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摘要:
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含有:HLB大於9且為20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5~30質量%;HLB為5以上且9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15質量%;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10~40質量%;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40質量%;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30質量%;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0.05~1.0質量%;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01~2.0質量%;及水;且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
公开号:TW201306872A
申请号:TW101124083
申请日:2012-07-04
公开日:2013-02-16
发明作者:Atsushi Tomokuni;Tomonori Fukuchi
申请人:Kao Corp;
IPC主号:A61K8-00
专利说明:
皮膚清潔劑組合物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皮膚清潔劑組合物。
近年來,對應於彩妝化妝料之多樣化及消費者之需求,開發有各種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例如,已知有如專利文獻1~4所記載之可使用於被水潤濕之皮膚之清潔化妝料。
又,於專利文獻5中,記載有一種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以特定之比例含有油性成分、親水性非離子界面活性劑、親油性兩親媒性物質、水溶性溶劑及水,且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
又,於專利文獻6~8中,記載有對於防水型(water proof type)之睫毛膏之清潔力優異的清潔組合物。
又,於專利文獻9中,記載有一種溶解形成於毛孔中之堅硬之固體狀污垢、尤其是角栓之效果優異,且提高角栓去除效果之O/W(Oil in Water,水中油)型乳液之清潔劑組合物。
又,於專利文獻10中,記載有藉由使特定之水溶性之聚合物(羧乙烯聚合物或經烷基改性之羧乙烯聚合物及該等之鹽)溶解於水性的溶劑中,並將水溶性鹽與液狀油劑組合,而可獲得為按摩性良好與按摩性持續之液性、且清潔性優異之皮膚清潔劑。 先前技術文獻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特開2004-26791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專利特開2004-2292號公報
專利文獻3:日本專利特開2004-75566號公報
專利文獻4:日本專利特開2004-238376號公報
專利文獻5:日本專利特開2004-217640號公報
專利文獻6:日本專利特開2008-184413號公報
專利文獻7:日本專利特開2008-184414號公報
專利文獻8:日本專利特開2008-184415號公報
專利文獻9:日本專利特開2011-12252號公報
專利文獻10:日本專利特開2010-280597號公報
本發明提供一種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含有以下之成分(A)、(B)、(C)、(D)、(E)、(F)、(G)及(H):(A)HLB大於9且為20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5~30質量%;(B)HLB為5以上且9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15質量%;(C)包含(C1)烴油、(C2)酯油及/或(C3)醚油,且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10~40質量%;(D)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40質量%;(E)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30質量%;(F)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0.05~1.0質量%;(G)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01~2.0質量%;及(H)水;且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
上述文獻記載之技術係關於防水型睫毛膏等不易脫落之彩妝化妝料之清潔,而尚有改善之餘地。
於專利文獻1~4所記載之技術中,由於清潔劑之連續相(外相)為油,故而於沖洗時較油膩,且於沖洗後容易殘留油性感。
如專利文獻5所記載之具有雙連續結構之清潔劑由於油相及水相均可形成連續相,故而對粉底等粉體污垢及水溶性污垢之任一者均具有較高之清潔作用,尤其對於先前之清潔劑無法容易地清潔之防水型睫毛膏等耐水性、耐油性優異的油性污垢,可無油性感地徹底沖洗。又,專利文獻6~8所記載之清潔劑亦具有較高之清潔作用,且可徹底沖洗。
然而,專利文獻5~8所記載之皮膚清潔組合物中,由於黏度非常低而容易滴落,故而有難以充分地塗抹於皮膚上之問題。因此,無法於皮膚上充分地發揮具有雙連續結構之清潔劑原本所具備之清潔力。
對於專利文獻5~8所記載之技術,考慮添加水溶性聚合物以提高黏度。然而,由於雙連續結構係藉由微妙之平衡而成立,故而僅藉由添加水溶性聚合物,便會如專利文獻9所示般成為O/W型乳液,而無法形成作為製品為穩定之雙連續結構。
專利文獻10所記載之皮膚清潔劑之界面活性劑的量較少,並非揭示具有雙連續結構之清潔劑者。
本發明係關於獲得如下清潔劑:具有穩定之雙連續結構,對皮膚之塗抹性及延展性優異,且即便混入少量水,相亦不會產生變化,並且具有較高之清潔力。
本發明者等人發現:藉由在水中含有特定量且特定種類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油劑、水溶性溶劑之組成中,調配特定量之特定聚合物與特定水溶性鹽,而可獲得穩定性優異、對皮膚之塗抹性優異且具有雙連續結構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又,新發現該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即便混入少量水,相亦不會產生變化,且延展性亦優異。
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具有穩定之雙連續結構,並且對皮膚之塗抹性及延展性優異,且即便混入少量水,相亦不會產生變化,並可同時實現較高之清潔力與良好之沖洗性。
本發明中所使用之成分(A)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係HLB大於9且為20以下者。於本說明書中,HLB(親水性-親油性之平衡(Hydrophilic-Lypophilic Balance))表示親水基部分於界面活性劑之總分子量中所占之分子量,就非離子界面活性劑而言係藉由以下之格裏芬(Griffin)式而求出者。
HLB價=E/5
E:界面活性劑分子中所含之聚氧乙烯部分之質量%
本發明中所使用之成分(A)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只要為HLB大於9且為20以下者、較佳為HLB為10以上且17以下,則並無特別限定,例如為包含碳數8~22之脂肪酸酯或碳數8~22之高級醇的醚,且具有羥基、環氧乙烷基作為親水性之官能基者。
作為成分(A)之具體例,可列舉:聚甘油脂肪酸酯、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甘油脂肪酸酯、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聚氧丙烯二醇、山梨糖醇酐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酐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蓖麻油、聚氧乙烯氫化蓖麻油、聚氧乙烯氫化蓖麻油脂肪酸酯、聚烷基甘油醚、聚氧乙烯烷基醚、聚氧乙烯烷基醚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烷基聚葡糖苷、烷基甘油醚等。
其中,就清潔性之觀點而言,較優異的是聚甘油脂肪酸酯、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甘油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烷基甘油醚、聚氧乙烯烷基醚、蔗糖脂肪酸酯、烷基聚葡糖苷。
尤其於對油性污垢之清潔性之方面,較佳為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甘油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烷基聚葡糖苷。
