物與有機二異氰酸酯反應而獲得,且每一分子之平均脲鍵單位數為4~40個之聚氨酯脲化合物;如日本專利4343446號公報所示,使含有選自伯胺及仲胺中之至少1種2官能性胺基,與選自三級氮及雜環狀氮中之至少1種含氮基之含氮化合物,與選自有機二異氰酸酯等或二烷基胺、單烷基醇、有機單異氰酸酯群中之至少1種化合物反應而獲得之脲化合物;如日本特開平7-316922號公報所示,聚丙烯腈系聚合物、低分子二醇及聚合物二醇之混合物,與有機二異氰酸酯反應所獲得之末端羥基結構之聚氨酯、或苯乙烯-馬來酸酐共聚合體等進行紡紗之方法。作為上述末端羥基結構之聚氨酯,較佳為碳原子數2~10之直鏈狀或分支狀伸烷基或二價脂環烴之兩末端具有羥基之低分子二醇及數平均分子量400~3000之高分子二醇的混合物(摩爾比1~99),與有機二異氰酸酯之反應物,且末端為羥基,聚氨酯基濃度為3毫克當量/g以上、即數平均分子量10000~40000之聚氨酯聚合體。只要將該等單獨或2種以上混合添加於彈性紗中即可,但由於若添加量少則伸長發熱溫度效果低,相反的若添加量多,則編織物伸長恢復性下降,且會因穿著、洗滌而容易產生變形,故添加量相對於彈性紗重量設為2.0~15.0%,較佳為2.5~8.0%。
根據該等之方法,只要調整彈性紗之強度,在伸長100%時設為0.04~00.2 cN即可。
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伸長時之發熱亦大幅受到編織物之伸度之影響。即,伸長發熱之方向在9.8 N荷重下之編織物伸度較佳為70~200%,更佳為80~180%。在小於70%之情形,會阻礙穿著時之動作,成為不易活動之衣服,又,若大於200%,則成為伸長時之發熱效果較小之編織物。再者,編織物經緯伸度之和在伸長發熱性與穿著時之活動方便性方面亦很重要,在9.8 N荷重下,編織物經緯伸度之和較佳為170~450%,若小於170%,則伸縮性不足,成為穿著時會感覺到緊繃感之不適之衣服,在大於450%之情形,為穿著時易於活動但伸長時不會充分發熱之編織物。更佳為180~400%。再者,亦可藉由編織物中編織組織或紗用法之變更,或樹脂印刷等,混合點狀、直線狀、或曲線狀等局部伸度不同之高伸度部與低伸度部,只要編織物中之一部份滿足本性能即可。
編織物之伸度調整可藉由針織機之隔距、編織物之組織或密度調整、或非彈性紗及彈性紗之纖度調整進行。再者,製造衣服時,雖無特別限定,但若使低伸度之編織物方向配合衣服穿著時大幅伸長之方向而製造衣服,則成為容易發揮伸長發熱效果之衣服。
再者,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在9.8 N荷重下之經度方向與緯度方向之伸度比較佳為0.6~2.5,以該伸度比之伸縮性編織物縫製衣服之情形,會有適度之收緊感,亦可輕鬆地進行身體之彎曲伸展。若伸度比小於0.6,則在身體彎曲伸展時會有緊繃感,為穿著舒適度不佳之衣服。在伸度比大於2.5之情形,身體彎曲伸展時會產生掛圈,或編織物有時會產生鬆弛而不佳。因此,編織物之經度方向與橫向之伸度比較佳為0.6~2.5,更佳為0.8~2.3。再者,本發明中所指之伸度比係於經度方向與緯度方向皆測定上述伸度,並藉由下述公式求得。
伸度比=(經度方向伸度)/(緯度方向伸度)
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中編織物之伸長恢復率亦很重要,較佳為伸長恢復率於經度方向與緯度方向均為85%以上之編織物。在伸長恢復率小於85%之情形,會致使重複伸縮時之發熱量之下降而不佳。再者,編織物伸度及伸長恢復率之測定法在實施例中具體顯示。
再者,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可藉由彈性紗中至少一部份由紗圈組織編製,而使編織物伸長時之發熱增高,從而較佳地達成本發明之目的。即,若為經編,則較佳的是對至少一塊筘供給之彈性紗之紗圈結構為紗圈組織,於複數塊筘使用彈性紗時,亦較佳為將至少一塊筘設為紗圈組織。
作為本發明之彈性紗之紗圈組織,舉例有例如改變編鏈(10/01)、經平(10/12)、嵌縫(10/23、10/34)及緞紋(10/45、10/56)等之沉圈之針跡量之組織;ATLAS(例如,10/12/23/34/32/21、10/23/45/67/54/32)等之變化條紋、及重疊時對2針供給彈性紗之雙環(例如,20/13、20/24)等,除閉口環組織以外,亦可使用開口環組織或混合該等使用。
又,為進一步發揮伸長發熱效果,較佳為將彈性紗之針跡設為10/23、10/34等2針以上之針跡,或設為20/13、20/24等之雙環。又,彈性紗之紗排列並無特別限定,可為對筘一次餵紗(All in)、將彈性紗每隔個1條穿入筘之1裏1外等任意之排列,但由於以對筘一次餵紗(All in)編製之方法容易增加彈性紗之含量,且使編織物緻密且均一地發熱故而較佳。又,由於使編織物緻密化,且減少編織物中之彈性紗之蜿蜒或彎曲,故若使用32隔距以上之編機,精加工至與本色布大致相同之密度,則會成為伸長發熱良好與穿著感舒適之衣服,從而較佳。
