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其係用於製備能顯示高對比度及優秀影像清晰度、且具有優異之防指紋特性之防眩膜塗布膜。具體而言,該塗布組成物包含一種化合物,且該化合物包含有機或無機微粒、光硬化樹脂及烯烴氧化物重複單元。
公开号:TW201307492A
申请号:TW101125895
申请日:2012-07-18
公开日:2013-02-16
发明作者:Jae-Hoon Shim;Seung-Jung Lee;Yeong-Rae Chang;Jae-Pil Koo
申请人:Lg Chemical Ltd;
IPC主号:C09D7-00
专利说明:
改善抗指紋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及其所製備之防眩光塗布薄膜片
本發明係有關於一種具有優秀防指紋性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及利用該組成物所製備之防眩光膜。
當LCD、PDP、OLED、背投(Rear-projection)TV等之平板顯示器(FPD;Flat Panel Display)暴露於自然光等外部光線時,表面反射光會讓使用者之眼睛疲勞或者頭痛,且在顯示器內部形成之圖像存在無法作為清晰圖像來辨識之問題。為解決這些缺點,一般在顯示器表面係使用一種防眩光膜(Anti-Glare Film)。
一方面,就防眩光膜而言,最近為達到高對比度之目的,降低霧度值為一種趨勢。然而,就霧度低之防眩膜而言,由於手接觸而產生指紋時,會清晰地顯示出指紋痕跡,而使圖像之辨識性下降。
因此,為了提高顯示對比度,不僅需降低霧度值,且具有防指紋性之防眩膜之研究亦受到關注。
本發明之發明人為解決上述先前技術之問題,對顯示高對比度、優秀之圖像辨識性且針對顯示防指紋性之防眩光膜反覆進行研究,而完成本發明。
本發明之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用於製備能夠顯示高對比度及優秀像清晰度、亦具優秀的防指紋特性之防眩膜之防眩塗布組成物。
本發明之另一目的在於提供一種以該防眩塗布組成物所製備之防眩膜及包含該防眩膜之顯示器。
本發明提供一種防眩塗布組成物,該組成物包含有機或無機微粒、光硬化樹脂、光引發劑及以下化學式1或化學式2所表示之烯烴氧化化合物。
[化學式1](CH2CH2O)x(CH2CH3CHO)y(CH2CH2O)z
[化學式2]R1-(CH2CH2O)x(CH2CH3CHO)y(CH2CH2O)z-R2
於該化學式中,R1及R2分別獨立地為(甲基)丙烯酸酯基、碳原子數為1至3之烷基(甲基)丙烯酸酯基、氫氧基、或者氫基,x、y、z分別獨立地為0至150之整數,並滿足x+y+z1。
而且,本發明提供一種防眩光膜,該防眩光膜係包含透明基材層、以及層疊於該透明基材層上,且由該塗布組成物所形成之防眩光層。
一方面,在說明書沒有特別定義之情況下,“(甲基)丙烯酸酯基”定義為“丙烯酸酯基”或者“甲基丙烯酸酯基”,“烷基(甲基)丙烯酸酯基”定義為“烷基丙烯酸酯基”或者“烷基甲基丙烯酸酯基”。
以下將詳細地說明本發明之具體實施例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及利用該塗布組成物所製備之防眩光膜。
在為了顯示高對比度而降低霧度值之情況下,本發明人針對具有防指紋性優秀,進而可提高圖像辨識性之防眩膜反覆進行了研究,而完成本發明。
一般指紋成分包含由體內所分泌之皮脂、汗等親油成分和親水成分。因此,如LCD之顯示器等之表面有指紋時,為了使這種指紋不容易被看出來,塗布表面也需要適當地包含親油成分和親水成分。即,藉由提高防眩膜之表面之潤濕性(wetting)來改善指紋的顯示程度,即使表面產生包含親油成分和親水成分之指紋痕跡等時,由於指紋痕跡等在膜表面容易擴散,因此實際在膜上並不容易被看出來。
本發明人經研究得到,用於形成防眩光膜之塗布組成物中,添加包含烯烴氧化物重複單元之化合物時,其所形成之防眩光膜不僅具有一般防眩光膜所應具備之霧度值、透射度、像清晰度、對比度,而且具有優秀的防指紋特性。
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其包含有機或無機微粒、光硬化樹脂、光引發劑、及以下化學式1或者化學式2所表示之烯烴氧化化合物。
[化學式1](CH2CH2O)x(CH2CH3CHO)y(CH2CH2O)z
[化學式2]R1-(CH2CH2O)x(CH2CH3CHO)y(CH2CH2O)z-R2