成分(A)可使用一種以上,就雙連續結構之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組合2~5種而使用。更詳細而言,較佳為將具有直鏈烷基鏈之界面活性劑與包含具有分支或不飽和基之烷基的界面活性劑組合。又,較佳為將於親水基中僅具有聚氧乙烯鏈之界面活性劑與具有甘油或糖骨架之界面活性劑組合。具體而言,較佳為包含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甘油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及烷基聚葡糖苷之任一種以上。進而,就提高低溫下之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使用包含聚氧乙烯甘油脂肪酸酯與聚乙二醇脂肪酸酯之組合,尤佳為包含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甘油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及烷基聚葡糖苷之全部。
成分(A)之含量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為15~30質量%。藉此,可無殘留感地徹底洗去。進而,更佳為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含有17~20質量%。若為該範圍內,則與彩妝之溶合性良好,可使污垢浮起,並且可不發黏、無殘留感地徹底洗去。
就清潔劑形成雙連續結構之觀點而言,成分(A)中聚矽氧系界面活性劑之含量於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較佳為1質量%以下,更佳為0.1質量%以下,尤佳為不含聚矽氧系界面活性劑。
本發明中所使用之成分(B)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係HLB為5以上且9以下者。如上所述,HLB係藉由格裏芬(Griffin)式而求出者。由於與成分(A)組合而形成雙連續結構之關係,成分(B)之HLB較佳為5以上且8以下。
作為成分(B)之具體例,可列舉:二甘油油酸酯、二甘油異硬脂酸酯等聚甘油脂肪酸酯;二甘油2-乙基己基醚、異硬脂基甘油醚等聚甘油烷基醚;聚乙二醇(5)單硬脂酸酯等聚乙二醇脂肪酸酯等。尤其就形成雙連續結構且提高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包含具有分支或不飽和基之烷基之界面活性劑,較佳為二甘油油酸酯、二甘油異硬脂酸酯、異硬脂基甘油醚。再者,就清潔劑形成雙連續結構之觀點而言,成分(B)中聚矽氧系界面活性劑之含量於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較佳為1質量%以下,更佳為0.1質量%以下,尤佳為不含聚矽氧系界面活性劑。
成分(B)可使用一種以上。成分(B)之含量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為1~15質量%,就實現充分之清潔力之觀點而言,較佳為2~10質量%,進而較佳為2.5~5質量%。
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成分(B)相對於成分(A)與成分(B)之合計質量之質量比((B)/((A)+(B)))較佳為0.05~0.21,就雙連續結構相對於溫度之穩定性之觀點而言,更佳為0.1~0.2。就提高相對於高溫之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將下限設為0.10以上。
本發明中所使用之成分(C)係包含選自(C1)烴油、(C2)酯油及(C3)醚油中之一種或兩種以上,且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此處,成分(C)之黏度係利用BM型黏度計(TOKIMEC公司製造,測定條件:轉子No.1,60 rpm,1分鐘)進行測定者。由於此種黏度較低之油劑對細微部分之滲透性較高且污垢之溶解性亦較高,故而清潔力較高,對於油性睫毛膏等油性彩妝污垢具有優異之清潔力。又,無較強之油性感,且使用感亦良好。基於上述理由,成分(C)於20℃下為液狀時之清潔性較高,故而較佳。
作為該油劑,於通常使用於化妝料中之液狀油中,可使用滿足上述條件者。
作為成分(C1)之烴油,例如可使用液體石蠟、液體異構石蠟、角鯊烷、異十二烷等。該等中,較佳為液體異構石蠟、尤其是氫化聚異丁烯,於對油性污垢之清潔性能之方面而言,較佳為異丁烯之聚合度為3~6者。
又,作為成分(C2)之酯油,例如可使用膽固醇硬脂酸酯、棕櫚酸異丙酯、肉豆蔻酸異丙酯、異硬脂酸異丙酯、肉豆蔻酸十八烷基酯、2-乙基己酸鯨蠟酯、異壬酸異壬基酯、異壬酸異十三烷基酯、新戊二醇二癸酸酯、甘油三(2-乙基己酸)酯、甘油三(辛酸/癸酸)酯等。尤其就不易析出結晶之觀點而言,較佳為具有分支烷基鏈之酯油。
又,作為成分(C3)之醚油,可使用烷基-1,3-二甲基丁基醚、二辛基醚、壬基苯基醚等醚油。
作為成分(C)之油劑,其中就清潔性能之觀點而言,較佳為分子量為300以下之油劑。作為符合此條件者,具體而言,作為成分(C1),可列舉:液體異構石蠟、輕質液體異構石蠟、氫化聚異丁烯等異構石蠟;作為成分(C2),可列舉:肉豆蔻酸異丙酯、棕櫚酸異丙酯、異壬酸異壬基酯;作為成分(C3),可列舉二辛基醚等。進而,就沖洗性能之觀點而言,較佳為成分(C1)與成分(C2)之組合,較佳為將異構石蠟、尤其是液體異構石蠟與肉豆蔻酸異丙酯組合而使用。
成分(C)之油劑之含量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為10~40質量%,但若為15~30質量%,則可於保持充分之清潔力之狀態下無殘留感地徹底洗去,故而尤佳。
關於成分(C)之油劑,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成分(C1)相對於成分(C2)之酯油與成分(C3)之醚油的合計質量之質量比((C1)/((C2)+(C3)))較佳為0.3以上,更佳為0.5以上,並且,較佳為3以下,更佳為2以下,又,較佳為0.3~3,就溫度穩定性之觀點而言,更佳為0.5~2。尤其是於全部成分(C)中含有5質量%以上之肉豆蔻酸異丙酯就溫度穩定性之觀點而言尤佳。
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成分(C)相對於成分(A)之質量比((C)/(A))較佳為0.5~2,且較佳為0.5~1.5,進而,為0.8~1.2時由於可在保持充分之清潔力之狀態下無殘留感地徹底洗去,故而較佳。
成分(D)之水溶性溶劑係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者。具體而言,可列舉:甘油、二甘油等甘油類;山梨糖醇、麥芽糖醇、麥芽糖、果糖、木糖醇、麥芽三糖、蘇糖醇、赤藻糖醇、葡萄糖等糖類;甲基葡糖苷、乙基葡糖苷等糖衍生物等。成分(D)係作為用以獲得本發明之雙連續結構之溶劑而發揮作用。該等中,尤其就即便大量地含有亦可維持雙連續結構,且提高保濕效果之觀點而言,較佳為甘油、山梨糖醇、麥芽糖醇。進而,就沖洗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甘油、山梨糖醇。
成分(D)可使用一種以上,較佳為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
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含有10~40質量%之成分(D),尤其是若含有21~30質量%,則可發揮充分之清潔力,並可無殘留感地徹底洗去,故而較佳。
成分(E)之水溶性溶劑係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者。具體而言,例如可列舉:乙醇、丙醇、異丙醇、丁醇、異丁醇等一元醇;乙二醇、丙二醇、二乙二醇、二丙二醇、1,3-丁二醇、1,4-丁二醇、己二醇、異戊二醇等醇類等。成分(E)係作為用以獲得本發明之雙連續結構之溶劑而發揮作用。該等中,較佳為於分子內具有兩個羥基者,尤其就自低溫至高溫之溫度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1,3-丁二醇、異戊二醇、丙二醇、二丙二醇。
成分(E)可使用一種以上。成分(E)之含量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為10質量%以上,較佳為11質量%以上且30質量%以下,較佳為20質量%以下,更佳為15質量%以下,又,為10~30質量%,若較佳地設為11~15質量%,則可實現於較廣之溫度範圍內之穩定性與無殘留感之徹底之洗去性,故而較佳。
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成分(D)相對於成分(E)之質量比((D)/(E))較佳為0.1~2.5,更佳為1~2.5。成分(D)會提高皮膚清潔劑組合物整體之表觀之疏水性。其結果,就調整用以於混入水時維持雙連續結構之平衡之觀點而言較佳。
本發明中所使用之成分(F)係選自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包含源自(甲基)丙烯酸之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中之一種或兩種以上之成分。成分(F)可提高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黏度,於塗抹在皮膚上時,可使液體不易滴落,並可與污垢充分混合,故而可容易地進行清潔。