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亦可藉由圓編機製造,於圓編織物中亦較佳為編製組織之至少一部份為紗圈組織。惟在圓編織物之情形,由於伸長時之發熱效果小,故在編織物中由彈性紗構成之紗圈中,設針圈所占之比例為30~70%,藉此可進一步提高伸長時之發熱效果。若小於30%,則編織物伸度不充分且穿著時不易活動,而在大於70%之情形,雖為高伸度編織物,但發熱效果不充分。針圈在編織物中所占之比例只要為30~70%,則為與將全部之紗圈設為針圈相比較不會阻礙活動之編織物。關於編織物中針圈以外之紗圈,可選定掛圈紗圈或浮線紗圈(不編織紗圈)任意一者,或將兩者一起組合者。若僅以針圈構成彈性紗之紗圈,則在圓編中伸長編織物時,紗圈變形大而彈性紗之伸長少,從而伸長發熱效果無法充分發揮。將掛圈紗圈或浮線紗圈組合於編織物中,藉此編織物伸長時,彈性紗會有效地伸長,使得發熱效果增大。再者,編織物中之針圈之比例係根據編織組織之一完整組織內之針圈、掛圈紗圈及浮線紗圈各自之紗圈數而計算。當然,有時亦會將編織物中僅針圈之部份,與在組入掛圈紗圈或浮線紗圈中針圈所占之比例為30~70%之部份條紋狀混合,該情形,由於僅針圈所占之比例為30~70%之部份會伸長發熱,故只要在膝蓋或肘部等伸縮之部份配置該部份即可。
又,編織物中之彈性紗較佳為在交叉之部份會局部熔解,彈性紗彼此熔接固定,或彈性紗之交叉部份變形、彈性紗彼此嚙合固定等,彈性紗彼此在彈性紗之交叉部固定,若在如此之狀態下,則伸長時之發熱效果會增高。再者,彈性紗交叉之部份中雖有針圈彼此交叉之部份、針圈與沉圈交叉之部份、及沉圈彼此交叉之部份,但均為交叉之彈性紗彼此固定者。
關於將彈性紗彼此在交叉部固定之方法以熱進行固定較為簡單,在染色加工時使用針梳拉幅機等之熱定型中,若以185℃以上之高溫使編織物通過,則彈性紗容易固定,而在固定不充分之情形,只要延長熱定型時間,或使熱定型溫度在不超過200℃之範圍內升高即可。若使熱定型溫度為200℃以上進行30秒以上之加熱,則彈性紗及非彈性紗均有脆化或變黃之危險。又,使用以100℃左右之蒸汽定型或180℃左右之熱定型之定型效果高,即使使用彈性紗彼此固著之彈性紗之方法,彈性紗亦可互相固著。
若要判斷彈性紗彼此之交叉部之固定狀態,如為經編織物之情形,在熔解編織物中之非彈性紗而成為僅彈性紗之編織物後,可藉由顯微鏡判斷交叉部是否固定,而在彈性紗彼此之交叉部輕微伸長而不會輕易剝離之情形,或不會產生針圈與沉圈之偏差之情形可判斷為固定。若編織物之非彈性紗無法熔解之情形時,藉由顯微鏡觀察切斷除去編織物中之非彈性紗而僅採用彈性紗,可判斷彈性紗彼此之交叉部是否固定。再者,即使為彈性紗彼此之交叉部為固定之編織物,亦無需固定編織物中之全部紗圈之交叉部,只要固定編織物面積之60%以上即可。又,如為圓編織物之情形,從編織完成方向將彈性紗與非彈性紗一起拆開並抽出,若彈性紗可抽出10 cm以上之情形,即可判斷為交叉部未固定。
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所使用之彈性紗為聚氨酯系及聚醚酯系彈性紗,例如若為聚氨酯系,則可使用經亁式紡紗或熔融紡紗者,聚合物或紡紗方法並無特別限定。彈性紗之斷裂伸度較佳為400%~1000%左右,且伸縮性優良,在染色加工時之預定型步驟之通常處理溫度180℃附近無損伸縮性。又,彈性紗亦可使用藉由特殊聚合物或粉體添加,而賦予高定型性、抗菌性、吸濕、吸水性等之功能性之彈性紗。關於彈性紗之纖度,可使用10~160 dtex左右之纖維,較佳為使用容易製造編織物之20~80 dtex左右之彈性纖維。又,彈性紗亦可使用捲繞有非彈性紗之包覆紗、經撚紗之紗線、及藉由空氣噴射等將非彈性紗與彈性紗混纖之混纖紗等。
再者,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可採用彈性紗中可能含有無機物質且添加了含有之無機物質之性能之編織物,例如,若含有氧化鈦,則將編織物之發熱蓄積於氧化鈦,從而可賦予利用遠紅外線效應產生之保溫性。關於無機物質之含有法,可最簡單地含有於彈性紗之紡紗原液中含有無機物質進行紡紗之方法。本發明中言及之無機物質是指氧化鈦等之陶瓷、碳、碳黑等之無機物單體及/或無機化合物,且較佳為不阻礙彈性紗之紡紗般之微粉末狀。該等無機物質較佳為於彈性紗中含有1~10重量%,藉由含有無機物質,可更有效地發揮編織物發熱時之保溫效果。再者,由於若無機物質較少則保溫效果小,若過多則紡紗時或伸長時會有斷紗之情況,故較佳為含有1~10重量%,更佳為含有2~5重量%。