於該化學式中,R1R2分別獨立地為(甲基)丙烯酸酯基、碳原子數為1至3之烷基(甲基)丙烯酸酯基、氫氧基或者氫基,x、y、z分別獨立地為0至150之整數,並滿足x+y+z1。
如上所述,本發明之發明人經研究了解,當作為防眩光塗布組成物之添加劑係使用包含環氧丙烷及/或者環氧乙烷重複單元之化合物時,便能夠製備一種透射率、霧度值、像清晰度及對比度等之物性大於或等於先前之防眩光膜,且具有優秀的防指紋特性之防眩光膜。
此時,根據上述實施例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所包含之以化學式1或者化學式2所表示之化合物,只要包含至少一種環氧丙烷及/或者環氧乙烷重複單元,其構成沒有特別限制,均可包含於塗布組成物。當使用該化學式1或者化學式2所表示之烯烴氧化化合物來作為添加劑而添加到防眩膜等時,由於膜表面被賦予了適當之親油性和親水性,因此即使膜表面有指紋存在,也能夠使指紋痕跡在膜表面擴散,而減少對顯示器等之圖像辨識性產生之影響。
一方面,該烯烴氧化化合物只要滿足該化學式1或化學式2,其構成無特別限制,均可選用。然而,較佳地,以該化學式1表示化合物時,表示環氧乙烷重複單元個數之x及z可分別獨立地為1至20之整數,表示環氧丙烷重複單元個數之y可為20至100之整數。
尤其,本發明之發明人經研究得到,相對帶有親水性之環氧乙烷重複單元構成環氧丙烷重複單元之兩末端,且具有如上所述之1至20之重複單元個數,以及相對帶有親油性之環氧丙烷重複單元構成化合物之中心,具有20至100之重複單元之烯烴氧化物之團塊共聚合體之情況,尤其可顯示出優秀之防指紋性。更佳地,該化學式1中,x及z可分別獨立地為1至10之整數,表示環氧丙烷重複單元之個數之y可為30至80之整數。
而且,以化學式1所表示之烯烴氧化化合物,其重量平均分子量可為40至22000,較佳可為100至15000,更佳可為1000至8000。
一方面,為提高防眩光膜之防指紋性,所添加之烯烴氧化化合物可為在化合物中心具有環氧丙烷及/或者環氧乙烷重複單元,在兩末端具有(甲基)丙烯酸酯基、碳原子數為1至3之烷基(甲基)丙烯酸酯基、氫氧基、或者氫基之形態,且以化學式2所表示之化合物。
尤其,如此在兩末端具有(甲基)丙烯酸酯基、碳原子數1至3之烷基(甲基)丙烯酸酯基、氫氧基、或者氫基之以化學式2所表示之烯烴氧化化合物時,即使構成中心之烯烴氧化物重複單元之平均分子量小,也能顯示出優秀之防指紋性。如此以化學式2所表示之化合物雖然沒有分子量之限定,然而為了使防指紋性等防眩光膜之物性達到最佳效果,較佳地,以化學式2所表示之化合物之重量平均分子量可為50至10000,再佳可為100至5000,更佳可為200至1000。
一方面,根據上述實施例之塗布組成物,有機或無機微粒只要係一般用於防眩塗布組成物的微粒即可,其構成沒有特別限制,均可選用。較佳地,形成防眩光膜時,為使光之散射效果達到最佳,可以使用粒徑為1 μm至10 μm之粒子。而且,為使防眩光效果(散射效果)達到最佳,該有機或無機微粒可使用體積平均粒徑為2 μm至10 μm的微粒。
並且,該有機或無機微粒只要係用於形成防眩光膜之種類,則其構成沒有限制。具體來說,該有機或無機微粒可使用選自由:壓克力樹脂、苯乙烯樹脂,環氧樹脂及尼龍樹脂構成之有機微粒群組;以及由氧化矽、二氧化鈦、氧化銦、氧化錫、氧化鋯及氧化鋅構成之無機微粒群組之至少一種。
更具體來說,該有機微粒可選自由:甲基丙烯酸甲酯(methy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乙酯(ethy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丙酯(prophy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異丁酯(Isobuty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叔丁酯(t-buty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2-乙基乙酯(2-ethylhexy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正辛酯(n-octy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月桂酯(laury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十八烷基酯(steary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2-羥基乙酯(2-hydroxyethy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聚乙二醇酯(polyethylene