包含(甲基)丙烯酸之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係以(甲基)丙烯酸作為單體而合成者,例如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烷基酯共聚物,於丙烯酸與甲基丙烯酸烷基(C10~30)酯之交聯型共聚物中,作為市售品,例如可列舉:PEMULEN TR-1、PEMULEN TR-2、PEMULEN TR-1、PEMULEN TR-1、Carbopol ETD2020(Lubrizol Advanced Materials公司製造)等。
成分(F)之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較佳為使用鹼劑中和(甲基)丙烯酸之單元的全部或一部分而使用。作為進行中和之鹼劑,只要為通常可於化妝料中調配之鹼劑,則並無特別限定,例如可使用氫氧化鉀、氫氧化鈉等。鹼劑可使用一種或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較佳為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含有0.01質量%以上且1.0質量%以下,且將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pH值調整為5.5~9、尤其是調整為6~8。
作為成分(F)之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作為市售品,例如於丙烯醯基二甲基牛磺酸銨/VP(Vinylpyrrolidone,乙烯吡咯啶酮)共聚物中,可列舉Aristoflex AVC(Clariant公司製造)等。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較佳為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含有0.01質量%以上且1.0質量%以下,且較佳為利用上述鹼劑將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pH值調整為4~9、尤其是調整為5~7而使用。
成分(F)之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單體之結構單元的水溶性聚合物、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可使用一種或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
再者,作為成分(F),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烷基酯共聚物由於藉由與後述之成分(G)之相互作用,於將清潔劑於皮膚上抹開使之與污垢溶合時,相對於延展方向在垂直方向上產生彈力而變得非常容易抹開,故而尤佳。
成分(F)可使用一種以上,就控制組合物之液性之觀點而言,可含有0.05~1.0質量%,較佳為含有0.05~0.8質量%,更佳為含有0.1~0.5質量%。
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成分(F)相對於成分(A)與成分(B)之合計質量之質量比((F)/((A)+(B)))較佳為0.001~0.06,就溫度穩定性之觀點而言,更佳為將下限設為0.003以上,就沖洗性之觀點而言,更佳為將上限設為0.045以下。
本發明中所使用之成分(G)係選自水溶性之無機鹽及碳數1~8之有機鹽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之成分。此處所謂水溶性,係指於20℃下在100 g之水中溶解5 g以上者。成分(G)之水溶性鹽由於進行水合而溶解,故而會提高皮膚清潔劑組合物整體之表觀之疏水性。其結果,會調整用以於混入水時維持雙連續結構之平衡。又,亦於減小成分(F)對雙連續結構之影響的方向發揮作用。
具體而言,作為水溶性之無機鹽,可列舉:鹼金屬之金屬氫氧化物,及銨與鹽酸、硫酸、硝酸、磷酸、三磷酸、焦磷酸、碳酸之鹽,且可列舉:氯化鈉、氯化鉀、氯化鎂等氯化物;硫酸鈉、硫酸鉀、硫酸鎂、硫酸鋁等硫酸鹽;碳酸鈉、碳酸氫鈉等碳酸鹽等。
作為水溶性之碳數1~8之有機鹽,可列舉:乳酸、琥珀酸、檸檬酸、酒石酸、蘋果酸、順丁烯二酸、反丁烯二酸等各酸與鹼金屬、銨等之鹽,且可列舉:檸檬酸一鈉、檸檬酸二鈉、檸檬酸三鈉、乳酸鉀、琥珀酸銨、蘋果酸鉀等。更佳為碳數6以下者,較佳為不含胺基酸或構成分子內鹽之化合物。
其中,就穩定性之觀點而言,作為水溶性之無機鹽,較佳為氯化鈉、氯化鉀,作為水溶性之碳數1~8之有機鹽,較佳為具有羥基之多元酸與鹼金屬之鹽,更佳為檸檬酸、酒石酸、蘋果酸與鈉或鉀之鹽。就提高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液性之觀點而言,尤佳為使用無機鹽作為成分(G)。
成分(G)之水溶性鹽可使用一種以上,就調整用以形成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雙連續結構的平衡,且即便混入水亦維持結構之觀點而言,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含有0.001~2.0質量%,較佳為含有0.005~1.0質量%,更佳為含有0.01~1.0質量%。
成分(F)相對於成分(G)之質量比((F)/(G))較佳為0.1~10,更佳為1~7,進而較佳為2~7。若為該範圍,則藉由成分(G)成分而使(F)之水溶性聚合物於組合物中收縮,於塗抹並抹開清潔劑時,於垂直方向上產生彈力,因此變得非常容易抹開。又,藉由自潤濕之手或皮膚等混入之少許之水將組合物中之成分(G)的濃度稀釋,而成分(F)之水溶性聚合物擴散,可表現出增黏作用。因此,於使用時即便手或皮膚潤濕,組合物之黏度亦不會明顯地降低,而可不產生問題地使用。就維持混入水時之塗抹時之延展性優異之液性的觀點而言,較佳為2~7。藉由將下限設為2以上,可製成延展性更優異之皮膚清潔劑。又,藉由將上限設為7以下,可製成塗抹性優異之皮膚清潔劑。
成分(H)之水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含有較佳為5質量%以上、更佳為10質量%以上、且較佳為50質量%以下、更佳為4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30質量%以下、又較佳為5~50質量%、更佳為10~40質量%、進而較佳為10~30質量%時,由於可於保持充分之清潔力之狀態下無殘留感地徹底洗去,故而較佳。
又,成分(D)、(E)及(H)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以合計含有40~80質量%、尤其是45~70質量%時,由於可同時實現充分之清潔力與徹底之沖洗,故而較佳。
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可進而包含成分(C)以外之油劑。具體而言,可包含十甲基環五矽氧烷、八甲基環四矽氧烷等甲基環聚矽氧烷,甲基聚矽氧烷,甲基苯基聚矽氧烷等聚矽氧油;橄欖油等動植物油。然而,較佳為於不破壞由上述成分(A)~(F)所構成之雙連續結構之範圍內含有。
再者,於將成分(C)以外之油劑組合兩種以上之油劑而使用之情形時,亦可使用一種以上之於30℃下之黏度超過30 mPa‧s的油劑,於該情形時,以使與成分(C)之油劑混合之油劑組合物的黏度於30℃下成為30 mPa‧s以下之方式組合兩種以上之油劑。
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除成分(A)~(G)以外,可進而適當地含有清潔劑中通常使用之成分,例如增黏劑、殺菌劑、保濕劑、濕潤劑、著色劑、防腐劑、觸感提昇劑、香料、抗炎劑、美白劑、止汗劑、紫外線吸收劑、抗氧化劑、各種萃取液等。其中,就獲得對溫度穩定之雙連續結構之觀點而言,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離子性之界面活性劑較佳為0.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0.05質量%以下,更佳為不含有。
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可設為如下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的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含有:(A)HLB大於9且為20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5~30質量%;(B)HLB為5以上且9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15質量%;(C)包含(C1)烴油、(C2)酯油及/或(C3)醚油,且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10~40質量%;(D)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40質量%;(E)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30質量%;(F)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0.05~1.0質量%;(G)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01~2.0質量%;及(H)水;且上述成分(B)相對於上述成分(A)及上述成分(B)之合計量之質量比((B)/((A)+(B)))為0.05~0.21,較佳為0.1~0.2。