作為本發明所使用之非彈性紗,可使用聚對苯二甲酸乙酯及聚對苯二甲酸丙二醇酯等之聚酯系纖維、聚醯胺系纖維及聚丙烯等之聚烯烴系纖維、進而銅氨纖維、人造纖維、棉及竹纖維等之纖維素系纖維、羊毛等之獸毛纖維等所有之纖維。又,可任意使用該等光亮紗、半消光紗及全消光紗,且纖維之剖面形狀亦可任意使用圓型、橢圓型、W型、繭型及中空纖維等,纖維之形態亦無特別限定,可使用原紗及假撚等之捲縮加工紗。再者,長纖維亦可為紡織紗,又,亦可使用將2種以上之纖維撚紗、藉由包覆及空氣混纖等混合之複合紗。再者,並非需纖維自身之混合,當然亦可在針織機上混合2種以上之纖維,例如若為經編機,則只要準備與2種以上之纖維分別對應之筘進行編織即可。關於纖維之粗度可使用15~160dtex左右之纖維,從編織物之斷裂強度或厚度感來看,較佳為使用20~110dtex左右之纖維。再者,使用棉或羊毛時,只要分別藉由換算公式求得使用纖維之細度即可。
本發明所使用之非彈性紗較佳為含有0.3~5重量%之無機物質,尤佳為在聚酯系纖維、聚醯胺系纖維及纖維素系纖維時含有。藉由含有無機物質,可在彈性編織物發熱時,更有效地發揮保溫效果。再者,由於若無機物質較少,則保溫效果小,若過多則紡紗時或伸長時會有斷紗之情形,故更佳為含有0.5~5重量%,尤佳為含有0.4~3重量%。
在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中,非彈性紗若使用纖維素等吸濕發熱之素材,則穿著時可藉由吸濕而發熱、且亦可藉由運動發熱,從而進一步發揮本發明之效果。再者,亦可使藉由紡織紗之使用或起絨而產生之熱不易散逸,從而提高保溫效果。
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可藉由翠可特及拉舍爾(Raschel)之經編機、或釜徑為24~38英吋左右之圓編機、8~20英吋之小尺寸圓編機、4英吋左右之連體絲襪針織機、短襪針織機等之圓編機製造,亦可使用單面針織機及雙面針織機中之任一者。關於該等之針織機之隔距,可使用任意隔距之針織機,但較佳為使用24~40隔距左右之針織機,若隔距較粗,則伸長發熱溫度低,進而亦使得編織物之審美性不佳,故較佳為使用隔距盡可能高之針織機,但由於隔距越高伸縮性越不佳,從而成為不易穿著之衣服,故需要脫圈密度等之調整。
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之染色精加工方法可使用通常之染色精加工步驟,採用對應於所使用之纖維素材之染色條件,所使用之染色機可任意採用液流染色機、絞盤染色機及漿式染色機等,且亦可使用提高吸水性或柔軟性之加工劑,或提高保溫性之加工劑。
若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縫製於鞋罩、運動緊身衣、壓縮緊身褲、束腰帶等運動、內襯用等下身類;內衣、襯衫、壓縮襯衫等上衣類;連褲襪、短襪、護腿等之腿襪類;護肘、護膝、護腰、踝套、安全套、腿套、膝套、肘套等護具類;手套,及該等覆蓋在穿著動作時會使編織物伸長之關節部之衣服,則藉由日常之動作、運動會成為暖和之衣服。
尤其是若為壓縮衣物,即慢跑、各種比賽、步行等主要在運動時密接於皮膚穿著、提高運動機能、防止受傷及能夠保溫之長袖或半袖等有袖襯衫、至膝上、膝下或腳踝之鞋罩等,則適合包含基重為150~300 g/m2左右之經編織物,含有40~80 g/m2彈性紗,且在9.8 N荷重下之編織物經緯伸度之和為170~300%,且至少一塊筘之彈性紗之編製組織為紗圈組織,彈性紗彼此在彈性紗之交叉部固定之編織物,若對肘、膝、下襠或腳踝等之關節部使用該編織物,則會獲得特別高之發熱效果,且較佳為以至少於該等關節部使用本發明之編織物的方式縫製。
又,即使是例如藉由圓編機製造之緊身褲、護腿、短襪等之較薄之腿部衣料,藉由釜徑為24~38英吋左右之圓編機、8~20英吋左右之小尺寸圓編機、10英吋左右之連體絲襪針織機、短襪針織機等之圓編機製造之下身衣料,本發明之伸縮性編織物亦成為藉由日常之動作及運動成為暖和之衣服。再者,非彈性紗之纖度為15~60 dtex,含有40~60 g/m2彈性紗,在9.8 N荷重下編織物經緯伸度之和為170~300%,彈性紗彼此在彈性紗之交叉部固定,且將針圈在編織物紗圈中之紗圈中所占之比例設為30~70%之編織物,作為下身衣料,保溫性優良,且藉由保暖伸長部位之肌肉或關節而發揮防止受傷之效果。 [實施例]
以下,藉由實施例詳細說明本發明,但本發明並不僅限定於該等之實施例。再者,實施例之評估係根據以下之方法進行。
(1)採樣
進行以下之測定之位置基本上是隨機在複數個部位進行,但根據編織組織、紗用法、樹脂印刷之有無等布料性能局部不同之編織物中若無法確認滿足本發明之性能之部份之情形,可優先測定發現本發明之性能之可能性高之部位。例如,在低強度部(高伸度)與高強度部(低伸度)混合等之情形,較佳為以使高強度部(低伸度)之比率提高的方式進行取樣,只要可進行經度方向及緯度方向各自之測定進行取樣即可。
在編織組織、紗用法、樹脂印刷之有無等均一之編織物中,取樣部位隨機即可,只要可進行經度方向及緯度方向各自之測定進行取樣即可。
(2)瞬間發熱溫度