glyco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甲氧基聚乙二醇酯(methoxypolyethylene glyco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縮水甘油酯(glycidy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二甲基氨乙酯(dimethylaminoethyl(metha)acrylate)、甲基丙烯酸二乙基氨乙酯(diethylaminoethyl(metha)acrylate)、苯乙烯(styrene)、對甲基苯乙烯(p-methylstyrene)、間甲基苯乙烯(m-methylstyrene)、對乙基苯乙烯(p-ethylstyrene)、間乙基苯乙烯(m-ethylstyrene)、對氯苯乙烯(p-chlorostyrene)、間氯苯乙烯(m-chlorostyrene)、對氯甲基苯乙烯(p-chloromethylstyrene)、間氯甲基苯乙烯
(m-chloromethylstyrene)、苯乙烯磺酸(styrenesulfonic acid)、對叔丁氧基苯乙烯(p-t-butoxy styrene)、間叔丁氧基苯乙烯(m-t-butoxy styrene)、醋酸乙烯酯(vinyl acetate)、丙酸乙烯基酯(vinyl propionate)、正丁酸乙烯酯(vinyl butyrate)、二乙烯基醚(vinyl ether)、烯丙基丁基醚(allyl butyl ether)、烯丙基縮水甘油醚(allyl glycidyl ether)、(甲基)丙烯酸、((metha)arcryl acid)、順丁烯二酸(maleic acid)、不飽和羧酸、烷基(甲基)丙烯醯胺(alkyl(metha)acrylamide),(甲基)丙烯腈((metha)acrylonitrile)及(甲基)丙烯酸酯((metha)acrylate)構成之群中之至少一者。
而且,添加該有機或無機微粒之成分係為:為了防止使用者所感知之眼睛眩暈現象,以誘導光之散射效果;再者,為了使這種效果達到最佳,相對於100重量份之該光硬化樹脂,該有機或者無機微粒較佳可使用1重量份至20重量份,更佳地,可使用5重量份至15重量份,最佳地,可使用6重量份至10重量份。
相對於100重量份之光硬化樹脂,該有機或無機微粒之含量小於1重量份時,不能充分實現通過內部散射之霧度值,而當超過20重量份時,因為用於製備防眩層之塗布組成物之黏性變大,導致塗布性變差,且藉由內部散射之霧度值變得過大,而可能會使對比度下降。
一方面,根據上述實施例之塗布組成物,只要該光硬化樹脂能夠用於一般防眩光膜之製備,其構成沒有限制。較佳地,為用於製備防眩光膜,光硬化樹脂之有機或者無機微粒之折射率之差值在0.005至0.1之範圍。
若微粒與光硬化樹脂之折射率之差值小於0.005,則很難獲得防眩光膜所要求之適當的霧度,若微粒與光硬化樹脂之折射率之差值超過0.1,則由於內部霧度值變大,而可能很難以顯示出高對比度。
因此,光硬化樹脂只要與上述微粒有折射率差,其種類沒有具體限制,均可使用。具體來說,可使用壓克力樹脂,例如,反應性丙烯酸酯低聚物、多官能基丙烯酸酯單體或者其之混合物。該反應性丙烯酸低聚物可使用聚氨酯丙烯酸酯低聚物、環氧丙烯酸酯低聚物、聚酯丙烯酸酯、聚醚丙烯酸酯或者其之混合物。
並且,該多官能基丙烯酸酯單體可使用二新戊四醇六丙烯酸酯(dipentaerythritol hexaacrylate)、二新戊四醇羥五丙烯酸酯(dipentaerythritol hydroxy pentaacrylate)、新戊四醇四丙烯酸酯(pentaerythritol tetraacrylate)、新戊四醇三丙烯酸酯(pentaerythritol triacrylate)、三亞甲基丙基三丙烯酸酯(trimethylene propyl triacrylate)、丙氧基化甘油三丙烯酸酯(propoxylated glycerol triacrylate)、三甲基丙烷乙氧基三丙烯酸酯(trimethylpropane ethoxy triacrylate)、1,6-己二醇二丙烯酸酯(1,6-hexanediol diacrylate)、propoxylated glycero triacrylate、二丙烯酸三丙二醇酯(tripropylene glycol diacrylate)、二丙烯酸乙二醇酯(ethyleneglycol diacrylate)或者其之混合物。