又,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可設為如下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的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含有:(A)HLB大於9且為20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5~30質量%;(B)HLB為5以上且9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15質量%;(C)包含(C1)烴油、(C2)酯油及/或(C3)醚油,且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10~40質量%;(D)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40質量%;(E)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30質量%;(F)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0.05~1.0質量%;(G)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01~2.0質量%;及(H)水;且上述成分(F)相對於上述成分(A)及上述成分(B)之合計量之質量比((F)/((A)+(B)))為0.001~0.06,較佳為0.003~0.045。
又,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可設為如下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的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含有:(A)HLB大於9且為20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5~30質量%;(B)HLB為5以上且9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15質量%;(C)包含(C1)烴油、(C2)酯油及/或(C3)醚油,且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10~40質量%;(D)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40質量%;(E)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30質量%;(F)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0.05~1.0質量%;(G)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01~2.0質量%;及(H)水;且上述成分(D)相對於上述成分(E)之質量比((D)/(E))為0.1~2.5。
又,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可設為如下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的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含有:(A)HLB大於9且為20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5~30質量%;(B)HLB為5以上且9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15質量%;(C)包含(C1)烴油、(C2)酯油及/或(C3)醚油,且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10~40質量%;(D)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40質量%;(E)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30質量%;(F)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0.05~1.0質量%;(G)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01~2.0質量%;及(H)水;且上述成分(F)相對於上述成分(G)之質量比((F)/(G))為0.1~10,較佳為1~7,進而較佳為2~7。
又,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可設為如下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的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含有:(A)HLB大於9且為20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5~30質量%;(B)HLB為5以上且9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15質量%;(C)包含(C1)烴油、(C2)酯油及/或(C3)醚油,且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10~40質量%;(D)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40質量%;(E)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30質量%;(F)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0.05~1.0質量%;(G)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01~2.0質量%;及(H)水;且上述成分(C1)相對於上述成分(C2)及上述成分(C3)之合計量之質量比((C1)/((C2)+(C3)))為0.3~3,較佳為0.5~2。
又,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可設為如下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的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含有:(A)HLB大於9且為20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5~30質量%;(B)HLB為5以上且9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15質量%;(C)包含(C1)烴油、(C2)酯油及/或(C3)醚油,且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10~40質量%;(D)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40質量%;(E)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30質量%;(F)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0.05~1.0質量%;(G)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01~2.0質量%;及(H)水;且上述成分(C)相對於上述成分(A)之質量比((C)/(A))為0.5~2,較佳為0.5~1.5。
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可設為如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含有:(A)HLB大於9且為20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較佳為HLB為10以上且17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進而較佳為具有非離子界面活性劑兩種以上之組合、較佳為將具有直鏈烷基鏈之界面活性劑與包含具有分支或不飽和基之烷基的非離子界面活性劑組合、又將於親水基中僅具有聚氧乙烯鏈之界面活性劑與具有甘油或糖骨架之界面活性劑組合的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5~30質量%;(B)HLB為5以上且9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較佳為HLB為5以上且8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15質量%;(C)包含(C1)烴油、(C2)酯油及/或(C3)醚油且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較佳為(C1)烴油為液體異構石蠟、(C2)酯油為具有分支烷基鏈之酯油的油劑10~40質量%;(D)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40質量%;(E)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30質量%;(F)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0.05~1.0質量%;(G)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01~2.0質量%;及(H)水;且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