瞬間發熱溫度之測定係使用下述之重複拉伸試驗機,測定並求得以規定速度、規定次數重複伸長及緩和(恢復)期間之試料表面溫度,測定編織物經度方向、及緯度方向之瞬間發熱溫度,並將較高方向設為瞬間發熱溫度。
重複伸縮機:De Mattie試驗機(大榮科學精器製作所(股)製)
試料之大小:長度100 mm(除去把持部)、寬度60 mm
測定環境:溫度20℃、濕度65%RH之恒溫恒濕條件。在除伸縮以外未受到來自外部之能量供給之狀態下進行測定。
伸長量:長度方向100%
重複伸縮週期:1次/秒
發熱溫度測定:連續以熱像儀測定重複伸長100次中及伸長結束後之試料表面溫度。熱像儀之放射率設定為1.0。
發熱溫度評估:讀取測定之試料表面成為最高溫時之溫度,與伸縮前之溫度比較,將上升之溫度設為瞬間發熱溫度。
(3)彈性紗含量
根據以下之方法求得編織物中之彈性紗含量(g/m2),將小數點1位數四捨五入。
藉由熔解等將編織物中之非彈性紗除去,僅測定彈性紗之重量,換算成每單位面積之重量。若難以除去非彈性紗,則藉由熔解等,從重量測定後之編織物除去彈性紗,僅測定非彈性紗之重量,將減少之重量作為彈性紗重量。
(4)彈性紗彼此之固定
如下判斷彈性紗彼此是否在交叉部固定。
經編之情形,以顯微鏡觀察彈性紗彼此之交叉部之固定狀態,並以鑷子使彈性紗彼此之交叉部輕微伸長,交叉部不會輕易剝離之情形,或不會產生針圈與沉圈之偏差之情形判斷為固定,並根據下述評估基準,判定共計50個部位判斷之結果,將○及△設為合格。
○:交叉部之80%以上被固定
△:交叉部之60%以上、80%以下固定
×:交叉部之固定小於60%
圓編織物之情形,將彈性紗與非彈性紗一起從編織結束方向拆開抽出,根據下述評估標準判定彈性紗彼此之交叉部是否固定,將○及△設為合格。再者,抽出之彈性紗之長度係測定抽出之彈性紗之纖度,施加該纖度之1/100之荷重進行測長,將10條之平均值作為所抽出之長度。
○:彈性紗以20 cm以上之長度連續抽出
△:彈性紗以小於10~20 cm之連續長度抽出
×:彈性紗僅能抽出小於10 cm之連續之長度。
(5)編織物強度
根據以下之方法測定編織物之經緯方向之強度,將較高方向之強度設為編織物強度。
試料之大小:長度100 mm(除去把持部)、寬度25 mm
拉伸試驗機:萬能拉伸試驗機(Orientec(股)製RTC-1210A)
初荷重:0.1 N
拉伸速度:300 mm/分鐘
拉伸長度:將編織物伸長30%固定後,以伸長後之長度為基準進一步伸長50%。
測定:在上述條件下求得伸長時之強度(N)。
(6)彈性紗100%伸長時之強度
根據以下之方法測定編織物之彈性紗之強度。
試料之大小:長度100 mm(除去把持部)
拉伸試驗機:萬能拉伸試驗機(Orientec(股)製RTC-1210A)
拉伸速度:300 mm/分鐘
拉伸長度:使彈性紗伸長至120%
測定:在上述條件下以彈性紗之荷重成為0(零)時為基準,求得100%伸長時之強度(N)。再者,不抽出彈性紗而在紗圈纖維之狀態下測定之情形,根據前述換算式進行計算。
(7)編織物伸度及編織物經緯伸度之和
根據以下之方法測定編織物伸度。
試料之大小:長度100 mm(除去把持部),寬度25 mm
拉伸試驗機:萬能拉伸試驗機(Orientec(股)製RTC-1210A)
初荷重:0.1 N
拉伸速度:300 mm/分鐘
拉伸長度:伸長至9.8 N荷重為止。
測定:在上述條件下伸長,求得在9.8 N荷重下之經度方向及緯度方向各自之伸度,將伸長發熱之方向之伸度作為編織物伸度,將經伸度與緯伸度之和作為編織物經緯伸度之和。
(8)伸長恢復率
根據以下之方法測定伸長恢復率。
試料之大小:長度100 mm(除去把持部),寬度25 mm
拉伸試驗機:萬能拉伸試驗機((股份)Orientec製RTC-1210A)
初荷重:0.1 N
拉伸速度:300 mm/分鐘
拉伸長度:80 mm(伸長80%)
拉伸次數:重複3次伸縮。
測定:根據下述公式,求得在上述條件下編織物重複伸縮第3次之伸長恢復率。
伸長恢復率(%)=[(180-a)/80]×100
a:重複伸長第3次之應力成為0時之試料長度(100 mm+殘留應變) [實施例1]
使用32隔距之翠可特經編機,背筘準備彈性紗44 dtex(商品名ROICA CR:旭化成纖維(股)製),前筘準備尼龍原紗22 dtex/7f,以下述之組織、條件編製。
前筘 10/23
背筘 23/10
將完成編製之編織物以連續精煉機進行鬆弛及精煉,接著在190℃下調整寬度、長度1分鐘,進行預定形,以成為與本色布密度大致相同之密度,其後,以液流染色機進行尼龍之染色。染色後壓吸增柔軟劑,以與預定形相同之密度,在170℃下進行1分鐘加工定型成為編織物。
所獲得之編織物為特殊組織,彈性紗之混率為44%,比通常之翠可特編織物高,且彈性紗含量及編織物強度高,編織物伸度低。評估該編織物之性能,將結果顯示於表1,但本發明之編織物係以伸長時瞬間發熱溫度為1.0℃以上為目標者,洗滌導致之尺寸變化率為經-1.9%,緯-2.5%,是為即使作為衣服進行穿著、洗滌亦不會變形之製品。 [實施例2~5、比較例1]
