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吸收性物品
专利摘要:
本發明係提供吸收高黏度經血後,使用者視覺上可認知表層薄片經血殘留少,使用者可得到安心感之吸收性物品。具有液體透過性之表層薄片、液體不透過性之底層薄片及前述液體透過性之表層薄片及液體不透過性之底層薄片間之吸收體之吸收性物品,於液體滴下試驗中,前述表層薄片係依據L*a*b*表色系,而且自前述表層薄片之肌膚接觸面所測定之具有37~80範圍之色差為特徵之吸收性物品。 公开号:TW201311220A 申请号:TW101114901 申请日:2012-04-26 公开日:2013-03-16 发明作者:Shinpei Komatsu;Yuuki Noda;Mitsuhiro Wada;Akira Hashino;Hideyuki Kinoshita;Masashi Nakashita;Ichiro Wada 申请人:Uni Charm Corp; IPC主号:A61F13-00
专利说明:
吸收性物品 本發明係關於吸收性物品。 吸收性物品,例如生理用衛生棉、衛生護墊等係依據長年累積的技術開發,基本性能提升,與以往比較,於吸收經血等之排泄物後,發生外漏等逐漸變少,現在更高機能化,例如要求具有近似內衣之著用感,即使吸收經血等之排泄物後,表層薄片舒爽等。尤其,月經時經血係包含子宮內膜等成份,其黏度高,要求即使吸收該黏度高之經血後,無發黏感,表層薄片舒爽等。另外,黏度高之經血於表層薄片上,大多殘留成塊狀,使用者多感到不快感。 例如專利文獻1係揭示一種吸收性物品,其為於表層薄片具有含皮膚軟化劑及不動化劑之乳液被覆。專利文獻1揭示的吸收性物品係為防止經血殘留於使用者的皮膚及毛髮,所以使用前述之乳液被覆。 專利文獻2係揭示含有於25℃為液體之至少1種第1種化合物及於25℃為固體之至少1種第2種化合物之乳液組成物之用以減低排泄物或經血對人類皮膚之附著之使用。專利文獻2係與專利文獻1同樣地以防止經血等殘留於使用者的皮膚及毛髮為目的。 專利文獻3係揭示於肌膚接觸面以外的部位,含有含選自糖烷基醚及糖脂肪酸酯所成群之1種或2種以上之界面活性劑之纖維素系親水性纖維之吸收性物品。專利文獻3係調查依據前述界面活性劑的作用,表層薄片上所供給的血液與第2層薄片及/或吸收體中之界面活性劑接觸,藉由該血液的黏度及表面張力變化,血液將更容易被拉進吸收體中,進而血液被改變成容易為高吸水性聚合物所吸收之性狀。專利文獻4及5亦揭示含前述界面活性劑之吸收性物品。 進而,專利文獻6係揭示使用含聚丙二醇材料之乳液組成物於至少部份表層薄片之外表面之吸收性物品。 [先前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特表2006-501022號 [專利文獻2]特表2010-526629號 [專利文獻3]特開2008-29830號 [專利文獻4]特開2008-237569號 [專利文獻5]特開2009-5767號 [專利文獻6]國際公開第2009/102837號 然而,專利文獻1及2中,為防止經血等殘留於使用者之皮膚及毛髮,只使用乳液被覆,最初專利文獻1及2並非使使用者視覺上認知經血移行至吸收體。 另外,專利文獻3~5係使用所謂的界面活性劑,嘗試改變高黏度經血的黏度及表面張力,加速液體的吸收速度者,但專利文獻3~5未考慮使使用者視覺上認知經血移行至吸收體,表層薄片表面的經血殘留少。 同樣地專利文獻6記載的吸收性物品未考量使使用者視覺上認知表層薄片表面經血殘留少。 因此,本揭示係以提供吸收高黏度經血後,使用者可視覺上認知表層薄片經血殘留少,使用者可得到安心感之吸收性物品為目的。 本發明者等為解決前述課題,努力進行檢討的結果,發現藉由具有液體透過性之表層薄片、液體不透過性之底層薄片及前述液體透過性之表層薄片及液體不透過性之底層薄片間之吸收體之吸收性物品,於液體滴下試驗中,前述表層薄片係依據L*a*b*表色系,而且自前述表層薄片之肌膚接觸面所測定之具有37~80範圍之色差為特徵之吸收性物品,可解決前述課題。 本發明揭示之吸收性物品係吸收高黏度經血後,使用者視覺上可認知表層薄片經血殘留少,使用者可得到安心感。用以實施發明之最佳型態 對於本發明揭示之吸收性物品,詳細地說明如下。 本發明揭示之吸收性物品之表層薄片,於規定的液體滴下試驗中,依據L*a*b*表色系,而且自前述表層薄片之肌膚接觸面所測定之具有約37~80範圍之色差。 本說明書中,液體滴下試驗係指以後述步驟所實施之試驗。[液體滴下試驗] (1)將試驗中使用之馬EDTA血,滴下3ml於白色基準版上,均勻地擴展後,測定CIE L*a*b*表色系之初期座標(L* 0,a* 0,b* 0)。 另外,馬EDTA血係可使用於65ml之馬靜脈血,添加0.5ml之12%EDTA.2K生理食鹽液者。 (2)於吸收性物品之表層薄片的中央部份,放置有開孔之壓克力板(200mm×100mm,125g,中央開孔40mm×10mm),由前述孔洞,將3ml之37±1℃之馬EDTA血,使用移液管滴下(第1次)。 (3)自第1次之馬EDTA血滴下結束1分鐘後,將3ml之37±1℃之馬EDTA血,自壓克力板孔洞,以移液管再次滴下(第2次)。 (4)自第2次之馬EDTA血滴下結束40秒後,以吸收性物品之表層薄片之中央部份為中心,測定CIE L*a*b*表色系之試驗後座標(L* 1,a* 1,b* 1)。 (5)依據下式算出色差(△E)。 △E={(L* 1-L* 0)2+(a* 1-a* 0)2+(b* 1-b* 0)2}0.5 (6)測定係進行5次,採用其平均值。 另外,前述測定法中,因為基準係馬EDTA血,所以色差(△E)愈大是指愈接近白色。 前述試驗係於20℃之恆溫室實施。 另外,CIE L*a*b*表色系之座標雖可藉由任意的測定機器進行測定,但作為測定機器,可舉例如KONICA MINOLTA公司製,色彩色差計CR-300。 另外,表層薄片的中央部份係指於表層薄片,吸收性物品的長邊方向的中央且吸收性物品寬邊方向的中央部份。 前述吸收性物品之表層薄片係於前述液體滴下試驗中,基於CIE L*a*b*表色系,而且自前述表層薄片之肌膚接觸面側所測定之具有約37~約80範圍,以約39~約77範圍為宜,接著以約42~約74範圍尤佳之色差。 若前述色差未達約37時,接近於馬EDTA血之紅色,經血自表層薄片的表面側(亦即皮膚接觸面)清楚可見,看起來吸收體未吸收經血,或看起來經血殘留於表層薄片表面,有難以得到視覺上安心感之趨勢。另一方面,前述色差若超過約80時,接近使用前表層薄片的顏色(通常是白色),基本上就難以分辨吸收經血,有難以得到吸收性物品吸收經血之視覺上安心感之趨勢。 依循本揭示實施型態之一之吸收性物品係表層薄片於規定的液體殘存試驗,依約0.00~約0.10之吸光度所表示之血色素量為宜。 前述液體殘留試驗中,表層薄片具有依約0.00~約0.10之吸光度所表示之血色素量係與吸收高黏度經血後,於表層薄片,尤其表層薄片表面的液體殘留少有關,使用者可於使用時感到舒適。另外,於前述液體殘留性試驗中,表層薄片具有依約0.00~約0.10之吸光度所表示之血色素量係與吸收高黏度經血後,於表層薄片,尤其表層薄片的表面的紅色程度少有關,使用者可視覺上認知表層薄片,尤其表層薄片的表面液體殘留少,使用者可得到使用時的安心感。 本說明書中,前述液體殘留試驗係指依後述步驟所實施之試驗。[液體殘留試驗之步驟] (1)將表層薄片,切成4cm×4cm大小的試料。 (2)將前述試料,放置於一對玻璃製過濾器(內面積:9.6cm2)的下方零件上,接著,於其上方放置上方零件,以專用的夾具固定一對玻璃製過濾器。 (3)將3ml之37±1℃之馬EDTA血,分成2次,滴下於過濾器內表層薄片之全體肌膚接觸面,靜置1分鐘。 (4)將試料自玻璃製過濾器取出,接著,將取出的試料浸漬於5ml的生理食鹽水,使血液成份移行至生理食鹽水。 (5)將部份血液成份移行的生理食鹽水,於室溫下,以約1900G離心分離10分鐘。 (6)採取200μl之離心分離後的生理食鹽水上清液於微量滴定盤(microtiter plate),測定於光路長度1.26cm及波長570nm之吸光度,由該值,藉由紅血球被破壞,預估溶出的血色素量。 (7)測定係進行5次,採用該平均值。 前述試驗係於20℃的恆溫室實施。 前述吸光度雖可以任意測定機器進行測定,但可舉例如Bio-Tek Instruments,Inc公司製,微量盤式分析儀(型號:EL808IU)。 本說明書中,馬EDTA血係指為防止凝固,添加乙二胺四乙酸之馬血液。 另外,測定波長570nm之吸光度係紅血球所含血色素之吸收波峰之一為約570nm,認為於該波長之吸光度高係意味著表層薄片殘留溶出的血色素量多,亦即意味著表層薄片液體殘留多,表層薄片染紅。 前述吸收性物品係於前述液體殘存性試驗中,表層薄片具有依約0.00~約0.10之吸光度所表示之血色素量為宜,以具有依約0.00~約0.09之吸光度所表示之血色素量尤佳,接著,以具有依約0.00~約0.08之吸光度所表示之血色素量更好。前述吸光度若超過約0.10時,使用時於表層薄片容易發生液體殘留,使用者於著用時有感到不快感之趨勢,另外,使用時,表層薄片表面容易經血染紅,使用者有視覺上感到不安感之趨勢。 前述液體殘留性試驗中,接著(1)~(4)之步驟,藉由實施後續的(5’)~(7’)之步驟,可評估每1g表層薄片的血球數。 (5’)將血液成份移行之生理食鹽水,於顯微鏡下觀察,使用血球計數板,計數血球數。 (6’)藉由將前述血球數除以試料最初質量,算出每1g表層薄片的血球數。 (7’)實驗係進行5次,採用其平均值。 