一方面,考慮到塗布組成物之黏性等及所添加之有機或者微粒子之重量含量等,以該化學式1或者化學式2所表示之烯烴氧化化合物可適量的添加到塗布組成物內。其中,為使防指紋性、塗布組成物內之分散性、及最終所形成之防眩膜之對比度及霧度值達到最佳效果,相對於100重量份之光硬化樹脂,可添加1重量份至50重量份,更佳可使用5重量份至40重量份,最佳可使用10重量份至35重量份之烯烴氧化化合物。
一方面,根據上述實施例之塗布組成物,可進一步包含有機溶劑。添加該有機溶劑時,其構成雖然沒有限制,但考慮到賦予塗布組成物之適當黏性及最終所形成之膜強度等,相對於100重量份之光硬化樹脂,較佳地,可使用50重量份至500重量份之有機溶劑,更佳地,可使用100重量份至400重量份,最佳地,可使用150重量份至350重量份。
此時,雖然可使用之有機溶劑種類之構成沒有限制,但可使用選自由:碳原子數1至6之低級醇、乙酸酯、酮、溶纖劑、二甲基甲醯胺、四氫呋喃、丙二醇單甲基醚,甲苯及二甲苯構成之群組中之一種或至少一種之混合物。
此時,該低級醇可例如甲醇、乙醇、異丙醇、丁醇、異丁醇或者二丙酮醇等,而本發明並不局限於上述之例。該乙酸酯可使用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異丙酯、醋酸丁酯或者溶纖劑乙酸酯,該酮可使用甲基乙基酮、甲基異丁基酮、乙醯丙酮或者丙酮,但並不局限於此。
一方面,為了藉由紫外線照射達到硬化目的,根據上述實施例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可包含光引發劑,此時,相對於100重量份之該光硬化樹脂,可添加0.1重量份至10重量份之光引發劑。相對於100重量份之光硬化樹脂,包含小於0.1重量份之光引發劑時,藉由紫外線照射之光硬化可能不夠充足,而相對於100重量份之光硬化樹脂,包含超過10重量份之光引發劑時,可能會降低最終形成之防眩光膜之膜強度。
此時,可使用之光引發劑之種類只要係藉由用於形成防眩光膜的即可,其構成沒有限制。具體來說,可使用選自1-羥基環已基苯基甲酮(1-hydroxy cyclohexylphenyl ketone)、苯偶醯二甲基縮酮(benzyl dimethyl ketal)、羥基二甲基苯乙酮(hydroxydimethyl acetophenone)、安息香(benzoin)、安息香甲醚(benzoin methyl ether)、安息香乙醚(benzoin ethyl ether)、安息香異丙醚(benzoin isoprophyl ether)及安息香丁醚(benzoin butyl ether)中之一個或者兩個以上之混合物,然而本發明並不局限於此。
一方面,根據上述實施例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還可進一步包含選自由:勻染劑、潤濕劑、消泡劑、以及體積平均粒徑為1 nm至50 nm之二氧化矽構成之添加劑群組中之至少一種添加劑。此時,相對於100重量份之光硬化樹脂,可分別在0.01重量份至10重量份範圍內添加該添加劑。
該勻染劑具有使通過防眩塗布組成物來塗布之塗布膜之表面均勻之作用。而且,該潤濕劑不僅能降低防眩塗布組成物之表面能量之作用,而且能在防眩塗布組成物塗布於透明基材層上時,有助於均勻塗布。
此時,為除去防眩塗布組成物內之氣泡,可添加該消泡劑。而且,作為無機物粒子所添加之該二氧化矽,可具有增加塗膜內之耐刮性及塗膜強度之作用,並且當使用體積平均粒徑為1 nm至50 nm之二氧化矽時,較佳可確保獲得透明之塗膜,並不影響塗膜之光學物性。
一方面,本發明根據另一實施例係提供一種防眩光膜,該防眩光膜係使用根據上述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而製備。根據本發明之一實施例之防眩光膜(Anti-Glare Film),其係包含透明基材層和層疊於透明基材層上之以上述防眩光塗布組成物所製備之防眩層。
此時,就在該透明基材層上利用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形成防眩光層之方法而言,其沒有特別限制,可使用如輥塗法、桿塗法、噴塗法、浸塗法或者旋轉塗法之濕式塗法。並且,如此所形成之防眩光層之構成係同上述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之說明內容。