將彈性紗之纖度變更為33 dtex(商品名ROICA SF:旭化成纖維(股)製)(實施例2),將彈性紗之纖度變更為33 dtex,背筘之組織變更為20/13(實施例3),另,將彈性紗之纖度變更為22 dtex(商品名ROICA SF:旭化成纖維(股)製),背筘之組織變更為12/10(比較例1),除此之外與實施例1相同地製作編織物,並進行評估。將結果顯示於表1。
又,準備日本特開平7-316922號公報之實施例4中所使用之聚氨酯聚合物(A劑),及日本特開2001-140127號公報之實施例1中所使用之聚氨酯脲化合物(B劑),於製造彈性紗44 dtex(商品名ROICA CR:旭化成纖維(股)製)時之紡紗浴,添加7 wt%A劑及3 wt% B劑(實施例4),添加3 wt%A劑及3 wt% B劑(實施例5),製造強度不同之彈性紗並使用其,除此之外與實施例1相同地製作編織物,並進行評估。將結果顯示於表1。
實施例2~5之編織物之洗滌導致之尺寸變化率為經-0.6~1.3%,緯-0.7~1.9%,是為即使作為衣服進行穿著、洗滌亦不會變形之製品。另一方面,比較例之衣服洗滌導致之尺寸變化率為經-3.2%,緯-4.2%,為會因穿著、洗滌容易產生變形之製品。 [實施例6]
使用32隔距之翠可特經編機,背筘準備彈性紗33 dtex(商品名ROICA SF:旭化成纖維(股)製);中間筘準備彈性紗33 dtex(商品名ROICA SF:旭化成纖維(股份)製);前筘準備尼龍原紗33 dtex/34f,以下述之組織編製。
前筘 10/23
中間筘 10/01
背筘 10/23
將完成編製之編織物以連續精煉機進行鬆弛及精煉,接著在190℃下調整寬度、長度1分鐘,進行預定形,以成為與本色布密度大致相同之密度,其後,以液流染色機進行尼龍之染色。染色後壓吸增柔軟劑,在170℃、1分鐘之條件下進行加工定型成為編織物。
評估所獲得之編織物之性能,將結果顯示於表1,但本發明之編織物係以伸長時瞬間發熱溫度為1.0℃以上為目標者,洗滌導致之尺寸變化率為經-0.3%,緯-0.4%,是為即使作為衣服進行穿著、洗滌亦不會變形之製品。 [實施例7]
使用28隔距之拉含爾經編機,背筘準備彈性紗33 dtex(商品名ROICA SF:旭化成纖維(股)製);中間筘準備彈性紗78 dtex(商品名ROICA SF:旭化成纖維(股份)製);前筘準備尼龍原紗44 dtex/34f,以下述之組織編製(以翠可特之編製記號表示)。
前筘 23/21/12/10/12/21
中間筘 00/11/00/11/00/11
背筘 10/12
將完成編製之編織物以連續精煉機進行鬆弛及精煉,接著在190℃下調整寬度、長度1分鐘,進行預定形,以成為與本色布密度大致相同之密度,其後,以液流染色機進行尼龍之染色。染色後壓吸增柔軟劑,在170℃、1分鐘之條件下進行加工定型成為編織物。
評估所獲得之編織物之性能,將結果顯示於表1,但本發明之編織物係以伸長時瞬間發熱溫度為1.0℃以上為目標者,洗滌導致之尺寸變化率為經-1.1%,緯-2.4%,是為即使作為衣服進行穿著、洗滌亦不會變形之製品。 [實施例8]
使用32隔距之單面圓編機,準備彈性紗44 dtex(商品名ROICA SF:旭化成纖維(股)製),與尼龍加工紗33 dtex/24f,藉由疊紗針法,將該等以重複針圈與沉圈之桂花針編製。
將完成編製之編織物以連續精煉機進行鬆弛及精煉,接著在190℃下調整寬度、長度1分鐘,進行預定形,以成為與本色布密度大致相同之密度,其後,以液流染色機進行尼龍之染色。染色後壓吸增柔軟劑,在170℃、1分鐘之條件下進行加工定型成為編織物。
評估所獲得之編織物之性能,將結果顯示於表1,但本發明之編織物係以彈性紗之含量高,伸長時瞬間發熱溫度為1.0℃以上為目標者,洗滌導致之尺寸變化率為經-2.2%,緯-1.9%,是為即使作為衣服進行穿著、洗滌亦不會變形之製品。 [比較例2]
將彈性紗變更為22 dtex(商品名ROICA SF:旭化成纖維(股)製),並全部以粗平布組織編製,除此之外,與實施例8相同地製造編織物,並評估所獲得之編織物之性能。將結果顯示於表1。又,洗滌導致之尺寸變化率為經-3.9%,緯-4.8%,是為作為衣服會因穿著、洗滌容易產生變形之製品。 [實施例9]
使用28隔距之單面圓編機,準備彈性紗78 dtex(商品名ROICA SF:旭化成纖維(股)製),與酯加工紗56 dtex/24f,藉由疊紗針法,將該等以重複針圈與沉圈之如下之組織編製。
編織組織 編製順序1K W K W編製順序2K W K W編製順序3W K W K編製順序4W K W K
將完成編製之編織物以連續精煉機進行鬆弛及精煉,接著在190℃下調整寬度、長度1分鐘,進行預定形,以成為與本色布密度大致相同之密度,其後,以液流染色機進行尼龍之染色。染色後壓吸增柔軟劑,在170℃、1分鐘之條件下進行加工定型成為編織物。
評估所獲得之編織物之性能,將結果顯示於表1,但本發明之編織物係以伸長時瞬間發熱溫度為1.0℃以上為目標者,洗滌導致之尺寸變化率為經-1.3%,緯-2.1%,是為即使作為衣服進行穿著、洗滌亦不會變形之製品。 [實施例10]