前述試驗係於20℃之恆溫室實施。 於前述液體殘留性試驗,每1g表層薄片的血球數係以約0~約30×107個/g為宜,以約0~約20×107個/g尤佳,接著以約0~約10×107個/g最好。每1g前述表層薄片的血球數若超過約30×107個/g時,使用時表層薄片表面容易發生液體殘留,有使用者著用時感到不快感之趨勢,另外,使用時,表層薄片的表面容易經血染紅,使用者有視覺上感到不安感之趨勢。 前述吸收性物品之表層薄片係於液體滴下試驗中,依據L*a*b*表色系,而且自前述表層薄片之肌膚接觸面所測定之具有約37~約80範圍之色差,接著適宜的是藉由表層薄片於液體殘存性試驗,具有依約0.00~約0.10之吸光度所表示之血色素量與約0~約30×107個/g之血球數,吸收高黏度經血後,使用者可視覺上認知表層薄片上經血殘留少,使用者可得到安心感,但作為達成前述規定的色差、血色素量及血球數之手段之一,前述表層薄片可含具有約0.00~約0.35IOB及約45℃以下之融點之著色抑制劑。 另外,前述著色抑制劑係可具有於25℃時約0.00~約0.05g之水溶解度。 IOB(Inorganic Organic Balance)係表示親水性及親油性之平衡指標,本說明書係指依據小田等之後述式所算出的值。 IOB=無機性值/有機性值 前述無機性值及有機性值係依據藤田穆「有機化合物之預測與有機概念圖」化學領域(Vol.11,No.10(1957)p.719-725)所記載之有機概念圖。 依據藤田氏,將主要基之有機性值及無機性值,歸納於後述表1。 例如碳數14之十四烷酸及碳數12之十二烷醇之酯時,因為有機性值為520(CH2,20×26個),無機性值為60(-COOR,60×1個),所以IOB=0.12。 前述著色抑制劑中,IOB係以約0.00~約0.35為宜,以約0.00~約0.30尤佳,以約0.00~約0.25更好,接著以約0.00~約0.20最好。IOB愈低,有機性高,因為認為與血球之親和性變高。 本說明書中,「融點」係指於示差掃描熱量分析儀,以升溫速度10℃/分測定時之自固體狀變化成液狀時之吸熱波峰之峰頂溫度。前述融點係可使用例如島津製作所製之DSC-60型DSC測定裝置,以升溫速度10℃/分測定。 前述著色抑制劑係具有約45℃以下之融點為宜,接著,於室溫可為液體,或亦可為固體,亦即,融點可為約25℃以上,或為未達約25℃,接著例如可具有約-5℃、約-20℃等之融點。前述著色抑制劑之融點為約45℃以下為宜之證據如後述。 前述著色抑制劑係以該蒸氣壓低為宜。前述著色抑制劑之蒸氣壓係以1氣壓及於25℃約0.00~約0.01Pa為宜,以約0.000~約0.001Pa尤佳,接著以約0.0000~約0.0001Pa更好。前述吸收性物品,若考慮與人體接觸使用時,前述蒸氣壓係以1氣壓及於40℃約0.00~約0.01Pa為宜,以約0.000~約0.001Pa尤佳,接著以約0.0000~約0.0001Pa更好。因為若蒸氣壓高時,有保存中氣化,著色抑制劑的量減少,著用時之臭氣等之問題發生的情況。 另外,將著色抑制劑之融點,因應氣候、著用時間長度等,可區分使用。例如平均氣溫為10℃以下之地區,認為藉由採用具有10℃以下融點之著色抑制劑,即使經血排出後,因周圍溫度被冷卻時,著色抑制劑仍可於經血中迅速地溶解者。 另外,吸收性物品經長時間使用時,著色抑制劑的融點係以比45℃以下之範圍高者為宜。不易受汗、著用時的摩擦等影響,因為即使長期間著用,著色抑制劑難以移動。 是否具有0.00~0.05g之水溶解度係可藉由於25℃,於100g之去離子水中,添加0.05g之試料,靜置24小時,24小時後,因應需要而輕輕攪拌,試料是否溶解而判斷。 另外,本說明書係關於水溶解度,「溶解」係包含試料完全溶於去離子水,形成均勻的混合物的情形,及試料完全乳膠化的情形。另外,所謂「完全」係意味著去離子水未存在試料結塊。 該技術領域係改變血液的表面張力等,以迅速地吸收血液為目的,將表層薄片的表面,以界面活性劑進行被覆。然而,界面活性劑一般水溶解度高,所以經界面活性劑被覆之表層薄片係與血液中的親水性成份(血漿等)混合度佳,但不如說有幫助使血液殘留於表層薄片的趨勢。認為水溶解度低之著色抑制劑係與傳統已知的界面活性劑不同,不殘留血液於表層薄片,可使迅速地移行至吸收體。 本說明書中,於25℃,對100g的水之溶解度,有時僅稱為「水溶解度」。 前述著色抑制劑可具有約0.00g之水溶解度。因此,對前述著色抑制劑,水溶解度的下限約0.00g。 適合的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選自後述之(i)及(ii)、(i)烴、及(ii)具有選自(ii-1)烴部份、及(ii-2)前述烴部份之C-C單鍵間所插入之羰基(-CO-)及氧基(-O-)所成群之1個或多個相同或相異的基之化合物、以及此等任意組合所成群。 本說明書中,「烴」係意味著由碳與氫而成之化合物,可列舉鏈狀烴,例如鏈烷烴系烴(不含雙鍵及三鍵,亦稱為鏈烷)、鏈烯烴系烴(含1個雙鍵,亦稱為鏈烯)、乙炔系烴(含一個三鍵,亦為炔烴)、及含有2個以上選自雙鍵及三鍵所成群之鍵結的烴、以及環狀烴,例如芳香族烴、脂環式烴。 作為前述烴係以鏈狀烴及脂環式烴為宜,以鏈狀烴尤佳,以鏈烷烴系烴、鏈烯烴系烴、及含2個以上雙鍵的烴(未含三鍵)更佳,而且,鏈烷烴系烴最好。 前述鏈狀烴係含直鏈狀烴及支鏈狀烴。 前述(ii)之化合物,插入2個以上氧基(-O-)時,各氧基未鄰接,因此,前述(ii)之化合物係不含氧基連續之化合物(亦即過氧化物)。 更適宜的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選自後述之(i’)及(ii’)、(i’)烴、及(ii’)具有選自(ii’-1)烴部份、及(ii’-2)前述烴部份之C-C單鍵間所插入之羰鍵(-CO-)、酯鍵(-COO-)、碳酸鍵(-OCOO-)、及醚鍵(-O-)所成群之1個或多個相同或相異的鍵結之化合物、以及此等任意組合所成群。 前述(ii)之化合物中,插入2個以上相同或相異的鍵結時,亦即插入2個以上選自羰鍵(-CO-)、酯鍵(-COO-)、碳酸鍵(-OCOO-)、及醚鍵(-O-)所成群之鍵結時,各鍵結未鄰接。各鍵結間至少介在1個碳原子。 另外,前述著色抑制劑係以不具有羧基(-COOH)、羥基(-OH)等無機性值大的極性基為宜。IOB變大,因為與具有親水性有關。 進而,更適宜是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選自後述之(A)~(E)、(A)(A1)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羥基之化合物、及(A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羧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酯、(B)(B1)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羥基之化合物、及(B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羥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醚、(C)(C1)含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羧基之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及(C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羥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酯、(D)具有鏈狀烴部份、及選自前述烴部份之C-C單鍵間所插入之醚鍵(-O-)、羰鍵(-CO-)、酯鍵(-COO-)、及碳酸鍵(-OCOO-)所成群之1個鍵之化合物、及(E)鏈狀烴、以及此等任意組合所成群。 以下對(A)~(E),進行詳細地說明。[(A)(A1)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羥基之化合物、及(A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羧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酯] (A)(A1)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羥基之化合物、及(A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羧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酯(以下有時稱為「化合物(A)」)係指(A1)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羥基之化合物(以下有時稱為「化合物(A1)」)之羥基係以(A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羧基之化合物(以下有時稱為「化合物(A2)」)之完全被酯化之化合物。 作為化合物(A1),可列舉例如鏈狀烴四醇,例如鏈烷四醇,例如季戊四醇、鏈狀烴三醇,例如鏈烷三醇,例如甘油、及鏈狀烴二醇,例如鏈烷二醇,例如甘醇。