並且,該透明基材層之透明基材材料之構成並無特別限定,只要是防眩光膜製備技術領域中通常使用之材料均可使用。具體來說,透明基材材料可係為選自由:三醋酸纖維素(TAC)、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聚碳酸酯(PC)及冰片烯類聚合物構成之群組中之至少一種,但並不局限於此。較佳地,當防眩膜適用於高解析度顯示器用偏光板時,可藉由使用三醋酸纖維素(TAC)來製備。較佳地,此種透明基材層之透射率係至少為85%,而且,霧度值較佳為1%以下,且厚度可係較佳為30 μm至120 μm,然而本發明並不受限於上述霧度值及厚度。
於本發明中,由於防眩光層包含以該化學式1或者化學式2所表示之烯烴氧化化合物,因此此種防眩光膜能顯示出優秀的透射率、霧度、反射光澤度、像清晰度及對比度等防眩膜所需之物性值,且亦具有優秀的防指紋特性。
具體來說,就根據上述例實施例之防眩光膜而言,通過JIS-K-7105測定之透射率為90%以上,霧度為1.0以上,60°反射光澤度為70至90,像清晰度為250%以上,按照KS C IEC 61988-2-1測定之對比度為400以上,作為顯示器用防眩光膜所需之優秀顯示物性。
並且,該防眩光膜除上述物性之外,防指紋性也表現優異,雖然後述之“實施例”中會詳細說明,指紋施加前後霧度值差為1.5以下,小至達1.0等,所以具有優秀的指紋辨識性。並且,在上述防眩光膜上施加指紋後,利用其它手指擦拭所施加之指紋時,針對為去除肉眼所觀察之指紋痕跡之手指往返次數進行評估,其結果,在不包含以該化學式1或者化學式2所表示之烯烴氧化化合物之一般防眩膜之情況下,即使手指往返10次以上,指紋痕跡也不易被去除,而本發明之實施例之防眩膜,只要往返5次以下,少至3次,就能夠去除肉眼觀察到之指紋。
由此實驗結果可知,包含一種由本發明之上述組成物所塗布而成之防眩光層之防眩膜,其具有指紋辨識性及指紋去除性優異之防指紋特性,所述組成物包含以化學式1或者化學式2所表示之烯烴氧化化合物。
一方面,根據上述之防眩膜可更包含一低反射層之態樣,該低反射層進一步層疊於該防眩層之上及/或者該透明基材層背面。此時,低反射層之厚度可為40 nm至200 nm,折射率為1.2至1.45。較佳地,用於形成該低反射層之低折射材料為折射率1.40以下之NaF、LiF、AlF3、Na5AlF6、MgF2、YF3等金屬氟化物,該金屬氟化物可單獨使用或者將兩種以上混合使用,而且粒徑較佳為1 nm至100 nm。
而且,該低反射層中可進一步包含氟系矽烷,具體地可使用十三氟辛基三乙氧基矽烷(tridecafluorooctyltriethoxysilane)、十七氟癸基三甲氧基矽烷(heptadecafluorodecyltrimethoxysilane),十七氟癸基三異丙氧基矽烷(heptadecafluorodecyltriisopropoxysilane),可使用一種或者將不同之兩種以上混合之氟系矽烷,然而並不局限於此。
根據另一實施例之防眩光膜,其可進一步包含防污染層,該防污染層層疊於該防眩膜之透明基材層背面及/或者該防眩層上。此種防污染層之厚度可大於0 nm且小於100 nm,該防污染層可藉由使用含有氟基之單官能基及多官能基丙烯酸酯來形成,然而本發明並不局限於此。
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一種根據另一實施例之包含上述防眩膜之顯示器。此種顯示器可係為高解析度平板顯示器,具體地可係為LCD、PDP、OLED、背投(Rear-Projection)TV。
如上所述,本發明能夠製備一種防眩膜,不僅具有優秀的透射率、霧度、反射光澤度、像清晰度及對比度等防眩膜所需之物性值,且亦具有優秀的防指紋特性,並能夠應用於關於各種顯示器之防眩膜之製備之產業領域。
下述將藉由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之作用及效果進行更加詳細的說明,但這些實施例只是用於例示本發明而已,本發明的權利範圍並不局限於下述實施例。
為評估包含以該化學式1或者化學式2所表示之聚烯烴氧化物化合物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所形成之防眩光膜之防指紋性等物性,以如下之方法製備實施例及比較例之膜。
[實施例1]製備以包含聚烯烴化合物之塗布組成物所形成之防眩光膜1
在均勻混合10 g之聚氨酯低聚物(製造商:SK CYTEC)、20 g之多官能基單體(化合物:DPHA,Dipentaerythritol Hexa Acrylate)、30 g之甲基乙基酮溶劑、30 g之異丙醇、光引發劑(Igacure184,Ciba)及添加劑(Tego Glide 450)而製備之硬化塗布液組成物中,添加1 g之體積平均粒徑為5 μm,折射率為1.525之有機微粒丙烯酸酯-苯乙烯共聚合物樹脂(製造商:Sekisui Plastic),再添加10 g之以下化學式1-1所表示之烯烴氧化化合物後,在常溫攪拌30分鐘以上,以準備防眩光塗布組成物。
