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一種背光模組外框,包括一個第一邊框,一個第二邊框,一個第三邊框以及一個第四邊框。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依次首尾相連。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中的至少一個與相鄰邊框之交界處分別形成一個向所述背光模組外框內部延伸的接觸部。本發明還涉及具有所述背光模組外框的一種背光模組及液晶面板。
公开号:TW201312220A
申请号:TW100131407
申请日:2011-09-01
公开日:2013-03-16
发明作者:Yun-Yu Chou
申请人:Hon Hai Prec Ind Co Ltd;
IPC主号:G09F13-00
专利说明:
背光模組外框、背光模組及液晶面板
本發明涉及一種背光模組外框及具有該外框的背光模組及液晶面板,尤其涉及一種薄型化之背光模組外框、背光模組及液晶面板。
先前之液晶面板通常包括液晶板以及為所述液晶板提供照明的背光模組。當前之液晶面板多以輕、薄化為趨勢,相應地,所述液晶面板內之背光模組及液晶板亦需滿足輕、薄化之需求。
所述液晶板包括玻璃基板以及設置在所述玻璃基板上的液晶分子。所述背光模組一般包括光源、反射片、導光板、擴散片以及外框等元件。所述光源、反射片、導光板、擴散片等元件按照一定次序組設於所述外框內,所述外框用於保持所述光源、反射片、導光板、擴散片等元件呈組立狀態以及保護所述光源、反射片、導光板、擴散片等元件。所述外框還要與所述玻璃基板進行對位貼合。在所述外框與所述玻璃基板進行對位貼合時,首先將所述玻璃基板的傾斜抵靠於所述外框的一邊,使所述玻璃基板的一側邊緣與所述外框相接觸,所述玻璃基板與所述外框相互對準後再將所述玻璃基板蓋設於所述外框上進行貼合。
然,為滿足輕、薄化之需求,所述外框一般較為纖細,而所述玻璃基板又較薄且脆弱。在組裝過程中,所述玻璃基板抵靠於所述外框上時,所述外框對所述玻璃基板的作用力集中於二者之間很小的接觸區域,因此如果組裝時稍有不慎,所述玻璃基板會因所述外框過於集中的作用力而破裂,此種現象被稱為組裝破片現象。一旦產生組裝破片現象,將降低液晶面板之組裝良率,同時造成原材料之浪費。
有鑒於此,有必要提供一種能夠防止組裝破片現象的背光模組外框、具有該外框的背光模組以及具有該背光模組的液晶面板。
一種背光模組外框,包括一個第一第一邊框,一個第二邊框,一個第三邊框以及一個第四邊框。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依次首尾相連。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中的至少一個與其他兩個邊框之交界處分別形成一個向所述背光模組外框內部延伸的接觸部。
一種背光模組,其包括一個背光模組外框。所述背光模組外框包括一個第一第一邊框,一個第二邊框,一個第三邊框以及一個第四邊框。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依次首尾相連。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中的至少一個與其他兩個邊框之交界處分別形成一個向所述背光模組外框內部延伸的接觸部。
一種液晶面板,其包括一個液晶板以及一個背光模組。所述液晶板包括一個玻璃基板,所述背光模組包括一個第一背光模組外框,所述玻璃基板與所述背光模組相互貼合。所述背光模組外框包括一個第一邊框,一個第二邊框,一個第三邊框以及一個第四邊框。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依次首尾相連。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中的至少一個與其他兩個邊框之交界處分別形成一個向所述背光模組外框內部延伸的接觸部。所述玻璃基板與所述背光模組外框相互貼合時首先接觸於所述接觸部。
相較先前技術,所述背光模組外框具有所述接觸部,在所述玻璃基板與所述背光模組外框進行對位貼合的過程中,所述接觸部可以增加所述玻璃基板與所述背光模組外框的接觸面積,因此能夠分散背光模組外框與玻璃基板之間的相互作用力,並有效防止組裝過程中的玻璃基板的破片現象。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一具體介紹。
請參閱圖1及圖2,本發明實施方式之背光模組外框100包括一個入光側101一個與所述入光側101相背之出光側102。
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包括一個第一邊框10,一個第二邊框20,一個第三邊框30以及一個第四邊框40。所述第一邊框10,所述第二邊框20,所述第三邊框30以及所述第四邊框40依次首尾相連構成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其中,所述第一邊框10與所述第三邊框30相互平行,所述第二邊框20與所述第四邊框40相互平行且分別與所述第一邊框10及所述第三邊框30相互垂直。
本實施方式中,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採用橡膠製成,且所述第一邊框10,所述第二邊框20,所述第三邊框30,所述第四邊框40為一體成型連接。
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的出光側102還形成有向所述入光側101凹陷的臺階部103。本實施方式中,所述臺階部103形成在所述第二邊框20,所述第三邊框30以及所述第四邊框40的部分均為二級臺階,且相互連接成一個整體。所述臺階部103形成在所述第一邊框10的部分為一級臺階。
請同時參閱圖3,所述第一邊框10與所述第二邊框20及所述第三邊框30的交界處分別向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內部延伸出一個接觸部50。所述接觸部50相對所述臺階部103向所述出光側102凸出一定距離。所述每一個接觸部50包括一個與所述第一邊框10平行的第一邊緣51,一個與所述第二邊框20平行的第二邊緣52,以及一個連接所述第一邊緣51以及所述第二邊緣52的第三邊緣53。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邊緣51與所述第二邊緣52具有相同的長度,且分別與所述第三邊緣53呈相同的夾角。