又,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中,成分(A)之含量於所有組成中為15~30質量%,進而更佳為17~20質量%。
成分(B)之含量於所有組成中為1~15質量%,較佳為2~10質量%,進而更佳為2.5~5質量%。
成分(C)之含量於所有組成中為10~40質量%,進而更佳為15~30質量%。
成分(D)之含量於所有組成中為10~40質量%,進而更佳為21~30質量%。
成分(E)之含量於所有組成中為10~30質量%,進而更佳為11~15重量%。
成分(F)之含量於所有組成中為0.05~1.0質量%,較佳為0.05~0.8重量%,進而更佳為0.1~0.5質量%。
成分(G)之含量於所有組成中為0.001~2.0質量%,較佳為0.005~1.0質量%,進而更佳為0.01~1.0質量%。
成分(H)之含量於所有組成中較佳為5~50質量%,更佳為10~40質量%,進而較佳為10~30質量%。
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可設為如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含有:(A)HLB大於9且為20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7~20質量%;(B)HLB為5以上且9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2.5~5質量%;(C)包含(C1)烴油、(C2)酯油及/或(C3)醚油,且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15~30質量%;(D)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21~30質量%;(E)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1~15質量%;(F)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0.1~0.5質量%;(G)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1~1.0質量%;及(H)水;且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
又,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可設為如下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的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含有:(A)HLB為10以上且17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且包含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甘油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及烷基聚葡糖苷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7~20質量%;(B)HLB為5以上且8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且為二甘油異硬脂酸酯、及/或異硬脂基甘油醚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2.5~5質量%;(C)包含(C1)氫化聚異丁烯與(C2)肉豆蔻酸異丙酯之油劑15~30質量%;(D)甘油及/或山梨糖醇21~30質量%;(E)1,3-丁二醇、及/或二丙二醇11~15質量%;(F)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0.1~0.5質量%;(G)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1~1.0質量%;及(H)水;且上述成分(B)相對於上述成分(A)及上述成分(B)之合計量之質量比((B)/((A)+(B)))為0.1~0.2;上述成分(F)相對於上述成分(A)及上述成分(B)之合計量之質量比((F)/((A)+(B))為0.003~0.045;上述成分(D)相對於上述成分(E)之質量比((D)/(E))為0.1~2.5;上述成分(F)相對於上述成分(G)之質量比((F)/(G))為1~7,較佳為2~7;上述成分(C1)相對於上述成分(C2)及上述成分(C3)之合計量之質量比((C1)/((C2)+(C3)))為0.5~2;上述成分(C)相對於上述成分(A)之質量比((C)/(A))為0.5~1.5。
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可藉由不論混合之順序,於常溫下將固體之原料一次溶解後,均勻地混合所有成分而製造。例如,可藉由以下之方法製造。即,使成分(F)分散於成分(H)水中,較佳為加熱至70℃以上使之變均勻。又,於20℃下,將固體原料或在常溫下藉由與其他成分混合會生成凝膠之原料進行加熱熔融,或者溶解於不會形成凝膠之其他成分中。繼而,冷卻至25℃,進而混合其他成分,並使之變均勻,藉此可獲得清潔劑。
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尤其以用作清潔劑、洗顏料等為宜。又,可製成使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含浸於不織布等基材中而成之片狀物品,拭去彩妝污垢或皮脂污垢而使用。
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係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者。所謂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係指水及油之兩者形成連續相,且於光學上為各向同性之透明或半透明之低黏度的溶液。具體而言,係指中間相(或者D相)、海綿相(或者L3相)。
又,於本發明中,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可藉由以下方式進行確認:外觀之觀察、利用光學偏光顯微鏡之觀察、相圖之製作、利用NMR(Nuclear Magnetic Resonance,核磁共振)之自擴散係數之測定、導電度測定、使用螢光色素之螢光探針法、利用冷凍斷裂複型(Freeze-Fracture Replica)法之電子顯微鏡(TEM(Transmission Electron Microscope,穿透式電子顯微鏡)、SEM(Scanning Electron Microscope,掃描式電子顯微鏡)等)之觀察等。併用外觀與利用光學顯微鏡之觀察、或併用外觀與使用偏光板之觀察較簡便,而較佳。
由於具有雙連續結構之清潔劑之外觀為透明或半透明之液狀,故而藉由外觀之判定,可區分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與其他溶液。再者,本發明中所謂透明或半透明,係指於波長550 nm、槽長度0.5 mm下測定時之透光率為20%以上者。又,所謂液狀,係指於30℃下之黏度為10000 mPa‧s以下之狀態。
又,藉由於將兩片偏光板之偏光方向設置成正交,並於其間放置放入透明容器中之樣品時無光之穿透,亦可確認為各向同性。進而,若使用光學偏光顯微鏡進行觀察,則可藉由在將偏光板之角度設為90度時無光之穿透,而確認為各向同性。
於使用包含水相(水及水溶性溶劑)、油相(油性成分)及界面活性劑相(親水性非離子界面活性劑及親油性非離子界面活性劑)之偽三元相(Pseudo-ternary phase)平衡圖之情形時,於該相圖上根據為各向同性單液狀態、且不為自水相或者油相之頂點起連續之區域等特徵進行確認。然而,亦有根據所使用之物質、水相之組成、界面活性劑相之組成而無法適用的情形。
利用NMR之自擴散係數之測定係由B.Lindman等人詳細記載於J.Colloid Interface Sci.1981,83,569中之方法。導電度之測定係由M.Clausse等人詳細記載於「Microemulsion Systems」Marcel Dekker,New York,1987,387中之方法。藉由使用螢光色素之螢光探針法之測定係由B.K.Mishra等人詳細記載於Colloid Surface 1991,56,229中之方法。