作為化合物(A2),可列舉例如鏈狀烴部份的1個氫原子係以1個羧基(-COOH)所取代之化合物,例如脂肪酸。 作為化合物(A),可列舉例如(a1)鏈狀烴四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四酯、(a2)鏈狀烴三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三酯、(a3)鏈狀烴二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二酯。[(a1)鏈狀烴四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四酯] 作為(a1)鏈狀烴四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四酯,可舉例如後述式(1): (式中R1~R4分別為鏈狀烴) 所表示之季戊四醇與脂肪酸之四酯。 作為構成前述季戊四醇與脂肪酸之四酯之脂肪酸(R1COOH、R2COOH、R3COOH、及R4COOH),可列舉例如飽和脂肪酸,例如C2~C20之飽和脂肪酸,例如醋酸(C2)(C2係表示碳數,相當R1C、R2C、R3C或R4C之碳數,以下相同)、丙酸(C3)、丁酸(C4)及其異構物,例如2-甲基丙酸(C4)、戊酸(C5)及其異構物,例如2-甲基丁酸(C5)、2,2-二甲基丙酸(C5)、己酸(C6)、庚酸(C7)、辛酸(C8)及其異構物,例如2-乙基己酸(C8)、壬酸(C9)、癸酸(C10)、十二烷酸(C12)、十四烷酸(C14)、十六烷酸(C16)、十七烷酸(C17)、十八烷酸(C18)、二十烷酸(C20)等,以及此等之異構物(前述物除外)。 前述脂肪酸亦可為不飽和脂肪酸。作為前述不飽和脂肪酸,可列舉例如C3~C20之飽和脂肪酸,例如單不飽和脂肪酸,例如巴豆酸(C4)、肉豆蔲烯酸(C14)、棕櫚烯酸(C16)、油酸(C18)、反油酸(C18)、異油酸(C18)、鱈烯酸(C20)、二十碳烯酸(C20)等,二不飽和脂肪酸,例如亞油酸(C18)、二十碳二烯酸(C20)等,三不飽和脂肪酸,例如亞麻酸,例如α-亞麻酸(C18)及γ-亞麻酸(C18)、松子油酸(C18)、桐酸,例如α-桐酸(C18)及β-桐酸(C18)、二十碳三烯酸(Mead acid)(C20)、dihomo-γ-linolenic acid(C20)、二十碳三烯酸(C20)等,四不飽和脂肪酸,例如十八碳四烯酸(C20)、花生浸烯酸(C20)、二十碳四烯酸(C20)等,五不飽和脂肪酸,例如bosseopentaenoic acid(C18)、二十碳五烯酸(C20)等、以及此等之部份氫化物。 作為前述季戊四醇與脂肪酸之四酯,若考慮藉由氧化等而改性之可能性時,來自飽和脂肪酸之季戊四醇與脂肪酸之四酯,亦即季戊四醇與飽和脂肪酸之四酯為宜。 前述季戊四醇與飽和脂肪酸之四酯係構成季戊四醇與脂肪酸之四酯之脂肪酸之碳數合計,亦即,前述式(1)中R1C、R2C、R3C及R4C部份之碳數合計為30時,IOB將為34。因此,前述季戊四醇與飽和脂肪酸之四酯係前述碳數合計為約30以上時,滿足前述IOB為約0.00~約0.35之要件。 前述季戊四醇與飽和脂肪酸之四酯係可列舉例如季戊四醇與己酸(C6)、庚酸(C7)、辛酸(C8),例如2-乙基己酸(C8)、壬酸(C9)、癸酸(C10)及/或十二烷酸(C12)之四酯。 作為前述季戊四醇與飽和脂肪酸之四酯之市售品,可列舉UNISTER H-408BRS、H-2408BRS-22(混合品)(以上,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a2)鏈狀烴三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三酯] 作為(a2)鏈狀烴三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三酯,可舉例如後述式(2): (式中,R5~R7分別為鏈狀烴) 所表示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 作為構成前述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之脂肪酸(R5COOH、R6COOH及R7COOH),可舉例如「(a1)鏈狀烴四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四酯」中所列舉之脂肪酸,亦即飽和脂肪酸及不飽和脂肪酸,若考慮因氧化等而改性之可能性時,以來自飽和脂肪酸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亦即,甘油與飽和脂肪酸之三酯為宜。 前述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亦稱為三甘油酯,可舉例如甘油與辛酸(C8)之三酯、甘油與癸酸(C10)之三酯、甘油與十二烷酸(C12)之三酯、及甘油與2種或3種脂肪酸之三酯,以及此等之混合物。 作為前述甘油與2種以上脂肪酸之三酯,可舉例如甘油與辛酸(C8)及癸酸(C10)之三酯、甘油與辛酸(C8)、癸酸(C10)及十二烷酸(C12)之三酯、甘油與辛酸(C8)、癸酸(C10)、十二烷酸(C12)、十四烷酸(C14)、十六烷酸(C16)及十八烷酸(C18)之三酯等。 為使融點於約45℃以下,作為前述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係構成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之脂肪酸碳數合計,亦即,於式(2)中R5C、R6C、及R7C部份之碳數合計為約40以下為宜。 另外,前述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係構成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之脂肪酸之碳數合計,亦即,前述式(2)中R5C、R6C及R7C部份之碳數合計為23時,IOB將為0.35。因此,前述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係脂肪酸之碳數合計為約23以上時,滿足IOB約0.00~約0.35之要件。 前述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係所謂的脂肪,為構成人體的成份,所以就安全性觀點上係適宜的。 作為前述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之市售品,可列舉三椰油脂肪酸甘油酯、NA36、PANACET 800、PANACET 800B及PANACET 810S、及三C2L油脂肪酸甘油酯及三CL油脂肪酸甘油酯(以上,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等。[(a3)鏈狀烴二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二酯] 作為(a3)鏈狀烴二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二酯,可列舉例如C2~C6之鏈狀烴二醇,例如C2~C6之甘醇,例如乙二醇、丙二醇、丁二醇、戊二醇或己二醇與脂肪酸之二酯。 具體上,作為前述鏈狀烴二醇與脂肪酸之二酯,可舉例如後述式(3):R8COOCkH2kOCOR9 (3) (式中,k係2~6的整數,接著,R8及R9分別為鏈狀烴) 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二酯。 前述甘醇與脂肪酸之二酯中,作為可酯化之脂肪酸(式(3)中,相當於R8COOH及R9COOH),可舉例如[(a1)鏈狀烴四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四酯]中所列舉之脂肪酸,亦即飽和脂肪酸及不飽和脂肪酸,若考慮因氧化等而改性之可能性時,以飽和脂肪酸為宜。 式(3)所表示之丁二醇(k=4)與脂肪酸之二酯係R8C及R9C部份之碳數合計為14時,IOB將為0.33。因此,式(3)所表示之丁二醇(k=4)與脂肪酸之二酯係前述碳數合計為約14以上時,滿足IOB約0.00~約0.35之要件。 作為前述甘醇與脂肪酸之二酯,若考慮因氧化等而改性之可能性時,以來自飽和脂肪酸之甘醇與脂肪酸之二酯,亦即,甘醇與飽和脂肪酸之二酯為宜。 另外,作為前述甘醇與脂肪酸之二酯,為使IOB變小,更為疏水性,以來自碳數大之甘醇之甘醇與脂肪酸之二酯,例如來自丁二醇、戊二醇或己二醇之甘醇與脂肪酸之二酯為宜。 