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用於將背光模組之光源、反射片、導光板、擴散片等光學元件(圖未示)組設於其中,組裝時,所述光源、反射片、導光板、擴散片等光學元件按照一定次序分別自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的入光側組入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並承靠於所述背光模組的臺階部103。
請參閱圖4至5,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的出光側102還要與液晶板(圖未標示)的玻璃基板200進行對位貼合。在組裝時,首先將所述玻璃基板200傾斜抵靠於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上,使所述玻璃基板200的一側邊緣與所述接觸部50相接觸,將所述玻璃基板200與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調整至相互對準的位置後,將所述玻璃基板200壓下與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進行貼合。
在所述玻璃基板200與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進行對位貼合的過程中,所述接觸部50可以增加所述玻璃基板200與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的接觸面積,因此能夠分散背光模組外框100與玻璃基板200之間的相互作用力,並有效防止組裝過程中的玻璃基板200的破片現象。
本實施方式中,所述接觸部50分別形成於所述第一邊框10與所述第二邊框20及所述第三邊框30的交界處,所述玻璃基板200在對位貼合時首先與所述第一邊框10與所述第二邊框20及所述第三邊框30的交界處相接觸。當然,所述接觸部50也可依所述玻璃基板200在對位貼合時與所述背光模組外框100首先接觸的位置不同而有不同的位置變化,例如所述接觸部50分別形成於所述第二邊框20與所述第一邊框10及所述第三邊框30相互交界處,所述第三邊框30與所述第二邊框20及所述第四邊框40相互交界處,或者所述第四邊框40與所述第三邊框30及所述第一邊框10相互交界處。另外,也可以於所述每兩個邊框的交界處形成一個所述接觸部50,以適應不同的組裝形式。
綜上所述,本發明確已符合發明專利之要件,遂依法提出專利申請。惟,以上所述者僅為本發明之較佳實施方式,自不能以此限制本案之申請專利範圍。舉凡熟悉本案技藝之人士爰依本發明之精神所作之等效修飾或變化,皆應涵蓋於以下申請專利範圍內。
100...背光模組外框
101...入光側
102...出光側
103...臺階部
10...第一邊框
20...第二邊框
30...第三邊框
40...第四邊框
50...接觸部
51...第一邊緣
52...第二邊緣
53...第三邊緣
200...玻璃基板
圖1係本發明實施方式之背光模組外框的結構圖。
圖2係圖1之背光模組之第II部分之放大圖。
圖3係圖1之背光模組外框之另一角度視圖。
圖4至圖5係圖1之背光模組外框與玻璃基板進行對位貼合的示意圖。
100...背光模組外框
101...入光側
102...出光側
103...臺階部
10...第一邊框
20...第二邊框
30...第三邊框
40...第四邊框
50...接觸部
权利要求:
Claims (9)
[1] 一種背光模組外框,包括一個第一邊框,一個第二邊框,一個第三邊框以及一個第四邊框,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依次首尾相連,其改進在於: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中的至少一個與相鄰邊框之交界處分別形成一個向所述背光模組外框內部延伸的接觸部。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背光模組外框,其中,所述第一邊框與所述第三邊框相互平行,所述第二邊框與所述第四邊框相互平行且分別與所述第一邊框及所述第三邊框相互垂直。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背光模組外框,其中,所述背光模組外框採用橡膠製成。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背光模組外框,其中,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所述第四邊框為一體成型連接。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背光模組外框,其中,所述背光模組外框包括一個入光側以及一個與所述入光側相背的出光側,所述背光模組外框的出光側形成有向所述入光側凹陷的臺階部,所述接觸部相對所述臺階部向所述出光側凸出。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背光模組外框,其中,所述每一個接觸部包括一個與所述第一邊框平行的第一邊緣,一個與所述第二邊框平行的第二邊緣,以及一個連接所述第一邊緣以及所述第二邊緣的第三邊緣。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背光模組外框,其中,所述第一邊緣與所述第二邊緣具有相同的長度,且分別與所述第三邊緣呈相同的夾角。
[8] 一種背光模組,其包括一個背光模組外框,所述背光模組外框包括一個第一邊框,一個第二邊框,一個第三邊框以及一個第四邊框,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依次首尾相連,其改進在於: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中的至少一個與相鄰邊框之交界處分別形成一個向所述背光模組外框內部延伸的接觸部。
[9] 一種液晶面板,包括一個液晶板以及一個背光模組,所述液晶板包括一個玻璃基板,所述背光模組包括一個第一背光模組外框,所述玻璃基板與所述背光模組相互貼合,所述背光模組外框包括一個第一邊框,一個第二邊框,一個第三邊框以及一個第四邊框,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依次首尾相連,其改進在於:所述第一邊框,所述第二邊框,所述第三邊框以及所述第四邊框中的至少一個與相鄰邊框之交界處分別形成一個向所述背光模組外框內部延伸的接觸部,所述玻璃基板與所述背光模組外框相互貼合時首先接觸於所述接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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