藉由利用冷凍斷裂複型法之電子顯微鏡之觀察,可獲得水相及油相形成連續相之圖像。具體而言,可觀察到整體帶弧度之部分與稍微呈平面之部分相互纏繞為網狀之結構體、或者無秩序地相連之層狀結構體。藉由該觀察,可確認並非僅水相或者油相形成連續相之微乳液。
又,作為最簡便之確認清潔劑組合物具有雙連續結構之方法,係利用水相與油相形成連續相之情況,將水溶性染料溶解於水中而成之液體及油溶性染料溶解於油中而成之液體添加至靜置之試驗液中,靜置一晝夜後,根據試驗液所呈現之著色狀態進行確認。於水相形成連續相之情形時,呈現出水溶性染料之顏色。於油相形成連續相之情形時,呈現出油溶性染料之顏色。於具有雙連續結構之組合物中,呈現出水溶性染料與油溶性染料之兩者之顏色。
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黏度較佳為於30℃下為100~2000 mPa‧s,更佳為300~1500 mPa‧s,尤佳為450~1200 mPa‧s。藉此,可提高對彩妝之密接性而提高清潔力,且於使用時不會發生液體滴落,可方便地使用。再者,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黏度係利用B型黏度計(轉子M-2,12 rpm,1分鐘)進行測定。
又,為實現即便混入水,清潔力亦不會下降之目的,於被水稀釋時亦必須具有可與彩妝密接之黏度。因此,利用相對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質量為1.25倍的水進行稀釋時之黏度相對於稀釋前黏度,較佳為1倍以上,更佳為1.05倍以上且1.5倍以下。藉此,於被水潤濕之手或皮膚上使用之情形時亦不會低黏度化,因此對彩妝之密接性不會降低,亦無滴液之虞,而較佳。具體而言,利用相對於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質量為1.25倍的水進行稀釋時之於30℃下之黏度較佳為100 mPg‧s以上。
又,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較佳為於利用水稀釋之情形時亦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藉此,於被水潤濕之皮膚或手上使用之情形時,亦可維持較高之清潔力。如上所述,藉由外觀之判定,可區分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與其他溶液。具體而言,本發明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較佳為於利用相對於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質量為1.25倍之水進行稀釋時的外觀呈現出透明或半透明之外觀。再者,如上所述,本發明中所謂透明或半透明,係指於550 nm下測定時之透光率為20%以上者。
以上,對本發明之實施形態進行了闡述,但該等為本發明之例示,亦可採用上述以外之各種構成。關於上述實施形態,本發明進而揭示以下之組合物或者用途。
<1>一種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含有:(A)HLB大於9且為20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5~30質量%;(B)HLB為5以上且9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15質量%;(C)包含(C1)烴油、(C2)酯油及/或(C3)醚油,且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10~40質量%;(D)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40質量%;(E)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30質量%;(F)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0.05~1.0質量%;(G)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01~2.0質量%;及(H)水;且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
<2>如上述<1>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B)相對於上述成分(A)及上述成分(B)之合計量之質量比((B)/((A)+(B)))為0.05以上,較佳為0.1以上,且為0.21以下,較佳為0.2以下。
<3>如上述<1>或<2>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F)相對於上述成分(A)及上述成分(B)之合計量之質量比((F)/((A)+(B)))為0.001以上,較佳為0.003以上,且為0.06以下,較佳為0.045以下。
<4>如上述<1>至<3>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D)相對於上述成分(E)之質量比((D)/(E))為0.1以上,較佳為1以上,且為2.5以下。
<5>如上述<1>至<4>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F)相對於上述成分(G)之質量比((F)/(G))為0.1以上,較佳為1以上,更佳為2以上,且為10以下,較佳為7以下。
<6>如上述<1>至<5>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C1)相對於上述成分(C2)及上述成分(C3)之合計量之質量比((C1)/((C2)+(C3)))為0.3以上,較佳為0.5以上,且為3以下,較佳為2以下。
<7>如上述<1>至<6>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該皮膚清潔劑組合物於30℃下之黏度為100 mPa‧s以上,較佳為300 mPa‧s以上,更佳為450 mPa‧s以上,且為2000 mPa‧s以下,較佳為1500 mPa‧s以下,更佳為1200 mPa‧s以下。
<8>如上述<1>至<7>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於利用水將該皮膚清潔劑組合物稀釋1.25倍時,於30℃下之黏度為100 mPa‧s以上,且外觀為透明或半透明。
<9>如上述<1>至<8>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離子性之界面活性劑之含量為0.05質量%以下。
<10>如上述<1>至<9>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水之含量較佳為5質量%以上,更佳為10質量%以上,且較佳為50質量%以下,更佳為4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30質量%以下,且較佳為5~50質量%,更佳為10~40質量%,進而較佳為10~30質量%。
<11>如上述<1>至<10>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A)之含量為15質量%以上,較佳為17質量%以上,且為30質量%以下,較佳為20質量%以下。
<12>如上述<1>至<11>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B)之含量為1質量%以上,較佳為2質量%以上,更佳為2.5質量%以上,且為15質量%以下,較佳為10質量%以下,更佳為5質量%以下。
<13>如上述<1>至<12>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C)之含量為10質量%以上,較佳為15質量%以上,且為40質量%以下,較佳為30質量%以下。
<14>如上述<1>至<13>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D)之含量為10質量%以上,較佳為21質量%以上,且為40質量%以下,較佳為30質量%以下。
<15>如上述<1>至<14>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E)之含量為10質量%以上,較佳為11質量%以上,且為30質量%以下,較佳為20質量%以下,更佳為15質量%以下。
<16>如上述<1>至<15>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F)之含量為0.05質量%以上,較佳為0.1質量%以上,且為1.0質量%以下,較佳為0.8質量%以下,更佳為0.5質量%以下。
<17>如上述<1>至<16>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G)之含量為0.001質量%以上,較佳為0.005質量%以上,更佳為0.01質量%以上,且為2.0質量%以下,較佳為1.0質量%以下。
<18>如上述<1>至<17>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A)之HLB大於9,較佳為10以上,且為20以下,較佳為17以下。