作為前述甘醇與脂肪酸之二酯之市售品,可舉例如UNISTER H-208BRS(以上,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B)(B1)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羥基之化合物、及(B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羥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醚] (B)(B1)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羥基之化合物、及(B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羥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醚(以下有時稱為「化合物(B)」)係意味著(B1)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羥基之化合物(以下有時稱為「化合物(B1)」)之羥基係以(B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羥基之化合物(以下有時稱為「化合物(B2)」)完全被醚化之化合物。 作為化合物(B1),可列舉作為「化合物(A1)」所列舉者,例如季戊四醇、甘油及甘醇。 作為化合物(B2),可舉例如鏈狀烴部份之1個氫原子係以1個羥基(-OH)所取代之化合物,例如脂肪族一元醇、例如飽和脂肪族一元醇及不飽和脂肪族一元醇。 作為飽和脂肪族一元醇,可列舉例如C1~C20之飽和脂肪族一元醇,例如甲醇(C1)(C1係表示碳數,以下相同)、乙醇(C2)、丙醇(C3)、異丙醇(C3)、正丁醇(C4)、仲丁醇(C4)、叔丁醇(C4)、戊醇(C5)、己醇(C6)、庚醇(C7)、辛醇(C8)、2-乙基己醇(C8)、壬醇(C9)、癸醇(C10)、十二烷醇(C12)、十四烷醇(C14)、十六烷醇(C16)、十七烷醇(C17)、十八烷醇(C18)、及二十烷酸(C20)、以及此等未列舉之異構物。 作為前述不飽和一元醇,將前述飽和脂肪族一元醇之一個C-C單鍵,以C=C雙鍵取代者,可舉例如油醇,例如由新日本理化股份有限公司以RIKACOL系列及UNJECOL系列之名稱所市售者。 作為化合物(B),可舉例如(b1)鏈狀烴四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四醚、(b2)鏈狀烴三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三醚、及(b3)鏈狀烴二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二醚。 作為(b1)鏈狀烴四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四醚,可舉例如後述式(4): (式中,R10~R13分別為鏈狀烴)。 所表示之季戊四醇與脂肪族一元醇之四醚。 (b2)鏈狀烴三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三醚,可舉例如後述式(5): (式中,R14~R16分別為鏈狀烴)。 所表示之甘油與脂肪族一元醇之三醚。 作為(b3)鏈狀烴二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二醚,可舉例如後述式(6):R17OCnH2nOR18 (6) (式中,n係2~6之整數,接著R17及R18分別為鏈狀烴) 所表示之甘醇與脂肪族一元醇之二醚。 前述季戊四醇與脂肪族一元醇之四醚係構成季戊四醇與脂肪族一元醇之四醚之脂肪族一元醇之碳數合計,亦即,前述式(4)中R10、R11、R12及R13部份之碳數合計為7時,IOB將為0.33。因此,前述季戊四醇與脂肪酸一元醇之四醚係脂肪酸一元醇之碳數合計為約7以上時,滿足IOB約0.00~約0.35之要件。 另外,前述甘油與脂肪族一元醇之三醚係構成甘油與脂肪族一元醇之三醚之脂肪族一元醇之碳數合計,亦即,式(5)中R14、R15及R16部份之碳數合計為6時,IOB將為0.33。因此,前述甘油與脂肪酸一元醇之三醚係脂肪酸一元醇之碳數合計為約6以上時,滿足IOB約0.00~約0.35之要件。 式(6)所示之丁二醇(n=4)與脂肪族一元醇之二醚係R17及R18部份之碳數合計為2時,IOB將為0.33。因此,式(6)所示之丁二醇(n=4)與脂肪族一元醇之二醚係脂肪酸一元醇之碳數合計為2以上時,滿足IOB約0.00~約0.35之要件。 另外,關於前述計算,未考量雙鍵、三鍵、異支鏈及第三支鏈之影響。[(C)(C1)含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羧基之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及(C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羥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酯] (C)(C1)含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羧基之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及(C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羥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酯(以下有時稱為「化合物(C)」)係意味著(C1)含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羧基之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以下有時稱為「化合物(C1)」)之羧基係以(C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羥基之化合物(以下有時稱為「化合物(C2)」)完全被酯化之化合物。 作為化合物(C1)係可列舉例如具有2~4個羧基之鏈狀烴羧酸,例如鏈狀烴二羧酸,例如鏈烷二羧酸,例如乙二酸、丙二酸、丁二酸、戊二酸、己二酸、庚二酸、辛二酸、壬二酸及癸二酸、鏈狀烴三羧酸,例如鏈烷三羧酸,例如丙三酸、丁三酸、戊三酸、己三酸、庚三酸、辛三酸、壬三酸及癸三酸、以及鏈狀烴四羧酸,例如鏈烷四羧酸,例如丁四酸、戊四酸、己四酸、庚四酸、辛四酸、壬四酸及癸四酸。 另外,化合物(C1)係具有2~4個羧基之鏈狀烴烷氧酸,包含例如O-乙醯檸檬酸、及具有2~4個羧基之鏈狀烴含氧酸。 作為化合物(C2)係可列舉「化合物(B2)」中所列舉者,例如脂肪族一元醇。 作為化合物(C),可列舉(c1)具有4個羧基之鏈狀烴四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四酯、(c2)具有3個羧基之鏈狀烴三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三酯、(c3)具有2個羧基之鏈狀烴二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二酯。 作為化合物(C)之例,可列舉己二酸二辛酯、O-乙醯檸檬酸三丁酯等,而且已市售。[(D)具有鏈狀烴部份、及選自前述烴部份之C-C單鍵間所插入之醚鍵(-O-)、羰鍵(-CO-)、酯鍵(-COO-)、及碳酸鍵(-OCOO-)所成群之1個鍵之化合物] 作為(D)具有鏈狀烴部份、及選自前述烴部份之C-C單鍵間所插入之醚鍵(-O-)、羰鍵(-CO-)、酯鍵(-COO-)、及碳酸鍵(-OCOO-)所成群之1個鍵之化合物(以下有時稱為「化合物(D)」),可列舉(d1)脂肪族一元醇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醚、(d2)二烷基酮、(d3)脂肪酸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酯、(d4)二烷基碳酸酯。[(d1)脂肪族一元醇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醚] 作為(d1)脂肪族一元醇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醚,可舉例如具有後述式(7):R19OR20 (7) (式中,R19及R20分別為鏈狀烴) 之化合物。 作為構成前述醚之脂肪族一元醇(式(7)中,相當於R19OH及R20OH),可舉例如「化合物(B2)」中所列舉之脂肪族一元醇。 脂肪族一元醇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醚係構成該醚之脂肪族一元醇之碳數合計,亦即,前述式(7)中R19及R20部份之碳數合計為3時,IOB將為0.33,所以該碳數合計若為約3以上時,滿足IOB約0~約0.35之要件。然而,前述碳數合計為6程度,水溶解度高,約2g,就蒸氣壓之觀點亦有問題。滿足水溶解度為約0.00~約0.05g之要件,前述碳數合計以約8以上為宜。[(d2)二烷基酮] 作為(d2)二烷基酮,可列舉具有後述式(8):R21COR22 (8) (式中,R21及R22分別為鏈狀烴) 之化合物。 前述二烷基酮,R21及R22之碳數合計為9時,IOB將為0.33,所以該碳數合計若為約9以上時,滿足IOB約0.00~約0.35之要件。因此,二烷基酮係以前述碳數合計為約9以上為宜。 