使用釜徑4英吋、針數400連體絲襪編織機,使用於彈性紗44 dtex(商品名ROICA SF:旭化成纖維(股)製)捲繞有尼龍加工紗13 dtex/7f之包覆紗,以重複針圈與沉圈之桂花針組織編製。
將完成編製之編織物以漿式染色劑進行精煉及染色,染色後賦予增柔軟劑及吸水劑後進行乾燥,固定於足型框架,在120℃下30秒內進行濕定型而成為編織物。
評估所獲得之編織物之性能,將結果顯示於表1,但本發明之編織物為與通常之連體絲襪不同之組織,且以彈性紗之混率高,伸長時瞬間發熱溫度為1.0℃以上為目標者。洗滌導致之尺寸變化率為經-2.4%,緯-2.5%,是為即使作為衣服進行穿著、洗滌亦不會變形之製品。 [實施例11]
使用36隔距之翠可特經編機,背筘準備彈性紗44 dtex(商品名ROICA SF:旭化成纖維(股)製),前筘準備尼龍原紗33 dtex/36f,以下述之組織、條件編製。
前筘 10/23
背筘 12/10
將完成編製之編織物以連續精煉機進行鬆弛及精煉,接著在190℃下調整寬度、長度1分鐘,進行預定形,以成為與本色布密度大致相同之密度,其後,以液流染色機進行尼龍之染色。染色後壓吸增柔軟劑,以與預定形相同之密度,在170℃下進行1分鐘加工定型成為編織物。
所獲得之編織物為特殊組織,彈性紗之混率為41%,比通常之翠可特編織物高,且彈性紗含量及編織物強度高,編織物伸度低。評估該編織物之性能,將結果顯示於表1,但本發明之編織物係以伸長時瞬間發熱溫度為1.0℃以上為目標者,洗滌導致之尺寸變化率為經-0.2%,緯-0.9%,是為即使作為衣服進行穿著、洗滌亦不會變形之製品。 [實施例12~13、比較例3]
在實施例11中,係特別變更預定形時之密度而完成,而在比較例3中,係在通常之編織物製造中所使用之條件下完成。將完成之編織物之性能評估結果顯示於表1,但在實施例12及實施例13中,編織物之洗滌導致之尺寸變化率為經-0.3~-0.4%,緯-0.5~-0.7%,是為即使作為衣服進行穿著、洗滌亦不會變形之製品。比較例3之衣服伸長時之發熱溫度低,編織物之洗滌導致之尺寸變化率為經-3.1%,緯-3.6,係會因穿著、洗滌而容易產生變形之製品。 [實施例14]
準備日本特開平7-316922公報之實施例4中所使用之聚氨酯聚合物,於製造彈性紗44 dtex(商品名ROICA CR:旭化成纖維(股)製)時之紡紗浴添加4.0 wt%,製造強度不同之彈性紗並使用其,除此以外,與實施例1相同地製造編織物,並進行評估。將結果顯示於表1。
所獲得之編織物之洗滌導致之尺寸變化率為經-1.2%,緯+0.3%,是為即使作為衣服進行穿著、洗滌亦不會變形之製品。
[產業上之可利用性]
本發明之編織物為於運動發汗時,編織物伸長時溫度瞬間上升者,將該編織物縫製於鞋罩、運動緊身衣、壓縮緊身褲、束腰帶等下身類;內衣、襯衫、壓縮襯衫等上衣類;連褲襪、短襪、護腿等之腿類;及護膝、護肘、安全套、腿套、膝套、肘套等護具類;手套等覆蓋關節部之衣服,藉此編織物在穿著運動時會發熱而成為暖和之衣服。
1‧‧‧非彈性紗之針圈
2‧‧‧針圈之起點
3‧‧‧針圈之終點
4‧‧‧彈性紗之沉圈
5‧‧‧沉圈之起點
6‧‧‧沉圈之終點
圖1係說明測定非彈性紗之針圈之長度與彈性紗之沉圈的長度之方法之圖。
1‧‧‧非彈性紗之針圈
2‧‧‧針圈之起點
3‧‧‧針圈之終點
4‧‧‧彈性紗之沉圈
5‧‧‧沉圈之起點
6‧‧‧沉圈之終點
权利要求:
Claims (11)
[1] 一種伸縮性編織物,其特徵為其係包含非彈性紗與彈性紗者,且編織物之經緯至少一方向之100%伸長時瞬間發熱溫度為1.0℃以上。
[2] 如請求項1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中含有40 g/m2以上彈性紗,編織物之經緯至少一方向在伸長95%時之編織物強度以下述方法測定為2.5 N以上:伸長95%時編織物之強度之測定:在使編織物從初始長度起伸長30%之狀態下,以萬能拉伸試驗機進行固定,將此時之應力值設為0,測定以該固定長度為基準進一步伸長50%時(從編織物初始長度起合計伸長95%)之應力值(N),將其作為伸長95%時之編織物強度。
[3] 如請求項1或2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中將使編織物於經緯兩方向伸長30%時,編織組織一單位中之彈性紗之沉圈之長度與非彈性紗之針圈之長度相加之長度La,與將使編織物於經緯任一方向進一步伸長而拉伸50%時編織組織一單位中之彈性紗之沉圈之長度與非彈性紗之針圈之長度相加之長度Lb的比(Lb/La)滿足下述公式(1):1.2≦Lb/La≦1.8 (1)。
[4] 如請求項1或2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中以下述公式表示之伸長發熱指數為0.5~4.0:伸長發熱指數=(彈性紗重量×伸長95%時編織物強度)/編織物伸度(在上述公式中,彈性紗重量為每編織物單位面積之彈性紗重量(g/m2),伸長95%時編織物強度為以前述方法測定之伸長95%時編織物強度(N),編織物伸度為在9.8N/編織物寬2.5 cm荷重下之編織物伸度(%))。