<19>如上述<1>至<18>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A)係選自聚甘油脂肪酸酯、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甘油脂肪酸酯、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聚氧丙烯二醇、山梨糖醇酐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酐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蓖麻油、聚氧乙烯氫化蓖麻油、聚氧乙烯氫化蓖麻油脂肪酸酯、聚烷基甘油醚、聚氧乙烯烷基醚、聚氧乙烯烷基醚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烷基聚葡糖苷及烷基甘油醚中之1種或2~5種。
<20>如上述<1>至<19>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A)較佳為聚甘油脂肪酸酯、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甘油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烷基甘油醚、聚氧乙烯烷基醚、蔗糖脂肪酸酯、烷基聚葡糖苷,更佳為選自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甘油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及烷基聚葡糖苷中之1種或2~5種。
<21>如上述<1>至<20>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A)為選自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甘油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及烷基聚葡糖苷中之一種以上,較佳為至少包含聚氧乙烯甘油脂肪酸酯及聚乙二醇脂肪酸酯,更佳為包含聚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甘油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及烷基聚葡糖苷之全部。
<22>如上述<1>至<21>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聚矽氧系界面活性劑之含量較佳為1質量%以下,更佳為0.1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不含聚矽氧系界面活性劑。
<23>如上述<1>至<22>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B)之HLB為5以上,且為9以下,較佳為8以下。
<24>如上述<1>至<23>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B)為選自聚甘油脂肪酸酯、聚甘油烷基醚及聚乙二醇脂肪酸酯中之一種以上,較佳為自二甘油油酸酯、二甘油異硬脂酸酯、二甘油2-乙基己基醚、異硬脂基甘油醚及聚乙二醇(5)單硬脂酸酯中選擇。
<25>如上述<1>至<24>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C)包含(C1)烴油、(C2)酯油及/或(C3)醚油。
<26>如上述<1>至<25>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C1)為選自液體石蠟、液體異構石蠟、輕質液體異構石蠟及角鯊烷中之一種以上,較佳為液體異構石蠟,更佳為氫化聚異丁烯,進而較佳為異丁烯之聚合度為3~6之氫化聚異丁烯。
<27>如上述<1>至<26>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C2)係自膽固醇硬脂酸酯、棕櫚酸異丙酯、肉豆蔻酸異丙酯、異硬脂酸異丙酯、肉豆蔻酸十八烷基酯、2-乙基己酸鯨蠟酯、異壬酸異壬基酯、異壬酸異十三烷基酯、新戊二醇二癸酸酯、甘油三(2-乙基己酸)酯及甘油三(辛酸/癸酸)酯中選擇。
<28>如上述<1>至<27>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C3)係自烷基-1,3-二甲基丁基醚、二辛基醚及壬基苯基醚中選擇。
<29>如上述<1>至<28>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C)係選自成分(C1)液體異構石蠟、輕質液體異構石蠟及氫化聚異丁烯中之異構石蠟與選自成分(C2)肉豆蔻酸異丙酯、棕櫚酸異丙酯及異壬酸異壬基酯中之一種以上的組合,較佳為將異構石蠟、尤其是液體異構石蠟與肉豆蔻酸異丙酯組合而使用,進而較佳為(C1)液體異構石蠟與(C2)肉豆蔻酸異丙酯之組合。
<30>如上述<1>至<29>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D)較佳為選自甘油、二甘油、山梨糖醇、麥芽糖醇、麥芽糖、果糖、木糖醇、麥芽三糖、蘇糖醇、赤藻糖醇、葡萄糖、甲基葡糖苷及乙基葡糖苷中之一種以上,更佳為選自甘油、山梨糖醇及麥芽糖醇中之一種以上,進而較佳為選自甘油及山梨糖醇中之一種以上。
<31>如上述<1>至<30>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E)為選自乙醇、丙醇、異丙醇、丁醇、異丁醇、乙二醇、丙二醇、二乙二醇、二丙二醇、1,3-丁二醇、1,4-丁二醇、己二醇及異戊二醇中之一種以上,更佳為選自1,3-丁二醇、異戊二醇、丙二醇及二丙二醇中之一種以上。
<32>如上述<1>至<31>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F)之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較佳為使用鹼劑中和(甲基)丙烯酸之單元之全部或一部分而使用。
<33>如上述<1>至<32>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中和上述成分(F)之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的鹼劑為選自氫氧化鉀及氫氧化鈉中之一種或兩種以上,該鹼劑之含量為0.01質量%以上且1.0質量%以下。
<34>如上述<1>至<33>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pH值為5.5~9,較佳為6~8。
<35>如上述<1>至<34>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G)為選自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中之一種或兩種以上。
<36>如上述<1>至<35>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G)之水溶性之無機鹽為選自氯化鈉、氯化鉀、氯化鎂、硫酸鈉、硫酸鉀、硫酸鎂、硫酸鋁、碳酸鈉及碳酸氫鈉中之一種以上。
<37>如上述<1>至<36>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G)之水溶性之有機鹽為由選自乳酸、琥珀酸、檸檬酸、酒石酸、蘋果酸、順丁烯二酸及反丁烯二酸中之酸的鹼金屬鹽,以及上述酸之銨鹽中選擇之一種以上,較佳為選自檸檬酸一鈉、檸檬酸二鈉、檸檬酸三鈉、乳酸鉀、琥珀酸銨、蘋果酸鉀及蘋果酸鈉中之一種以上,更佳為選自檸檬酸一鈉、檸檬酸二鈉、檸檬酸三鈉及蘋果酸鈉中之一種或兩種以上。
<38>如上述<1>至<37>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G)不含胺基酸或構成分子內鹽之化合物。
<39>如上述<1>至<38>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G)較佳為無機鹽,更佳為選自氯化鈉及氯化鉀中之一種以上,進而較佳為氯化鉀。
<40>一種如上述<1>至<39>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用途,其係適用於化妝皮膚以去除彩妝化妝料。
<41>一種如上述<1>至<39>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用途,其係用以製造適用於化妝皮膚以去除彩妝化妝料之彩妝化妝料清潔劑。
<42>一種如上述<1>至<39>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用途,其係適用於被水潤濕之手或化妝皮膚以去除彩妝化妝料。
<43>一種如上述<1>至<39>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用途,其係用以製造適用於被水潤濕之手或化妝皮膚以去除彩妝化妝料之彩妝化妝料清潔劑。 實施例
繼而,列舉實施例進一步說明本發明,但本發明並不限定於該等實施例。 實施例1~21、比較例1-6
按照下述製造方法而製造表1~4所示之組成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並進行評價。再者,表中各成分之含量之單位為相對於皮膚清潔劑組合物整體之質量%。 (製造方法)