前述二烷基酮係除了市售以外,可以已知方法,例如將仲醇,以丁酸等氧化而可得。[(d3)脂肪酸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酯] 作為(d3)脂肪酸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酯,可舉例如具有後述式(9):R23COOR24 (9) (式中,R23及R24分別為鏈狀烴) 之化合物。 構成前述酯之脂肪酸(式(9)中,相當於R23COOH),可舉例如「(a1)鏈狀烴四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四酯」中所列舉之脂肪酸,亦即飽和脂肪酸或不飽和脂肪酸,若考慮藉由氧化等而改性之可能性時,以飽和脂肪酸為宜。作為構成前述酯之脂肪族一元醇(式(9)中,相當於R24OH),可舉例如「化合物(B2)」中所列舉之脂肪族一元醇。 另外,前述脂肪酸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酯係脂肪酸與脂肪族一元醇之碳數合計,亦即,式(9)中R23C及R24部份之碳數合計為9時,IOB將為0.33。因此,前述脂肪酸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酯係R23C及R24部份之碳數合計為約9以上時,滿足IOB為約0.00~約0.35之要件。 作為前述脂肪酸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酯之例,可舉例如十二烷酸(C12)與十二烷醇(C12)之酯、十四烷酸(C14)與十二烷醇(C12)之酯等,作為前述脂肪酸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酯之市售物,可舉例如ELECTORE WE20、及ELECTORE WE40(以上,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d4)二烷基碳酸酯] 作為前述(d4)二烷基碳酸酯,可舉例如具有後述式(10):R25OC(=O)OR26 (10) (式中,R25及R26分別為烷基) 之化合物。 前述二烷基碳酸酯,R25及R26之碳數合計為11時,IOB將為0.33,所以R25及R26之碳數合計約11以上時,滿足IOB為約0.00~約0.35之要件。 前述二烷基碳酸酯係除了市售以外,可藉由光氣與醇之反應、氯化甲酸酯與醇或醇鹽之反應、及碳酸銀與烷基碘之反應而合成。[(E)鏈狀烴] 前述鏈狀烴係因為前述無機性值為0,所以IOB為0.00,接著水溶解度約0g。作為前述鏈狀烴,可列舉例如(e1)鏈烷,例如直鏈鏈烷及支鏈鏈烷,例如直鏈鏈烷時,大約碳數若為22以下時,融點約成45℃以下。另外,若考慮蒸氣壓時,大約以碳數13以上為宜。支鏈鏈烷時,因為比直鏈鏈烷於相同碳數時,融點高,所以亦可包含碳數22以上者。 作為前述鏈狀烴之市售品,可舉例如PARLEAM 6(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前述著色抑制劑之融點若為約45℃以下時,不論常溫(25℃)為液體或固體,與約30~約40℃之體液接觸時液化(或為液體),認為容易溶解於體液。 進而,IOB約0.00~約0.35之著色抑制劑係與紅血球親和性高,可保護紅血球膜,所以認為紅血球難以被破壞。 作為前述液透過性之表層薄片,可採用於該技術領域通常所使用者,並無特別限制,例如具有透過液體之構造之薄片狀材料,可舉例如開孔薄膜、織布、不織布等。作為前述構成織布及不織布之纖維,可列舉天然纖維及化學纖維,作為天然纖維,可舉例如粉碎紙漿、棉花等之纖維素,作為化學纖維,可舉例如螺縈、原纖螺縈等之再生纖維素、醋酸酯、三醋酸酯等之半合成纖維素、熱可塑性化學纖維,以及施以親水化處理之熱可塑性疏水性化學纖維。 作為前述熱可塑性疏水性化學纖維,可舉例如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ET)等之單纖維、PE及PP之接枝聚合物而成之纖維。 作為前述之液體不透過性底層薄片係可列舉含PE、PP等之薄膜、具有透氣性之樹脂薄膜、於spunbond或spunlace等之不織布上接合具有透氣性之樹脂薄膜者、SMS等之多層不織布等。若考慮吸收性物品之柔軟性時,以例如坪量約15~約30g/m2之低密度聚乙烯(LDPE)為宜。 依據本揭示之實施型態之一之吸收性物品係可於液體透過性之表層薄片及吸收體間含第二層薄片。作為前述第二層薄片係可列舉與液體透過性表層薄片相同之例。 作為前述吸收體之第1例,可列舉吸收核係以核膜被覆者。 作為前述吸收核之構成要素,可列舉例如親水性纖維,例如粉碎紙漿、棉花等之纖維素,螺縈、原纖螺縈等之再生纖維素、醋酸酯、三醋酸酯等之半合成纖維素、粒子狀聚合物、纖維狀聚合物、熱可塑性疏水性化學纖維、及經親水化處理之熱可塑性疏水性化學纖維、以及此等之組合等。另外,作為前述吸收核之構成要素,可列舉高吸收性聚合物,例如丙烯酸鈉共聚物等之粒狀物。 作為前述核膜,只要具有液體透過性且高分子吸收體不透過之防禦性之物,並無特別限制,可舉例如織布、不織布等。作為前述織布及不織布係可列舉天然纖維、化學纖維、薄織物等。 作為前述吸收體之第2例係可列舉吸收薄片或聚合物薄片所形成者,該厚度係以約0.3~約5.0mm為宜。作為前述吸收薄片及聚合物薄片,只要通常於生理用衛生棉等之吸收性物品所使用者即可使用,並無特別限制。 前述吸收性物品中,液體透過性之表層薄片含著色抑制劑時,前述表層薄片係以於肌膚接觸面含前前述著色抑制劑為宜,接著,於表層薄片之內部及/或表層薄片之吸收體側之面上,可再含著色抑制劑。藉由表層薄片之肌膚接觸面存在著色抑制劑,經血將難以殘留在表層薄片之肌膚接觸面。另外,表層薄片之內部及/或吸收體側之面上存在著色抑制劑,著用中之發汗、著用時間之長時間化等時,著色抑制劑不容易脫落,將容易持續著色抑制劑之效果。 另外,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關於表層薄片之平面方向,可存在於表層薄片之全面、陰道口附近之中心區域等之任意地點。 另外,液體透過性之表層薄片係由不織布或織布所形成時,前述著色抑制劑係以不阻塞不織布或織布之纖維間空隙為宜,前述著色抑制劑係例如於不織布之纖維表面,可以液滴狀或粒子狀附著,或覆著於纖維表面。另一方面,液體透過性之表層薄片由開孔薄膜所形成時,前述著色抑制劑係以不阻塞開孔薄膜為宜,前述著色抑制劑係例如可於開孔薄膜表面,以液滴狀或粒子狀附著。因為前述著色抑制劑若阻塞不織布或織布之纖維間空隙或開孔薄膜之開孔時,將阻礙吸收的液體移行至吸收體。 另外,為使前述著色抑制劑迅速地移行至吸收的體液,以其表面積大為宜,以液滴狀或粒子狀存在之著色抑制劑粒徑小,所以適宜。 另外,吸收性物品具有第二層薄片之實施型態係該第二層薄片亦可含著色抑制劑。另外,依據本揭示之實施型態之一之吸收性物品,吸收體亦可含著色抑制劑。 前述吸收性物品中,表層薄片係將前述著色抑制劑,以含有坪量範圍約1~約30g/m2為宜,以約2~約20g/m2尤佳,接著以約3~約10g/m2之更好。著色抑制劑之坪量若低於約1g/m2時,著色抑制劑效果將有不充份的趨勢,接著著色抑制劑之坪量過多時,著用中發黏感將有增加的趨勢。 前述著色抑制劑之塗佈方法並無特別限制者,因應需要被加熱,可由例如非接觸式之塗佈機,例如藉由旋轉塗佈機、淋幕式塗佈機、噴霧式塗佈機、浸漬式塗佈機等之接觸式塗佈機等所塗佈。就液滴狀或粒子狀之著色抑制劑整體均勻分散點上,及對資材造成損害之觀點,以非接觸式塗佈機為宜。另外,前述著色抑制劑於室溫下為液體時係直接,或為降低黏度而加熱,接著於室溫為固體時,例如可加熱成融點+20℃而使液化,藉由控制縫口HMA鎗而被塗佈。藉由提高控制綘口HMA鎗之氣壓,可塗佈微粒子狀著色抑制劑。 前述著色抑制劑係可被塗佈於表層薄片之素材,例如製造不織布時,或亦可於製造吸收性物品之製造線被塗佈。就抑制設備投資之觀點係於製造吸收性物品之製造線中,以塗佈著色抑制劑為宜,為抑制著色抑制劑脫落、線污染,於製造線之下游步驟,具體上,密封製品於個別包裝之前,塗佈著色抑制劑為宜。 塗佈著色抑制劑之資材,例如表層薄片係由合成樹脂而成之不織布、開孔薄膜時,此等係藉由親水劑所被覆、或混合,經親水化處理為宜。原本的資材具有親水性時,接著因塗抹具有約0.00~約0.35之IOB,有機性高且親油性之著色抑制劑,親油性區域及親水性區域將分散著共存。依此認為對親水性成份(血漿等)與親油性成份(血球等)而成之經血,可發揮一定的效果。 前述著色抑制劑係以具有約2,000以下之重量平均分子量為宜,接著以具有約1,000以下之重量平均分子量尤佳。若重量平均分子量變高時,因為將難以降低著色抑制劑之黏度至適合塗抹之黏度,發生必須以溶劑稀釋的情況。另外,若重量平均分子量變大時,因為著色抑制劑產生黏性,給予使用者不快感。 前述吸收性物品係以吸收血液為目的之吸收性物品,適合例如生理用衛生棉、衛生護墊等。 另外,本揭示之吸收性物品係與傳統已知之含護膚組成物、乳液組成物等之吸收性物品不同,不需要軟化劑、固定化劑等成份,以著色抑制劑單體,可適用於表層薄片。實施例 以下係舉例說明本揭示,但本揭示並非局限於此等例者。 實驗所使用之著色抑制劑係如下所示。 [(a1)鏈狀烴四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四酯] .UNISTER H-408BRS,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四2-乙基己酸季戊四醇酯 .UNISTER H-2408BRS-22,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四2-乙基己酸季戊四醇酯與二2-乙基己酸新戊二醇酯混合物(58:42,重量比) [(a2)鏈狀烴三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三酯] .Cetiol SB45DEO,Cognis Japan股份有限公司製 脂肪酸係油酸或硬脂酸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 .SOY42,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含重量比約0.2:11:88:0.8之C14脂肪酸:C16脂肪酸:C18脂肪酸:C20脂肪酸(含飽和脂肪酸及不飽和脂肪酸雙方)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 .三C2L油脂肪酸甘油酯,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含重量比約37:7:56之C8脂肪酸:C10脂肪酸:C12脂肪酸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 .三CL油脂肪酸甘油酯,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含重量比約44:56之C8脂肪酸:C12脂肪酸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 .PANACET 810s,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含重量比約85:15之C8脂肪酸:C10脂肪酸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 .PANACET 800,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全部脂肪酸為辛酸(C8)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 .PANACET 800B,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全部脂肪酸為2-乙基己酸(C8)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 .NA36,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含重量比約5:92:3之C16脂肪酸:C18脂肪酸:C20脂肪酸(含飽和脂肪酸及不飽和脂肪酸雙方)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 .三椰油脂肪酸甘油酯,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含重量比約4:8:60:25:3之C8脂肪酸:C10脂肪酸:C12脂肪酸:C14脂肪酸:C16脂肪酸(含飽和脂肪酸及不飽和脂肪酸雙方)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 [(a3)鏈狀烴二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二酯] .UNISTER H-208BRS,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二2-乙基己酸新戊二醇酯 [(c3)具有2個羧基之鏈狀烴二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二酯] .己二酸二辛酯,和光純藥工業製 [(d3)脂肪酸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酯] .ELECTORE WE20,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十二烷酸(C12)與十二烷醇(C12)之酯 .ELECTORE WE40,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十二烷酸(C14)與十二烷醇(C12)之酯 [(e1)鏈烷] .PARLEAM 6,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藉由將流動異構鏈烷烴、異丁烯及正丁烯共聚合,接著加成氫所產生的支鏈烴,聚合度:約5~約10 [其他] .NA50,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加成氫於NA36,降低來自原料不飽和脂肪酸之雙鍵比率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三酯 .辛酸二甘油酯,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脂肪酸為辛酸之甘油與脂肪酸之二酯 .(辛酸/癸酸)單甘油酯,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含重量比約85:15之辛酸(C8)及癸酸(C10)之甘油與脂肪酸之單酯 .Monomuls 90-L2月桂酸單甘油酯,Cognis Japan股份有限公司製 .UNIOX HC60,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聚氧乙烯硬化萞麻油 .WILBRIDE s753,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聚氧丁烯甘油酯 .檸檬酸三丁酯,東京化成工業製 .檸檬酸異丙酯,東京化成工業製 .compol BL,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丁二醇之十二酸(C12)單酯 .compol BS,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丁二醇之十八酸(C18)單酯 .UNIOL D-400(UNIOL皆為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重量平均分子量約400之聚丙二醇 .UNIOL D-1000 重量平均分子量約1,000之聚丙二醇 .UNIOL D-1200 重量平均分子量約1,200之聚丙二醇 .UNIOL D-3000 重量平均分子量約3,000之聚丙二醇 .UNIOL D-4000 重量平均分子量約4,000之聚丙二醇 .UNIOL PB500 重量平均分子量約500之聚丁二醇 .UNIOL PB700 重量平均分子量約700之聚丁二醇 .UNIOL PB1000R 重量平均分子量約1000之聚丁二醇 .WILBRIDE cp9,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兩末端之OH基係由十六烷酸(C16)所酯化之重量平均分子量約1,100之聚丁二醇 .UNILUB MS-70K,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聚丙二醇之硬酯基醚,約15個重複單位 .PEG1500,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重量平均分子量約1,500~約1,600之聚丁二醇 .凡士林,Cognis Japan股份有限公司製 來自石油的烴,半固體 .Nonion S-6,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聚氧乙烯單硬脂酸酯,約7個重複單位,重量平均分子量:約600 .UNIOL TG-330,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聚丙二醇之甘油醚,約6個重複單位,重量平均分子量:約330 .UNIOL TG-1000,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聚丙二醇之甘油醚,約16個重複單位,重量平均分子量:約1000 .UNILUB DGP-700,日油股份有限公司製 聚丙二醇之甘油醚,約9個重複單位,重量平均分子量:約700 [製造例1] 準備市售的生理用衛生棉。該生理用衛生棉係以經親水劑處理之透氣不織布(聚酯及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而成之複合纖維,坪量:35g/m2)所形成之表層薄片、及透氣不織布(聚酯及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而成之複合纖維,坪量:30g/m2)所形成之第二層薄片、及含紙漿(坪量:150~450g/m2,愈中央部份愈多)、丙烯酸系高吸收聚合物(坪量:15g/m2)及作為核膜之薄織物之吸收體、經撥水劑處理之側面薄片及由聚乙烯薄膜而成之底層薄片所形成。 