在厚度為80 μm之由三醋酸纖維素構成之透明基材上,藉由桿塗布來塗布準備好之防眩塗布組成物,以使乾燥厚度達到4.5 μm,之後通過照射280 mJ/cm2之紫外線進行光硬化,以製備防眩光膜。
[化學式1-1]EO5-PO68-EO5(其中,化學式1-1中,EO為環氧乙烷,PO為環氧丙烷。)
[實施例2]製備以包含聚烯烴氧化化合物之塗布組成物所形成之防眩光膜2
使用10 g之以下面化學式1-2所表示之化合物替代實施例1中之10 g之以化學式1-1所示之化合物,除此之外,利用與實施例1相同之方法製備防眩光膜。
[化學式1-2]EO7-PO54-EO7(其中,化學式1-1中,EO為環氧乙烷,PO為環氧丙烷)
[實施例3]製備以包含聚烯烴氧化化合物之塗布組成物所形成之防眩光膜3
使用10 g之以下面化學式2-1所表示之化合物替代實施例1中之10 g之以化學式1-1所表示之化合物,除此之外,利用與實施例1相同之方法製備防眩光膜。
[化學式2-1]CH2=C(CH3)COO-(CH2CH2O)3-COO(CH3)=CH2
[實施例4]製備以包含聚烯烴氧化化合物之塗布組成物所形成之防眩光膜4
使用10 g之以下面化學式2-2所表示之化合物替代實施例1中之10 g之以化學式1-1所表示之化合物,除此之外,利用與實施例1相同之方法製備防眩光膜。
[化學式2-2]CH2=CHCOO-(CH2CH3CHO)3-COOH=CH2
[比較例1]製備防眩光膜
除了不使用以上實施例1中使用之10 g之以化學式1-1所表示之化合物用於塗布組成物之外,本比較例係利用與實施例1相同之方法製備防眩光膜。
[實驗例1]根據多個實施例及比較例之防眩膜之物性評估
1、測定透射率、霧度
根據JIS-K-7105,利用村上色彩技術研究所(Murakami Color Research Laboratory)之HM-150來測定透射率和霧度值。
2、測定60°反射光澤度(Gloss)
通過BYK Gardner公司之micro-TRI-gloss來測定60°反射光澤度(Gloss)。
3、像清晰度(%)
通過Suga儀器股份有限公司(Suga Test Instrument Co.,LTD.)之ICM-1T來測定像清晰度。
4、對比度
根據韓國產業規格(KS C IEC 61988-2-1)測定對比度。
5、指紋辨識性
三名實驗人員在膜表面按指紋(用食指以一定力按10秒鐘),對按指紋之前與之後之霧度變化之平均值進行分析。此時,霧度利用日本村上社之HR-100進行測定。
6、指紋去除性
在膜背面黏貼黑色膠帶後,在膜表面按指紋後(使用與指紋辨識性相同之分析方法進行),用其他手指進行擦拭。每當手指往返一次,用肉眼進行觀察,直到看不到指紋為止時之手指往返次數。
下面表1顯示上述之1至6之實驗結果。

如該表1所示,將包含烯烴氧化物重複單元之化合物添加到用於製備防眩光膜之塗布組成物中時,所製備之膜與先前之膜相比,透射率、霧度、光澤度值或者像清晰度及對比度等之基本物性係等於或大於傳統之防眩膜,而且較容易進行指紋辨識及指紋去除。
具體地,就按指紋之前之後之霧度值進行比較之指紋辨識性數據而言,如實施例1至實施例4所示,使用包含烯烴氧化物重複單元之組成物之塗膜之指紋辨識性值較低,且按指紋之前之後之霧度值之變化較小。即,可知這種膜對於指紋等污染物質之抵抗性較大。
而且,就表示指紋形成後被去除之程度的指紋去除性次數而言,與比較例之膜相比,實施例之膜之指紋去除性次數非常小,且防指紋性效果優秀。
权利要求:
Claims (12)
[1] 一種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包含:一有機或無機微粒、一光硬化樹脂、一光引發劑及由以下化學式1或化學式2所示之一烯烴氧化化合物:[化學式1](CH2CH2O)x(CH2CH3CHO)y(CH2CH2O)z[化學式2]R1-(CH2CH2O)x(CH2CH3CHO)y(CH2CH2O)z-R2其中,於該化學式1及該化學式2中,R1及R2係分別獨立地為(甲基)丙烯酸酯基、碳原子數為1至3之烷基(甲基)丙烯酸酯基、氫氧基或者氫基;且x、y、z係分別獨立地為0至150之整數,並滿足x+y+z1。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其中於該化學式1中,x及z係分別獨立地為1至20之整數,y係為20至100之整數。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其中該有機或無機微粒之粒徑係為1 μm至10 μm。