使成分F分散於成分C中,將所獲得之混合物添加至加熱為80℃之成分H中並進行攪拌。繼而,添加氫氧化鉀使pH值約為7。將成分H、成分C及成分F均勻地混合之後,冷卻至25℃,依序添加成分A、成分B、成分D、成分E、成分G,並使之變均勻,而製造皮膚清潔劑組合物。 (評價) 1.於室溫(25℃)下之狀態
關於各實施例及比較例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是否具有雙連續結構,係於實施例及比較例中在靜置狀態下添加1滴作為水溶性色素之藍色1號(0.1%水溶液)與作為油溶性色素之紅色103號(紅色)(0.1%液體石蠟溶液),並靜置1晝夜後,確認顯色狀態。於著色為藍色之情形時,確認連續相為水性溶劑。又,於著色為紅色之情形時,確認連續相為油性溶劑。又,於著色為紫色(紅色與藍色之混合色)之情形時,確認連續相為水性溶劑與油性溶劑,確認為雙連續結構。
實施例1~21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若添加油溶性色素,則著色為紅色,若添加水溶性色素,則著色為藍色,若添加油溶性色素與水溶性色素之兩者,則著色為紫色。因此,確認實施例1~21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係具有雙連續結構者。 2.黏度
(1)成分(C1)、(C2)及(C3)之油劑之黏度係利用BM型黏度計(TOKIMEC公司製造,測定條件:轉子No.1,60 rpm,1分鐘)而測定。
(2)各實施例及比較例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黏度係使用TVB-10M(東機產業公司製造,轉子No.M-2,12 rpm,1分鐘)作為裝置,分別測定於30℃下之黏度。將結果示於表1~4。 3.利用水稀釋1.25倍時之外觀
使用UV-1800(島津公司製造)作為裝置,向光程長度為0.5 mm之槽中分別添加各實施例及比較例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測定於波長550 nm下之穿透率。將超過80%者設為透明、20~80%者設為半透明、低於20%者設為不透明。將結果示於表1~4。 4.清潔力
將防水型睫毛膏(Maybelline公司製造,Volum Express Hypercurl Wateproof)10 mg塗抹於1名專業官能檢查員之手臂上,1小時後,分別取各實施例及比較例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各約100 mg,以固定之力、速度進行按摩10次,以30℃之水沖洗後,按照以下之基準加以評價。將結果示於表1~4。
A:可非常乾淨地卸除。
B:可乾淨地卸除。
C:可卸除少量。
D:幾乎無法卸除。 5.清潔液之不易滴落程度
於丙烯酸樹脂製平面板之84 cm2上均勻塗抹0.7 g之液體,使平面板垂直。於30秒後,以化妝棉拭去板上部1/4之液體進行回收。由均勻塗抹時之單位面積之液量(8.3 mg/cm2)相對於所回收之液量之單位面積之液量的比,按照以下之基準加以評價。將結果示於表1~4。
A:80%以上
B:79%~70%
C:69%~50%
D:50%以下 6.延展性
分別取各實施例及比較例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各1 g,塗抹於1名專業官能檢查員之前臂上,以固定之力、速度進行按摩,並按照以下之基準加以評價。將結果示於表1~4。
A:延展性非常優異
B:延展性較優異
C:延展性稍佳
D:延展性較差 7.沖洗性
分別將各實施例及比較例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各約2 g塗抹於1名專業官能檢查員之前臂部,按照以下之基準評價利用30℃之水沖洗時之容易沖洗程度。將結果示於表1~4。
A:滑溜感非常快地消失,容易洗去。
B:滑溜感較快地消失,容易洗去。
C:滑溜感稍難消失,不易洗去。
D:留有滑溜感,無法洗去。 8.穩定性
將各實施例及比較例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分別放入帶蓋之玻璃容器中,於各溫度下保存1日,並按照以下之基準進行評價。將結果示於表1~4。
○:無變化。
×:分離。




由表1-4之結果示出,實施例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對皮膚之塗抹性及延展性優異,且可同時實現較高之清潔力與良好之沖洗性。
再者,亦可確認到實施例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對粉底及水性睫毛膏之清潔力均優異。
权利要求:
Claims (13)
[1] 一種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含有:(A)HLB大於9且為20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5~30質量%;(B)HLB為5以上且9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15質量%;(C)包含(C1)烴油、(C2)酯油及/或(C3)醚油,且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10~40質量%;(D)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40質量%;(E)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0~30質量%;(F)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0.05~1.0質量%;(G)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01~2.0質量%;及(H)水;且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
[2] 如請求項1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B)相對於上述成分(A)及上述成分(B)之合計量之質量比((B)/((A)+(B)))為0.05~0.21。
[3] 如請求項1或2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F)相對於上述成分(A)及上述成分(B)之合計量之質量比((F)/((A)+(B)))為0.001~0.06。
[4] 如請求項1或2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D)相對於上述成分(E)之質量比((D)/(E))為0.1~2.5。
[5] 如請求項1或2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F)相對於上述成分(G)之質量比((F)/(G))為0.1~10。
[6] 如請求項1或2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上述成分(C1)相對於上述成分(C2)及上述成分(C3)之合計量之質量比((C1)/((C2)+(C3)))為0.3~3。
[7] 如請求項1或2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該皮膚清潔劑組合物於30℃下之黏度為100~2000 mPa‧s。
[8] 如請求項1或2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於利用水將該皮膚清潔劑組合物稀釋1.25倍時,於30℃下之黏度為100 mPa‧s以上,且外觀為透明或半透明。
[9] 如請求項1或2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離子性之界面活性劑之含量為0.05質量%以下。
[10] 如請求項1或2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中(H)水之含量為5質量%以上且30質量%以下。
[11] 一種皮膚清潔劑組合物,其含有:(A)HLB大於9且為20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17~20質量%;(B)HLB為5以上且9以下之非離子界面活性劑2.5~5質量%;(C)包含(C1)烴油、(C2)酯油及/或(C3)醚油,且於30℃下之黏度為30 mPa‧s以下之油劑15~30質量%;(D)於分子內具有三個以上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21~30質量%;(E)於分子內具有一個或兩個羥基之水溶性溶劑11~15質量%;(F)包含(甲基)丙烯酸作為結構單元之水溶性聚合物、及/或丙烯醯基甲基牛磺酸鹽-乙烯基吡咯啶酮共聚物0.1~0.5質量%;(G)水溶性之無機鹽及/或碳數1~8之有機鹽0.01~1.0質量%;及(H)水;且具有雙連續結構之各向同性單液相。
[12] 一種如請求項1至11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用途,其係用以製造適用於化妝皮膚以去除彩妝化妝料之彩妝化妝料清潔劑。
[13] 一種如請求項1至11中任一項之皮膚清潔劑組合物之用途,其係用以製造適用於被水潤濕之手或化妝皮膚以去除彩妝化妝料之彩妝化妝料清潔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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