將前述生理用衛生棉之表層薄片之肌膚接觸面,以H-408BRS塗佈。具體上,藉由將H-408BRS,使用控制縫口HMA鎗微粒化,於表層之肌膚接觸面之全面,塗佈成坪量約成5 g/m2,形成生理用衛生棉No.1-1。 [製造例2~6] 除了改變H-408BRS成表2所示之化合物,加溫融點為37℃之三C2L油脂肪酸甘油酯及WE40至約57℃以外,與製造例1同樣地操作,形成生理用衛生棉No.1-2~1-6。 [比較製造例1~7] 除了改變H-408BRS成表2所示之化合物,因應需要,加溫至融點約+20℃,進行塗佈以外,與製造例1同樣地操作,形成生理用衛生棉No.1-7~1-13。 [比較製造例9] 將製造例1所使用之未處理之市售生理用衛生棉,作為生理用衛生棉No.1-14使用。 [例1] 關於生理用衛生棉No.1-1~1-14,依據本說明書記載之方法,進行液體殘留性試驗及液體滴下試驗。前述液體殘留性試驗中吸光度係使用Bio-Tek Instruments,Inc公司製,微量盤式分析儀(型號:EL808IU)進行測定,接著,前述液體滴下試驗中之色差係使用KONICA MINOLTA公司製,色彩色差計CR-300進行測定。吸光度、色差、及每1g表層薄片之血球數如表2所示。 另外,馬EDTA血係使用於65ml之馬靜脈血,添加0.5ml之12%EDTA.2K生理食鹽液者。 前述液體殘留性試驗中,第2次之馬EDTA血滴下結束40秒後之生理用衛生棉N0.1-1、1-2、1-4、1-5及1-6之圖像分別如圖1~圖5所示。另外,同樣地生理用衛生棉N0.1-7、1-9、1-10、1-11及1-14之圖像分別如圖6~圖10所示。 接著,關於生理用衛生棉N0.1-1~1-14,測定再濕潤率及吸收體移行速度。 再濕潤率係於本說明書所記載之液體滴下試驗中,實施(1)及(2)之步驟,接著立即卸下前述壓克力板,於滴下馬EDTA血的地方,放置10張預先測定質量的濾紙(50mm×35mm),於其上放置重物,使壓力成為30g/cm2,於1分鐘後,取出濾紙,測定含馬EDTA血濾紙之質量,依據後述式算出。 再濕潤率(%)=100×(試驗後之濾紙質量-最初濾紙質量)/6 另外,吸收體移行速度係依據本說明書所記載之液體滴下試驗中,實施(1)及(2)之步驟,(2)之步驟後,測量馬EDTA血自表層薄片移行至吸收體之時間而評估的。 將再濕潤率及吸收體移行速度之結果,合併表示於表2。 另外,將表2所示之化合物之IOB、融點及水溶解度之數據,合併表示於表2。 另外,水溶解度雖依據前述方法進行測定,但於100g之去鹽水中,添加20.0g,24小時後溶解之試料係評估為「20g<」。 另外,關於融點,「<45」係意味著融點未達45℃。 自表2可知生理用衛生棉N0.1-1~1-N0.6之再濕潤率及吸收體移行速度係比生理用衛生棉N0.1-14佳。 接著,色差△E係於37~80之範圍內之生理用衛生棉N0.1-1、1-2、1-4、1-5及1-6,以及自圖1~5,可視覺上認知馬EDTA血幾乎未殘留於表層薄片,及吸收體吸收馬EDTA血。 因此,色差△E係於37~80之範圍內之生理用衛生棉N0.1-1~1-6係再濕潤率及吸收體移行速度佳,並且吸收高黏度經血時,因為使用者可視覺上認知經血迅速地移行至吸收體,表層薄片之經血殘留少,認為使用者可得到安心感者。 另外,Monomuls 90-L12月桂酸單甘油酯係測定血球數時,確認大量的血球被破壞的斷片。此符合血球數雖少時,吸光度高(血色素量)之結果者。 其次,要求多數志願試驗者著用生理用衛生棉N0.1-1~1-14時,得到生理用衛生棉N0.1-1~1-6與生理用衛生棉N0.1-7~1-14比較,因為可視覺上判斷表層薄片之表面上不殘留經血,且經血移行至吸收體,所以可得到安心感之回答。另外,得到生理用衛生棉N0.1-1~1-6係比生理用衛生棉N0.1-14,經血吸收性佳,吸收經血後亦舒爽感佳之回答。 [例2] 將表3所示之各種化合物,以與製造例1相同的步驟塗佈,評估再濕潤率及吸收體移行速度。另外,將前述吸收體移行速度試驗後之表層薄片之肌膚接觸面之白色程度,依據後述基準,以目視評估。 ◎:血液紅色幾乎未殘留,無法區分血液存在的地方與未存在的地方 ○:血液紅色雖些許殘留,但難以區分血液存在的地方與未存在的地方 △:血液紅色些許殘留,但可明白血液存在的地點 ×:血液紅色原原本本地殘留著。 合併結果如後述表3表示。 本揭示係關於後述之J1~J12。 [J1] 具有液體透過性之表層薄片、液體不透過性之底層薄片及前述液體透過性之表層薄片及液體不透過性底層薄片間之吸收體之吸收性物品,於液體滴下試驗中,前述表層薄片係依據L*a*b*表色系,而且自前述表層薄片之肌膚接觸面所測定之具有37~80範圍之色差為特徵之前述吸收性物品。 [J2] 前述表層薄片於液體殘存性試驗,具有依0.00~0.10之吸光度所表示之血色素量與0~30×107個/g之血球數之J1記載之吸收性物品。 [J3] 前述表層薄片係含具有0.00~0.35之IOB且45℃以下融點之著色抑制劑之J1或J2記載之吸收性物品。 [J4] 前述著色抑制劑係對100g的25℃水,更具有0.00~0.05g之水溶解度之J3記載之吸收性物品。 [J5] 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選自後述之(i)及(ii)、(i)烴、及(ii)具有選自(ii-1)烴部份、及(ii-2)前述烴部份之C-C單鍵間所插入之羰基(-CO-)及氧基(-O-)所成群之1個或多個相同或相異的基之化合物、以及此等任意組合所成群,在此,(ii)之化合物中,插入2個以上的氧基時,各氧基未鄰接之J3或J4記載之吸收性物品。 [J6] 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選自後述之(i’)及(ii’)、(i’)烴、及(ii’)具有選自(ii’-1)烴部份、及(ii’-2)前述烴部份之C-C單鍵間所插入之羰鍵(-CO-)、酯鍵(-COO-)、碳酸鍵(-OCOO-)、及醚鍵(-O-)所成群之1個或多個相同或相異的鍵結之化合物、以及此等任意組合所成群,在此,(ii’)之化合物中,插入2個以上相同或相異的鍵結時,各鍵結未鄰接之J3~J5中任一項記載之吸收性物品。 [J7] 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選自後述之(A)~(E)、(A)(A1)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羥基之化合物、及(A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羧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酯、(B)(B1)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羥基之化合物、及(B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中1個羥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醚、(C)(C1)含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羧基之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及(C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羥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酯、(D)具有鏈狀烴部份、及選自前述烴部份之C-C單鍵間所插入之醚鍵(-O-)、羰鍵(-CO-)、酯鍵(-COO-)、及碳酸鍵(-OCOO-)所成群之1個鍵之化合物、及(E)鏈狀烴、以及此等任意組合所成群之J3~J6中任一項記載之吸收性物品。 [J8] 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選自(a1)鏈狀烴四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四酯、(a2)鏈狀烴三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三酯、(a3)鏈狀烴二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二酯、(b1)鏈狀烴四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四醚、(b2)鏈狀烴三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三醚、(b3)鏈狀烴二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二醚、(c1)具有4個羧基之鏈狀烴四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四酯、(c2)具有3個羧基之鏈狀烴三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三酯、(c3)具有2個羧基之鏈狀烴二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二酯、(d1)脂肪族一元醇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醚、(d2)二烷基酮、(d3)脂肪酸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醚、(d4)二烷基碳酸酯、及(e1)鏈烷、以及此等任意組合所成群之J3~J7中任一項記載之吸收性物品。 [J9] 前述著色抑制劑於1氣壓及40℃時,具有0.00~0.01Pa之蒸氣壓之J3~J8中任一項記載之吸收性物品。 [J10] 前述著色抑制劑係具有2,000以下重量平均分子量之J3~J9中任一項記載之吸收性物品。 [J11] 前述表層薄片係由不織布或織布所形成,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附著於前述不織布或織布之纖維表面之J3~J10中任一項記載之吸收性物品。 [J12] 生理用衛生棉或衛生護墊之J1~J11中任一項記載之吸收性物品。 [圖1]圖1係第2次馬EDTA血之滴下結束40秒後之生理用衛生棉No.1之影像。 [圖2]圖2係於相同條件下,生理用衛生棉No.1-2之影像。 [圖3]圖3係於相同條件下,生理用衛生棉No.1-4之影像。 [圖4]圖4係於相同條件下,生理用衛生棉No.1-5之影像。 [圖5]圖5係於相同條件下,生理用衛生棉No.1-6之影像。 [圖6]圖6係於相同條件下,生理用衛生棉No.1-7之影像。 [圖7]圖7係於相同條件下,生理用衛生棉No.1-9之影像。 [圖8]圖8係於相同條件下,生理用衛生棉No.1-10之影像。 [圖9]圖9係於相同條件下,生理用衛生棉No.1-11之影像。 [圖10]圖10係於相同條件下,生理用衛生棉No.1-14之影像。
权利要求:
Claims (12) [1] 一種吸收性物品,為具有液體透過性之表層薄片、液體不透過性之底層薄片及前述液體透過性之表層薄片及液體不透過性底層薄片間之吸收體之吸收性物品,其特徵係於液體滴下試驗中,前述表層薄片係依據L*a*b*表色系,而且自前述表層薄片之肌膚接觸面所測定之具有37~80範圍之色差。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表層薄片於液體殘存性試驗,具有依0.00~0.10之吸光度所表示之血色素量與0~30×107個/g之血球數。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或第2項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表層薄片係含具有0.00~0.35之IOB且45℃以下融點之著色抑制劑。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著色抑制劑係對100g的25℃水,更具有0.00~0.05g之水溶解度。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或第4項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選自後述之(i)及(ii)、(i)烴、及(ii)具有選自(ii-1)烴部份、及(ii-2)前述烴部份之C-C單鍵間所插入之羰基(-CO-)及氧基(-O-)所成群之1個或多個相同或相異的基之化合物、以及此等任意組合所成群,在此,(ii)之化合物中,插入2個以上的氧基時,各氧基未鄰接。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第5項中任一項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選自後述之(i’)及(ii’)、(i’)烴、及(ii’)具有選自(ii’-1)烴部份、及(ii’-2)前述烴部份之C-C單鍵間所插入之羰鍵(-CO-)、酯鍵(-COO-)、碳酸鍵(-OCOO-)、及醚鍵(-O-)所成群之1個或多個相同或相異的鍵結之化合物、以及此等任意組合所成群,在此,(ii’)之化合物中,插入2個以上相同或相異的鍵結時,各鍵結未鄰接。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第6項中任一項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選自後述之(A)~(E)、(A)(A1)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羥基之化合物、及(A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羧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酯、(B)(B1)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羥基之化合物、及(B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羥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醚、(C)(C1)含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2~4個羧基之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及(C2)具有鏈狀烴部份、及取代前述鏈狀烴部份的氫之1個羥基之化合物之完全酯、(D)具有鏈狀烴部份、及選自前述烴部份之C-C單鍵間所插入之醚鍵(-O-)、羰鍵(-CO-)、酯鍵(-COO-)、及碳酸鍵(-OCOO-)所成群之1個鍵之化合物、及(E)鏈狀烴、以及此等任意組合所成群。 [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第7項中任一項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選自(a1)鏈狀烴四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四酯、(a2)鏈狀烴三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三酯、(a3)鏈狀烴二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酸之二酯、(b1)鏈狀烴四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四醚、(b2)鏈狀烴三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三醚、(b3)鏈狀烴二醇、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二醚、(c1)具有4個羧基之鏈狀烴四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四酯、(c2)具有3個羧基之鏈狀烴三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三酯、(c3)具有2個羧基之鏈狀烴二羧酸、烷氧酸或含氧酸、與相同或相異之脂肪族一元醇之二酯、(d1)脂肪族一元醇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醚、(d2)二烷基酮、(d3)脂肪酸與脂肪族一元醇之醚、(d4)二烷基碳酸酯、及(e1)鏈烷、以及此等任意組合所成群。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第8項中任一項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著色抑制劑於1氣壓及40℃時,具有0.00~0.01Pa之蒸氣壓。 [1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第9項中任一項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著色抑制劑係具有2,000以下重量平均分子量。 [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第10項中任一項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表層薄片係由不織布或織布所形成,前述著色抑制劑係附著於前述不織布或織布之纖維表面。 [1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第11項中任一項之吸收性物品,其為生理用衛生棉或衛生護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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