[5] 如請求項1或2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中在9.8 N荷重下,伸長發熱之方向之編織物伸度為70~200%,且編織物經緯伸度之和為170~450%。
[6] 如請求項1或2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中彈性紗中至少一部份係由紗圈組織編製。
[7] 如請求項1或2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中彈性紗彼此在彈性紗之交叉部固定。
[8] 如請求項1或2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中彈性紗100%伸長時之強度為0.04~0.20 cN/dtex。
[9] 如請求項3之伸縮性編織物,其中以下述公式表示之伸長發熱指數為0.5~4.0:伸長發熱指數=(彈性紗重量×伸長95%時編織物強度)/編織物伸度(在上述公式中,彈性紗重量為每編織物單位面積之彈性紗重量(g/m2),伸長95%時編織物強度為以前述方法測定之伸長95%時編織物強度(N),編織物伸度為在9.8N/編織物寬2.5 cm荷重下之編織物伸度(%))。
[10] 一種衣服,其係使用如請求項1至9中任一項之伸縮性編織物而成,緊貼身體,且至少覆蓋關節部者。
[11] 如請求項10之衣服,其係選自下身類、上衣類、褲類、護具類及手套中之一種。
类似技术:
公开号 | 公开日 | 专利标题
TWI507582B|2015-11-11|Stretchable knitted fabrics and clothes
JP6062534B2|2017-01-18|伸縮性編地及び衣服
JP6154171B2|2017-06-28|編地及び衣服
JP5584497B2|2014-09-03|弾性編地
JP6243176B2|2017-12-06|編み地及び衣服
JP5896677B2|2016-03-30|編地
JP6368602B2|2018-08-01|レッグウェア
JP6004624B2|2016-10-12|サポーター
WO2020045531A1|2020-03-05|緯編地
JP6315695B2|2018-04-25|レッグ衣料
JP6510337B2|2019-05-08|伸縮性緯編地
JP6228432B2|2017-11-08|伸縮性編み地及び衣服
同族专利:
公开号 | 公开日
EP2762620A1|2014-08-06|
RU2014117171A|2015-11-10|
CN103842569B|2016-01-06|
BR112014007240A2|2013-04-04|
JP5777721B2|2015-09-09|
CN103842569A|2014-06-04|
CA2848633A1|2013-04-04|
HK1199912A1|2015-07-24|
PL2762620T3|2016-03-31|
CA2848633C|2016-09-20|
US9732452B2|2017-08-15|
KR20140054350A|2014-05-08|
AU2012313576A1|2014-04-17|
HK1198185A1|2015-03-13|
JPWO2013046796A1|2015-03-26|
RU2582466C2|2016-04-27|
AU2012313576B2|2015-09-24|
KR101588148B1|2016-01-22|
US20140238084A1|2014-08-28|
TWI507582B|2015-11-11|
EP2762620B1|2015-09-23|
WO2013046796A1|2013-04-04|
ES2550496T3|2015-11-10|
EP2762620A4|2014-08-06|
引用文献:
公开号 | 申请日 | 公开日 | 申请人 | 专利标题
US9856587B2|2013-07-12|2018-01-02|Asahi Kasei Kabushiki Kaisha|Elastic circular knitted fabric|JPH0210264B2|1981-11-12|1990-03-07|Asahi Chemical Ind||
JP3008972B2|1994-03-28|2000-02-14|旭化成工業株式会社|ポリウレタンウレア弾性糸とその製法|
US5708118A|1996-10-11|1998-01-13|Arco Chemical Technology, L.P.|Spandex elastomers|