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其中該有機或無機微粒之體積平均粒徑係為2 μm至10 μm。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其中該有機或無機微粒係為選自由:壓克力樹脂、苯乙烯樹脂、環氧樹脂及尼龍樹脂所組成之有機微粒群組;以及至少一選自由:氧化矽、二氧化鈦、氧化銦、氧化錫、氧化鋯及氧化鋅所組成之無機微粒群組。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其中,該光硬化樹脂與該有機或者無機微粒之折射率差係為0.005至0.1。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其中,該光硬化樹脂係為至少一選自由:反應性丙烯酸酯低聚物群組和多官能基丙烯酸酯單體所組成之群組;該反應性丙烯酸酯低聚物群組係由聚氨酯丙烯酸酯低聚物(urethane acrylate oligomer)、環氧丙烯酸酯低聚物(epoxy arcylate oligomer)、聚酯丙烯酸酯(polyester acrylate)及聚醚丙烯酸酯(polyether acrylate)所構成;以及該多官能基丙烯酸酯單體群組係由二新戊四醇六丙烯酸酯(dipentaerythritol hexaacrylate)、二新戊四醇羥五丙烯酸酯(dipentaerythritol hydroxy pentaacrylate)、新戊四醇四丙烯酸酯(pentaerythritol tetraacrylate)、新戊四醇三丙烯酸酯(pentaerythritol triacrylate)、三亞甲基丙基三丙烯酸酯(trimethylene propyl triacrylate)、丙氧基化甘油三丙烯酸酯(propoxylated glycerol triacrylate)、三甲基丙烷乙氧基三丙烯酸酯(trimethylpropane ethoxy triacrylate)、1,6-己二醇二丙烯酸酯(1,6-hexanediol diacrylate)、propoxylated glycero triacrylate、二丙烯酸三丙二醇酯(tripropylene glycol diacrylate)及二丙烯酸乙二醇酯(ethylene glycol diacrylate)所構成。
[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其中相對於100重量份之該光硬化樹脂,該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包含1重量份至50重量份之由該化學式1或者化學式2所表示之烯烴氧化化合物。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防眩光塗布組成物,其中該光引發劑係為至少一個選自由:1-羥基環已基苯基甲酮(1-hydroxy cyclohexylphenyl ketone)、苯偶醯二甲基縮酮(benzyl dimethyl ketal)、羥基二甲基苯乙酮(hydroxydimethyl acetophenone)、安息香(benzoin)、安息香甲醚(benzoin methyl ether)、安息香乙醚(benzoin ethyl ether)、安息香異丙醚(benzoin isoprophyl ether)及安息香丁醚(benzoin butyl ether)所組成之群組。
[10] 一種防眩光膜,包含:提供一透明基材層;以及於透明基材層上層疊一防眩光層,其中該防眩光層係使用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至第9項中任一項所述之塗布組成物所形成。
[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防眩光膜,其通過JIS-K-7105測定之透射率係為90%以上,霧度係為1.0以上,60°反射光澤度係為70至90,像清晰度係為250%以上,且根據KS C IEC 61988-2-1測定之對比度係為400以上。
[12] 一種顯示器,其包含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或第11項所述之一防眩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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