US6468652B1|1999-03-19|2002-10-22|Asahi Kasei Kabushiki Kaisha|Elastic polyurethane-urea fiber and method for producing the same|
US6263707B1|1999-09-20|2001-07-24|Milliken & Company|Opaque heat-moldable circular knit support fabrics having very high spandex content|
JP2001140127A|1999-11-08|2001-05-22|Asahi Kasei Corp|ポリウレタン繊維及び寸法安定性の伸縮性布帛|
JP2003171804A|2001-12-05|2003-06-20|Toray Ind Inc|腹巻き|
JP2003227043A|2002-01-31|2003-08-15|Asahi Kasei Corp|紡績糸|
CN100344806C|2002-04-22|2007-10-24|东洋纺织株式会社|弹性纤维及其用途|
JP3838430B2|2002-10-03|2006-10-25|東洋紡績株式会社|吸湿発熱する高伸縮性編地|
WO2004053218A1|2002-12-12|2004-06-24|Nisshinbo Industries, Inc.|ポリウレタン弾性繊維混用織編物及びその製造方法|
JP4139999B2|2003-01-07|2008-08-27|東洋紡績株式会社|形状記憶性のある高伸縮性フィラメント編地及びその製造方法、及びインナーウエアー|
JP2004232100A|2003-01-28|2004-08-19|Toyobo Co Ltd|発熱性円環状織編物|
RU2369672C2|2006-07-06|2009-10-10|Ипполит Георгиевич Цитович|Трикотажное трубчатое изделие|
JP5576613B2|2009-02-17|2014-08-20|東洋紡Stc株式会社|着用時の保温性に優れた衣料用生地|
JP4584343B1|2009-06-05|2010-11-17|東洋紡スペシャルティズトレーディング株式会社|ストレッチ性に優れた起毛編地|
JP5779341B2|2010-11-26|2015-09-16|旭化成せんい株式会社|弾性経編地|WO2014157667A1|2013-03-29|2014-10-02|旭化成せんい株式会社|伸縮性編地及び衣服|
JP6315695B2|2014-09-24|2018-04-25|旭化成株式会社|レッグ衣料|
JP6368602B2|2014-09-24|2018-08-01|旭化成株式会社|レッグウェア|
CN104323439B|2014-11-04|2016-08-17|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一种仿麻凉爽羊毛针织内衣面料及其制备方法|
CN105124772A|2015-08-21|2015-12-09|沈汇明|一种吸汗透气型运动袜的生产工艺|
CN105124781A|2015-08-31|2015-12-09|顾小民|一种舒适保温的羊绒袜生产工艺|
KR20190040217A|2016-08-31|2019-04-17|도레이 카부시키가이샤|운동 추종성을 갖는 쉘 직물|
US11105026B2|2016-10-04|2021-08-31|Asahi Kasei Kabushiki Kaisha|Warp-knitted fabric|
PT3530789T|2016-10-20|2020-10-09|Asahi Chemical Ind|Tecido elástico de malha circular|
KR20180061747A|2016-11-30|2018-06-08|주식회사 풍기인견편직|강도 및 냉감성이 우수한 편직물의 제조방법|
TR201701687A2|2017-02-06|2018-08-27|Sanko Tekstil Isletmeleri Sanayi Ve Ticaret Anonim Sirketi|Esnek ve geri toplama özelliğine sahip kumaş ve bu kumaşların elde edilmesinde kullanılan iplik|
CN110644131A|2019-10-15|2020-01-03|桐乡市纳兰经编纺织有限公司|一种适用纬向裁剪的特种弹力经编面料及其制备方法|
法律状态:
优先权:
申请号 | 申请日 | 专利标题
JP2011215038||2011-09-2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